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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的历史与现实意义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律制度主要包含基本法律制度和具体法律制度两层意思。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有法可依是健全法制的前提,有法必依是健全法制的关键,执法必严是健全法制的重要条件,违法必究是健全法制并得以实施的保障。

建设的历史与现实意义

1.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称部门法体系,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包括许多法律部门,主要有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诉讼法、婚姻法以及军事法。

2.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是指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的用以维护其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它是国家不可缺少的统治工具。

法律制度主要包含基本法律制度和具体法律制度两层意思。(www.xing528.com)

基本法律制度,是指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它体现法律制度的性质,划分不同法律制度的类型,如立法制度、司法制度法律监督制度等。

具体法律制度,是指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称,如所有权制度、合同制度、诉讼程序中的审判制度等。

3.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定的体现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意志的法律制度,是立法、执法、守法的总称,内容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统一。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有法可依是健全法制的前提,有法必依是健全法制的关键,执法必严是健全法制的重要条件,违法必究是健全法制并得以实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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