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审计机制
提前审计的好处在于:一是有利于实现监督制衡。政府投资项目主体缺位一直是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引入拆迁审计前置机制,可以发挥审计机构的专业能力和第三方的制衡作用,改变原本拆迁人与拆迁实施单位一对一的单向联系,有效实现监督,避免可能产生的腐败。二是有利于控制拆迁计量。拆迁工作涉及房屋面积、地大于房面积、居民户数等众多项目的计量,而房屋拆平后,对于其计量的准确性无法进行有效复核。而事前审计,所有的基础数据完整,现场完整,证据确凿,这样便于审计工作落到实处,提高计量准确性,有效控制拆迁总量。三是有利于复核费用组成。拆迁费用协议通常明确了费用额与支付的进度,但在拆迁实施中往往存在很多不可预见因素,导致相当数量额外费用的支付。审计机构可对这些费用支付的合理性、准确性进行核准,提供专业的建议供拆迁人参考。
(二)引入资金监管机制
拆迁补偿资金量大,而且是对众多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资金流动频繁,因此必须对资金的拨付实施有效监管。引入资金监管机制的优点在于:一是监管资金拨付。拆迁人根据实施单位上报的签订协议情况和补偿价格,结合审计结果进行审核,与工程款支付相类似,根据其形象进度划拨资金,在资金拨付方面做到心中有数。二是限制资金挪用。拆迁实施单位根据拆迁进展,提前上报用款计划,拆迁人审核后再行拨付资金,有利于防止拆迁实施单位将资金挪作他用,确保项目拆迁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引入承包机制
在实行事前审计的基础上,加上对拆迁资金的监管到位,引入承包机制也就成为现实。承包机制不同于拆迁费用的“大包干”,是对拆迁费用、完成时间、矛盾协调等与拆迁实施有关的全部工作的承包。其好处在于:一是强化了责权利的对等。拆迁实施单位承担的不单纯是动迁和房屋拆除工作,而必须统筹考虑拆迁实施的整体推进。实施单位要想获取其经济效益就必须承担起加快推进工作、协调各方矛盾的责任,在人员配备、编制拆迁实施方案上下功夫。二是控制了拆迁费用总额。在拆迁委托协议中,考虑不可预见因素影响,给予拆迁实施单位一定的不可预见费,在此基础上明确拆迁费用总额,可有效避免拆迁实施单位以特困户的补助款等借口巧立名目,有效遏制成本的无限膨胀。(www.xing528.com)
(四)引入竞争机制
打破拆迁项目属地化、过度依赖行政资源的现状,采用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在相对低价的基础上择优选择拆迁实施单位。一方面,能有效降低拆迁行政成本,使实施单位立足于加强管理,减少行政人员费用等支出;另一方面,能充分发挥拆迁实施单位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减少政府干预,使拆迁实施单位将工作重心转向提高自身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五)加强尚未建设的地铁沿线规划控制
天津市地铁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在此过程中,对于已经纳入《天津市中心城区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地铁线路,应加强规划控制,以节省以后地铁建设的拆迁费用和加快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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