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建立政府和投资平台、建设运营企业之间的激励约束机制。“预算软约束”是计划经济体制的通病,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没有成本约束,把由于管理不善、人浮于事造成的成本转嫁给政府,政府无限制为企业注入资金,最终导致计划经济体制的失败。没有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政府投资平台、投资企业也容易患上“预算软约束”病。因此,成本控制的前提是形成良好的业主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经营单位之间的激励约束机制,促使各相关单位都有积极性控制成本,把外在的监督转化成内在的约束,这需要设置一套完善的制度,协调各方面关系。
以地铁投资建设为例,在地铁投资、建设和经营时,从委托代理理论角度看,政府对城投集团是委托代理关系,城投集团对地铁公司是委托代理关系,至少要经历两层委托代理关系,成本控制更加难以进行。只有当政府从直接操纵者转变为指导者,将对地铁投资的直接控制转变为授权经营、政策支持与监督考核;当地铁公司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必须对投资和还贷、建设和运营、收益和成本承担全过程责任,逐步走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模式;当通过薪酬改革使地铁企业经营者个人的经济利益与企业的经营效益捆绑在一起;此时,降低成本才会真正摆在企业决策者议事日程的最前端,各种降低建设、运营成本的策略和措施才会得到全面而有效的实施,贪大求洋的心理和行为才能得到有效的抑制,地铁建设发展的成本瓶颈也才会逐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第二,建立区域成本比较的竞争性机制。无论是地铁、排水还是高速路的建设和经营,都可以通过“区域比较竞争理论”来实现成本控制。比如,可以把天津周边地区项目、天津以前类似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成本的数据收集起来,通过人、机、材等上涨幅度确定系数,再综合确定成本总额控制红线以及分项工程成本控制总额。如果该分项工程或者项目某一项大大超过了成本概算,必须提出申请,提请有关部门审批。(www.xing528.com)
第三,建立降低成本的市场机制。市政工程按属性可分为垄断环节和可竞争环节。垄断环节要建立成本控制体系,而可竞争环节可以通过外包和招拍挂实现市场竞争,让成本较低、效率较高的企业中标,这样能有效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因此,应该对市政工程不同部分的属性做出界定,凡是垄断环节,必须进入成本控制体系,而可竞争环节则通过招拍挂外包。例如,广州地铁在招投标时,在施工队伍的资质选择上把好关,在工程管理上把好关,通过无底价招投标的方式,彻底走向市场,由市场决定中标价格,彻底排除业主的主观干预意识,在降低成本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