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中国政府向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与发展报告》,系统回顾了中国环境与发展的过程与状况,同时阐述了中国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立场和观点。
1992年8月,中国政府制定“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提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中国当代以及未来的选择。1994年,中国政府制定完成并批准通过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确立了中国21世纪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框架和各个领域的主要目标。在此之后,国家有关部门和很多地方政府也相应地制定了部门和地方可持续发展实施行动计划。
1996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把可持续发展作为一条重要的指导方针和战略目标,并明确做出了中国今后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十五”计划还具体提出了可持续发展各领域的阶段目标,并专门编制和组织实施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专项规划,社会和经济的其他领域也都全面地体现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
1992年,中国政府成立了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牵头的跨部门的制定《中国21世纪议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随后还设立了具体管理机构——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该中心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科学技术部的领导下,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承担制定与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的日常管理工作。2000年,制定《中国2l世纪议程》领导小组更名为全国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领导小组,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担任组长,科技部担任副组长。(www.xing528.com)
2002年,中国政府向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持续发展国家报告》,该报告全面总结了自1992年,特别是1996年以来,中国政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总体情况和取得的成就,阐述了履行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有关文件的进展和中国今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构想,以及中国对可持续发展若干国际问题的基本原则立场与看法。
自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来,中国积极有效地实施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在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各个领域都取得了突出的成就,特别是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控制,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系统管理得到加强,生态建设步伐加快,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进入21世纪,我国初步建立了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社会体系和保持与之相对应的可持续利用的资源和环境基础,以求最终实现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生态安全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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