我国经济生活中和外部性与公共物品理论关系最密切的除生态环境以外,要数医疗和教育了。大家知道,我国曾在计划经济时期,用占GDP的3%左右的医疗卫生投入大体上满足了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要求,在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所有职工看病都可公费报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体制变革的基本走向是商业化、市场化。虽然通过市场竞争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医院技术装备水平和医务人员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也带来了公众个人医疗卫生支出迅速攀升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早在2009年4月6日党中央、国务院就公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使得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教育领域,近年来国家已采取一些实际行动来加大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2010年三月初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征求意见稿更是把公平教育摆在非常突出的位置。
由于国家对医疗卫生和教育改革的总方针是要强调公平,强调增加投入,强调对低收入群体和贫困地区的倾斜,从而就引发了人们关于医疗卫生和教育是否为公共产品的讨论。尤其是中央政府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把基本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说法,更加使人们认为医疗卫生和教育是公共产品。但许多人认为,这种流行观点其实有问题。
从外部性和公共产品的性质看,毫无疑问,医疗卫生和教育都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医院看好一个病人,可防止病人传染疾病给他人。公共卫生条件改善了,社会上疾病会大大减少。同样,一个人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就增强了遵守社会秩序的自觉性,减少了犯罪可能性。如果大众文化教育程度提高了,整个社会各方面环境都会改善。(www.xing528.com)
然而,具有这样正外部性的产品并不一定就是公共产品。尽管公共产品和外部性之间存在一定关系,但在经济学中,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因此市场无法提供,只能由政府通过税收向社会公众免费提供。但由政府向社会公众免费提供的产品并不就是公共产品。医院和学校都可以由私人开设,因为它们都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但如果医疗和教育都走市场化、商业化经营道路,会使得社会上有许多人失去治病和接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那么,政府就必须出场,把基本医疗卫生和基础教育向全社会提供。然而这种制度安排并没有改变医疗和教育是私人物品的性质。正如公共经济学领域的一些学者所说,教育和医疗是公共供应的私人产品。就是说,本来任何人的孩子都必须缴纳学杂费才能接受基础教育(目前国内是小学和初中),现在由于国家公费实施义务教育,不用缴费就可以接受这种基础教育了。但这并不是说这种基础教育就像国防、警察服务一样是公共产品了。基础医疗卫生服务的性质同样如此,并不会由于公费提供使它转化成公共产品。一个病人患病就医时,不可能同时有另外一个病人坐在同一名医生面前同时接受医疗服务。这不是竞争性、排他性吗?
正因为医疗和教育本身并非就是公共产品,而是因为一定的制度安排才使它们成了看似的公共产品。因此,我们国家只能根据各个时期的经济实力实事求是向公众提供公费的医疗和教育服务。医疗和教育的完全市场化是不公平的,而超越经济能力去追求公平的医疗卫生和教育服务也是不现实的,无法成功的。追求公平的医疗和教育的制度安排无疑是一种正确的方向,但必须是一个量力而行的逐步实现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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