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兴起
1.兴中会的成立
1894年,孙中山在檀香山约集华侨志士建立了中国资产阶级第一个革命团体——兴中会。孙中山在入会誓词中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的革命主张,决心推翻清朝政府,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
1905年,孙中山同黄兴、宋教仁等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成员七十多人,在日本东京集会,决定成立一个统一的革命政党——中国同盟会。同盟会是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政治纲领,并创办了《民报》为机关刊物。同盟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将同盟会的政治纲领阐发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简称三民主义,具体内涵如表3.3.1。三民主义是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纲领,它表达了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利益和要求,反映了中国人民要求民族独立和民主权利的共同愿望,推动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的发展。
表3.3.1 三民主义
3.革命派与保皇派
同盟会成立以后,革命派与保皇派之间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论战。论战主要围绕要不要以暴力推翻清朝政府、要不要改变封建土地制度等问题进行的。通过此次论战,民主革命思想得到进一步传播,有力地推动了民主革命高潮的到来。
4.革命党人发动的武装起义
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不仅提出了革命纲领,还从事实际的革命活动,先后发动了多次武装起义。革命党发起的武装起义活动包括萍浏醴起义,秋瑾、徐锡麟领导的浙皖起义,孙中山、黄兴领导的镇南关起义和广州的黄花岗起义等,其中最具有影响力的是黄花岗起义。
1910年,孙中山与黄兴、赵声等在槟榔屿开会决定集中同盟会的精干力量,在广州发动大规模起义。1911年4月,黄兴在广州率领起义军猛攻总督衙门,与清军发生激烈巷战,因寡不敌众而失败,后收敛到72具烈士遗骸,将其合葬于广州郊外的黄花岗,史称“黄花岗七十二烈士”,这次起义也被称为“黄花岗起义”。
(二)辛亥革命与中华民国的成立
1.辛亥革命
1911年10月10日晚,新军工程营的革命党人熊秉坤、金兆龙等率领士兵冲出营房,占领楚望台军械库,打响了武昌起义的第一枪。经过一夜激战,革命军占领武昌。12日,武汉三镇全部光复,历史上称这次革命为“辛亥革命”。武昌起义胜利后的短短两个月内,湖南、广东等十五个省纷纷脱离清政府宣布独立,清朝的统治土崩瓦解。
辛亥革命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伟大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二百六十多年的清王朝,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起资产阶级共和国,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并且沉重打击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此外,辛亥革命对近代亚洲各国被压迫民族的解放运动,特别是对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国反对殖民主义的斗争起了推动作用。但由于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辛亥革命并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任务,也没有彻底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
2.中华民国的成立
1911年底,孙中山从海外回到上海,各省代表在南京集会,推举他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宣告中华民国成立。
中华民国定都南京,采用五色旗为国旗,改用公历,以中华民国纪元,1912年为民国元年。会议选举黎元洪为临时副总统,成立临时参议院。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正式成立,南京临时政府是一个以资产阶级革命派为主体的政府。
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孙中山领导的南京临时政府在很短的时间内,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和措施。这些法令和措施对于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经济、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和文化教育以及改革社会风气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www.xing528.com)
1912年,孙中山在南京颁布了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简称《临时约法》)。《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国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国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临时约法》还特别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具有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
4.袁世凯篡夺革命成果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帝国主义采取军事威胁、外交孤立和经济封锁等手段,对革命政权施加压力,帮助袁世凯篡夺革命成果。孙中山被迫对袁世凯妥协退让,表示如果清帝退位,袁世凯宣布赞成共和,就保举他为临时大总统。
1912年2月12日,宣统帝正式下诏退位,标志着统治中国二百六十多年的清王朝正式结束。次日,袁世凯通电声明赞成共和。1912年3月,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孙中山正式解除临时大总统职务,临时政府迁往北京,这标志着辛亥革命的成果被袁世凯篡夺,辛亥革命以失败告终。
1.二次革命
袁世凯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建立起北洋军阀的统治,表面赞成共和,实则加紧专制统治。1912年8月,同盟会联合几个党派改组为国民党,推举孙中山为理事长,实际由代理理事长宋教仁主持。国民党希望通过国会选举,重组内阁,限制袁世凯的权利。
1913年,袁世凯暗中指挥部下收买凶手刺杀宋教仁,“宋案”发生后,袁世凯决定武力镇压国民党,下令罢免国民党人担任的江西、广东、安徽三省都督,并派兵南下。孙中山、黄兴号召南方各省反袁,掀起“二次革命”,江苏、广东、安徽等南方数省相继独立。其后,“二次革命”被镇压,以失败告终。
2.袁世凯称帝
1914年初,袁世凯正式下令解散国会,并在不久后废除《临时约法》,颁布《中华民国约法》,改内阁制为总统制。至此,中华民国名存实亡。袁世凯为了达到其复辟帝制的野心,在1914年日本派兵侵入中国山东取代德国在山东的侵略地位时,接受了日本提出的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
1915年底,袁世凯改中华民国为“中华帝国”,准备元旦登基,定年号“洪宪”,以1916年为“洪宪元年”。
3.护国运动
袁世凯的倒行逆施,遭到举国反对,孙中山发表《讨袁宣言》号召人民维护共和制度,梁启超发表《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一文反对袁世凯称帝。1915年底,原云南都督蔡锷与李钧烈等在云南通电讨袁,宣布云南独立,并组织护国军向四川、贵州和两广进发。
1916年3月22日,袁世凯众叛亲离,被迫取消帝制。
4.军阀割据下的中国局面
北洋军阀主要存在以段祺瑞为首的皖系军阀和以冯国璋为首的直系军阀两个派系,具体军阀派系如表3.3.2。军阀割据局面形成以后,大小军阀各据一方,连年内战,给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
表3.3.2 北洋军阀派系
5.护法运动
1917年,赞成孙中山护法主张的国会议员,在广州召开非常国会。会上决定成立护法军政府,选举孙中山为大元帅,西南军阀唐继尧和陆荣廷为元帅,开始护法运动。孙中山号召北伐,而西南军阀以护法为幌子,暗中与北洋军阀往来,并在护法军政府内排挤孙中山。北洋军阀中以冯国璋为首的直系主张讲和,南北串通起来。1918年,孙中山辞去大元帅的职务,离开广州,护法运动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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