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体系的设计是整个职业教育制度设计最重要的部分。放眼全球,德国的职业教育体系不论在人才培养还是在助力经济发展都获得肯定,东南亚国家中的印尼、老挝、菲律宾、越南、东帝汶、柬埔寨、缅甸等国已经开始引入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我们借鉴这一教育体系的成功经验设计新型的职业教育模式并在东南亚国家试行和推广是十分有益的。
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是一种把劳动力市场、职业学校、高等教育系统和普通教育体系紧密结合起来的教育体系。这种教育体系有益于提高就业率和中小型企业的竞争力,有益于社会的稳定和团结。
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能为就业者、企业和政府决解问题。通过这一教育体系,学生可以浏览该地区企业职业教育的相关信息、搜索和申请学习的位置、选择实习企业等。在双元制教育体系中,企业可以通过资格认证参与职业教育体系、可以提供在岗学习的位置、审查学生的申请、最后选择适合的学生进行培训教育,从而省略大量的管理与培训费用并且能培养出忠诚度高又能够胜任工作的员工。
政府在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里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因为国家经济的增长和发展都离不开高技能人才,从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政府应通过各种手段使青少年都能够进入中等教育阶段,帮助青少年做好进入社会的准备,获得现时的和未来的就业市场需要的劳动技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同时,政府能够投入职业教育体系的预算也是有限的,所以是否能保证每一份投入的资金都能被有效地利用,争取少投入高产出是政府执政能力的体现。从这个角度出发,政府在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中需要承担如下工作:建立规范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法律框架;授权给各利益相关者(行业协会,企业,工会,政府机构);向所有人开放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入学机会,不考虑之前的学历;将双元制职业教育纳入到中等义务教育范畴;在公立职业学校提供双元制职业教育;确保双元制职业教育毕业学生有机会进入高等教育;监测与开发,对双元制职业教育进行制度化的研究与开发。
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应该建立在法制化的轨道之上。参与培训的学生与企业、教育机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和合作协议,由行业协会提供教育合同的范本并进行登记,合同双方需根据法律对学习年限、学习的起止时间、试用期、假期、学习内容、生活津贴、合同的终止等具体细节作出约束。
双元制职业教育是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学校和企业两个学习地点相互协调形成“双元”,双方共同完成每一项职业教育计划。学生百分之七十的时间在企业学习,企业与学生订立教育合同,支付受教育者生活津贴,在真实的工作环境(提供企业教师、最新设备等等)中,为学生提供系统化教学;另外百分之三十的时间,学生则是在职业学校学习,学习内容则以各国及中国的文化、政治、语言等为主。职业学校接受政府等提供的财政支持,并对学生提供奖学金或实施学费减免的措施来广招学生。
在这个基础上,企业和学校可以合作针对具体项目设计教学计划,企业依照职业教育条例中确定的企业教育标准(最低标准)开展教学,学员在工作场所承担职责和任务,在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学习过程中,为企业创造效益。职业教育学校依照框架课程中确定的职业教育标准,开展专业科目教学(占教学内容的2/3),并依照学校课程,传授普通文化知识(占教学内容的1/3),学校教学以课堂教学为主。教育企业和职业学校也可能分别安排学生在其各自的场所长期学习,比如,先在教育企业连续学习4周之后再返回学校学习相关教科书知识1周。(www.xing528.com)
在传统的学科课堂体系里,一般会涉猎到一些与专业相关的其他课程,或者将学科细分成不同课程单独进行教学。但在双元制教育模式下,学校会根据每个不同岗位的职业需求而设置课程,以符合这些职业在社会上的实际需要。例如将电工、机械、电子、气焊等知识统合起来成为一门专业知识课,将传统的学科教学内容应变成综合性学习项目,避免出现学生在毕业后无法应付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这样的跨学科教育方式所带来的好处在一定程度上省却了传统教育方式上所花费的大量学习时间,并且能够形成更加有针对性的学习内容,使得理论与实习在教学上实现紧密结合,达到更有效的教学目的。
在理论教学上,双元制教育模式的教材也与传统教材有所不同。传统教材一般较为注重理论知识,但为了更能适应企业对技术的要求及学生在专业上的发展,双元制教育模式下的教材则是更为注重基础性、关联性、广泛性及实用性。在实习教学上,双元制教育模式下的学校将会针对每个学科设计不同的实习教学环节,以求达到与企业生产及岗位工作上的实际接轨,使学生在学习期间就能经历及感受到企业生产的完整工作过程,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了学生们毕业后在工作岗位上的实际需求。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中,学生完成学业与实践课程后,也需要通过考试和考核,才能获得相应证书。这里的考试和考核工作就需要由专业的考试委员会来设计和执行。考试委员会由行业协会组建,其成员构成应当有企业代表、雇员代表、职业学校教师(政府部门)等。通常情况下,考试委员会不包括为学员直接提供教学服务的企业教师,考试或考核需对受教育者进行评估并划分等级。学生在通过考试或考核后获得由行业协会颁发、全国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在完成这一工作后,教育合同便告终止,学生的职业生涯由此正式开始。以此为起点,学生仍然可以选择接受初级高等教育或进一步进入职业深造。
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也需要各利益相关者监测、监督、提供支持。在教育过程中,行业协会需要为教育企业提供咨询,为教育企业的教师提供培训,对企业和企业教师进行评估、认证,确保其职业教育资格,监督企业教育运行(设施、教师等等),为企业招收学员提供支持,登记教育合同,组织中期考试和结业考试,调解受教育者与企业间的纠纷,组织其他活动等等。政府相关部门需要为公立职业学校提供财政支持,并对其开展的非全日制职业教育进行监测和监督,指导开展职业教育领域的制度化研究,开发职业教育标准,为失业群体和弱势群体进入双元制职业教育提供支持,为残疾群体进入双元制职业教育提供具体支持,对职业教育进行定位,并加强人们对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认识。此外,还需要工会和雇主协会共同商定支付给受教育者的生活津贴数额,工作委员会监督企业教育的运行、参与企业教育标准的开发、作为考试委员会的部分成员等。
双元制职业培训工作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就是职业教育标准的建立。这一建立的过程首先需要雇主在需要新的职业资格的工作场所明确新的工作任务。其次,社会伙伴和政府部门在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的指导下,协商并提出新的企业教育标准(教育条例)。职业学校对教育标准的更新/开发(框架课程)要与企业教育标准(教育条例)相协调。由这个标准指导实施、监测、监督全国范围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并提供支持。
为了保障参与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的各相利益主体都的合法权益,政府应当建立完备的法律框架。其中应该包括且不限于青少年劳动保护法、手工业条例、劳资法、工会法、行业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条例和框架课程协调开发的联合协定等。在设计和执行这一职业教育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应该看到德国在此项工作上取得良好成绩的条件。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历史悠久,国家高度发达的经济格局催生劳动力市场对技术工人的需求,全国上下有大量具有强大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经过多年的普及,大量企业有开展职业教育的兴趣、承诺和能力,同时,社会上有强大有效的协商机制,维护企业和员工利益(行会/工会),社会伙伴大力参与职业教育,加上可贵的协同合作文化,使得职业教育标准得到广泛认可。此外,我们也不能忽视德国强大的政府调控能力,胜任职业技术教育的学校师资和企业师资队伍,为职业教育提供学生来源的普通教育体系能够帮助年轻人做好进入职业教育的准备。而从此出发来看东南亚各国现有的职业教育体系和社会经济状况,我们就会发现许多需要各国政府等努力的工作方向。
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需要注意的问题:(1)双元制职业教育培训的区域化发展战略和政策;(2)区域性劳动力市场—通过教育培训体系吸引劳动力进入;(3)根据区域性的劳动力需求设计和设立的国家双元制职业教育培训机构;(4)需要合格的职业经理人、职业培训教师和指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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