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与监督:理论和实践

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与监督:理论和实践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法律监督促使被监督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权力。国家机关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和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又称行政监督,是指国家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存在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机关的法律监督。

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与监督:理论和实践

(一)法律实施

1.法律实施的含义

法律实施,是指法律规范在国家事务和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和实现。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所谓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现法律的活动。所谓司法,也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法律实施的过程就是法治得到实现的过程。

2.法律实施的方式

法的实施主要有法的适用和法的遵守两种方式。

法的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国家公职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把法律规范应用到具体的社会生活中,调整具体法律关系的活动。我国对法律适用有一定的要求,即准确、合法、及时。准确,是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是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是指司法机关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办案时,必须遵守时限。法律适用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法的遵守,是指任何国家机关、组织团体和个人的行为,都必须符合我国现行法律的要求,必须遵守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国家机关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而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是特定主体实施了与现行法相冲突的行为,引起相应的损害事实,法律对之进行否定性评价的状态。

(二)法律监督

1.法律监督的含义

法律监督,又称法制监督,是指由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导。(www.xing528.com)

2.法律监督的三要素

法律监督的基本构成要素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即法律监督的主体、法律监督的客体和法律监督的内容。

法律监督的主体主要可以概括为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三类。

法律监督的客体是立法、司法和执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进行的公务活动。通过法律监督促使被监督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权力。

3.国家机关的监督

国家机关的监督,是国家机关为保障法律的切实实施所进行的监督。国家机关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和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所进行的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又称行政监督,是指国家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存在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机关的法律监督。

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是我国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门,具体包括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审判机关的监督两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