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收入分配领域必然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一)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分配方式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分配方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必须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坚持按劳分配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前者是实行按劳分配的所有制基础,后者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基础。
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体现在按劳分配是全社会分配领域中主体的分配原则,也体现在它是公有制经济内部主体的分配原则。只有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才能体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的最终实现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才能保证人们相互之间在平等的经济关系基础上建立和谐的经济利益关系,才能保证向共同富裕这一目标前进。
(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收入分配制度的一大特点。按劳分配以外的多种分配方式,其实质是按对生产要素的占有状况进行分配。社会的生产要素归纳起来可分成两大类,一是各种物质生产条件,如土地等自然资源以及生产厂房、设备、原材料等;二是人的劳动,包括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提供的劳动、技术、信息、管理等。
分配方式按生产要素分配有多种不同的形式,就其内容而言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以劳动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这种分配与其他分配方式中凭借提供劳动这个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其中,以劳动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主要是个体劳动者和被雇于非公有制经济的雇佣劳动者,其实质是劳动者出卖劳动力商品,按劳动力价值获得与之相应的收入。
(2)劳动以外的生产要素所有者参与分配。主要包括资本所有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凭借资本所取得的利润,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将自有的货币或资本借给他人经营或存入金融机构所取得的利息,以实物形态资本租借给他人经营或使用而取得的租金等。(www.xing528.com)
(3)管理和知识产权类的生产要素,如科技发明、创造、信息、专利等参与分配。这类生产要素来自它们的所有者的劳动或劳动成果,在当代经济生活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经营的成败和发展前途。
(三)深化分配方式改革
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必须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为此必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正确认识“先富”与“共富”的关系;二是注重社会公平,防止两极分化。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提出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的带动后富的,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承认和允许人们在收入方面存在差别,并且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差距会扩大。共同富裕不等于也不可能是完全平均,不等于也不可能是所有社会成员在同一时间以同等速度富裕起来,共同富裕是一个历史过程。处理先富与共富关系有一个基本指导原则——“两个大局”思想,即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之,要求沿海发展到一定时候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一个大局。
共同富裕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决不允许出现两极分化,即富的更加富裕,贫的更加贫穷。随着经济发展进程中收入分配差距地不断扩大,党的十六大提出,在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方面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规范分配秩序。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应更加注重公平。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
(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商业保险与慈善事业等制度。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要以经济发展为基础,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地确定保障方式和标准,量力而行,循序渐进。
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物质基础也比较薄弱,因而我国目前社会保障体制还存在覆盖范围窄、制度不健全、管理基础薄弱等问题,需要从统筹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统筹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城镇社会保障和农村社会保障、统筹公平和效率、统筹政府作用与市场效率的高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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