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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融资间接引入社会资本的实现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除直接引入社会资本外,通过债务融资的方式间接引入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也是利用社会资本的重要方式。此外,关于具体制订市政债券享有的免税政策、控制整体市政债券的融资额度占其财政长期预算收入比重的上限等细节问题也应该进行相应的可行性研究。特别是要积极跟踪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新型融资产品的政策动向。

债务融资间接引入社会资本的实现

除直接引入社会资本外,通过债务融资的方式间接引入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也是利用社会资本的重要方式。

(一)发行市政债券(地方政府债券)

市政债券是指由地方政府或其授权代理的机构发行的、以地方政府信用为保障的有价证券,其所筹集资金仅限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不得用于弥补政府经常性支出,并且期限结构大多为长期的债券。由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建设期长、前期投资大、回收期长、经济收益不高但稳定的特点,从债务期限上来说,这就需要长期债务来进行匹配。基于此,市政债券在发达国家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一直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融资功能。

在市政债券的发行上,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2011年11月,国务院首次批准粤、沪、浙、深四省市试点发行类似市政债券的地方政府债券。在2012年,由国务院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券规模达到2500亿元。其中,粤、沪、浙、深四省市自行发行308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其余省份的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可以说,无论是从引入社会资金解决建设资金缺口、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角度,还是从防范政府的债务和财政风险的角度来看,发展市政债券将是未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最具潜力的融资方式。另外,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也明确提出,“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可见,这也就意味着允许地方政府直接发行市政债券将会提上议事日程。

基础设施受益面覆盖几代人,存在代际不公平的问题,发债有利于解决代际不公平的问题,因此发行地方债是国际社会基础设施投融资的最主要的方式。地方债券可以借助资本市场力量来约束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有助于增加地方财政的透明度、完善基础设施项目的效益评估体系,规范地方平台的经营行为。为此,天津市应积极争取国务院试点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政策。除了争取政策试点之外,相关部门也应做好相应的安排。特别的,由于市政债券可分为以地方政府税收来偿还的一般责任债券和以项目收益来偿还的项目收益债券两大类,可以说,一般责任债券适合运用于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而项目收益债券则适合应用于准经营性以及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此外,关于具体制订市政债券享有的免税政策、控制整体市政债券的融资额度占其财政长期预算收入比重的上限等细节问题也应该进行相应的可行性研究。(www.xing528.com)

(二)借力多种金融产品

当前,尽管我国发行市政债券尚未大规模推行,但债券市场已经成为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投融资平台。

因此,天津的相关基础设施企业除了继续发行传统的债券类型像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等金融产品之外,尝试利用新型的融资工具,着力拓展融资渠道,保证资金需求,调整债务结构。特别是要积极跟踪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新型融资产品的政策动向。此外,各企业也可以结合投资回报率适中、收入稳健的物业经营项目、市政公用设施项目以及其他特许经营项目的情况,积极探索专业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票据、REITS等创新融资产品,力争不断盘活存量资产,补充项目资本金。同时,企业还要注重不同金融产品期限错配的问题,能尽可能地以时间换空间,降低融资成本的压力,使得资金利用与建设项目相匹配,并进一步提升资金管理的能力和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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