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平衡的概念
生态平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和环境之间、生物各个种群之间,通过能量流动、物质循环和信息传递达到高度适应、协调和统一的状态。当生态系统处于平衡状态时,系统内各组成成分之间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能量、物质的输入与输出在较长时间内趋于相等,结构和功能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在受到外来干扰时能通过自我调节恢复到初始的稳定状态。
生态平衡出现的条件包括以出生率和死亡率相等为前提的个体数的恒定;以恒定的环境条件为前提的小生境数的恒定;以恒定的个体数和恒定的小生境数为前提的物种数的恒定。
生态平衡是一种动态平衡,因为生态系统是一个复杂实体并处于不断变化中,生态平衡不是静止的,也不是绝对的平衡,而是相对平衡。生态系统对外界的干扰和压力具有一定的弹性,其自我调节能力也是有限度的,如果外界干扰或压力在其所能忍受的范围内,则它可以通过自我调节能力恢复,但如果超过它所能承受的极限,其自我调节能力就会遭到破坏,生态系统就会衰退,甚至崩溃。
一个处于平衡的生态系统具有以下特征:生物的组成和数量的比例相对稳定;能量和物质的输入与输出保持平衡;食物链结构复杂、互相交叉而形成食物网;在生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之间有完好的营养关系。
(二)影响生态平衡的因素
影响生态平衡的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www.xing528.com)
自然因素包括火山喷发、地震、海啸、泥石流和雷击火灾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在很短时间内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甚至毁灭。但自然因素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和影响的出现频率不高,在地域分布上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人为因素是造成生态失调的主要原因,能破坏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使人类生态环境的质量下降,甚至造成生态危机。人为因素主要包括:
(1)改变环境因素,如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垃圾等,不断排放到环境中;人类对自然资源不合理利用或掠夺性利用,如盲目开荒、滥砍森林、水面过围、草原超载等,都会使环境质量恶化,产生近期或远期效应,使生态平衡失调。
(2)改变生物种类,如在生态系统中盲目增加一个物种,有可能使生态平衡遭受破坏。
(3)破坏生物信息系统。生物与生物之间彼此靠信息联系才能保持其集群性和正常的繁衍,人为地向环境中施放某种物质,干扰或破坏生物间的信息联系,有可能使生态平衡失调或遭到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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