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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行使继承权?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总之,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如何行使继承权?

1.继承权的含义

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从客观意义上来说,继承权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

从主观意义上来说,继承权指当法定的条件(一定的法律事实)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

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总之,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2.遗产继承和分配(www.xing528.com)

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制度中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养老育幼、互济互助原则;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以及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四种。

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中也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情况。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继承,实质上是继承遗产权利的转移,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遗产的分配主要遵循一般平均原则,经继承人协商一致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照顾原则,对生活特殊困难的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权利义务一致原则;协商原则,法定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要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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