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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避税的实用技巧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要知道,合法避税是指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采取适当的手段对纳税义务的规避,减少税务上的支出。合理避税并不是逃税漏税,它是正常合法的活动。甚至于哪部分行为属于节税筹划,哪部分行为属于违法的偷漏税行为都分不大清楚。稳健性原则是一项公允的会计准则,指对可能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应合理预计,并入账,而对可能取得的收入不能提前预计,等到实现时再予以确认入账。

合理避税的实用技巧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经济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纳税人力图降低税负的方式和手段大致有偷税、漏税、逃税和避税等。前三种行为在任何国家一经发现都将受到严厉的查处。特别是偷税和逃税行为一旦被查处曝光,将难以逃脱严厉的惩罚。因此,越来越多的纳税人致力于研究国家税法的不完善处和国际税收间的差异,通过各种方式,达到减轻或免除其税负的目的。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疏漏或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做出财务安排或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规避和减轻税负的目的。

避税的含义:一是避税的行为主体是纳税人。为减轻或解除税收负担,纳税人事先经过周密安排和筹划,利用税法的空缺不健全和不完善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二是避税以不违反税法为前提,避税行为合法与否,关键是看国家是否承认纳税人有权进行减轻纳税义务的选择,或者是否从法律上对减轻纳税义务选择明令禁止;三是避税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最大的利润,使税收负担最小化。从纳税人角度看,避税实际上是对经济利润追求的体现。但从国家角度来看,纳税人避税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国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对税法缺陷进行补救,也就是说对现有税法进行修改并加以完善。

由此看来,企业用税法缺陷避税,空间只能是越来越小。所以,积极地寻找别的途径来避税将会是一个更符合实际情况的选择。要知道,合法避税是指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采取适当的手段对纳税义务的规避,减少税务上的支出。合理避税并不是逃税漏税,它是正常合法的活动。

店铺合理避税,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还需要店铺各个部门的合作,从合同签订、款项收付等各个方面入手。

那么,店铺如何避税才是合法的呢?

①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此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经营模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受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办法。

②店铺可以提高坏账准备的提取比率,坏账准备金是要进管理费用的,这样就减少了当年的利润,就可以少交所得税。

③店铺可以尽量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少交。另外,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计提的折旧额相差很大,最终也会影响到所得税额。

④店铺经营者还应考虑到如何对经营中所耗水、电、燃料费等进行分摊,家人生活费用、交通费用及各类杂支是否列入产品成本

⑤店铺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进行店铺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时也能够帮助店铺老板调动员工积极性,减少税费,降低经营风险和福利负担。

另外,还可以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店铺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地延迟收入确认的时间。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延迟纳税会给店铺带来意想不到的节税效果。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己的创业历程,越来越多的创业者面临着解决纳税这个难题。对店铺这类中小企业而言,就算是曾经听说过诸多的节税筹划,却根本无从得知自己该进哪个门,该走哪条道。甚至于哪部分行为属于节税筹划,哪部分行为属于违法的偷漏税行为都分不大清楚。

其实,纳税与节税筹划本身并非是很难的事情,有时候就像是一层窗户纸,捅破了它,就看得很清楚了。当然,要捅开这层窗户纸,先要搞明白一个概念,即什么是节税筹划?

节税筹划也称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依照税法的具体要求和生产经营特点,以收益最大为目的,运用合法的政策技巧、计算技巧和会计处理技巧,规划店铺的有关纳税活动,以获得有利于纳税人的财务安排。那么店铺在经营活动中应如何节税?

稳健性原则是一项公允的会计准则,指对可能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应合理预计,并入账,而对可能取得的收入不能提前预计,等到实现时再予以确认入账。这样做,计算出的利润是在合理的情况下店铺的最低利润,因此可以节约所得税费用支出。稳健性原则的应用主要包括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存货出库采用先进先出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加速折旧法,期末存货和投资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等。

在合理的前提下,将各种支出费用化而非资本化,可有效地降低店铺利润,节约所得税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将研究与开发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而非资本化为资产;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而非五五摊销法;固定资产修理费采用先预提,后修理的办法等。

店铺在会计核算中经常面临一些不确定情形,需要会计人员做出分析和判断,例如,店铺对商品提供售后担保、未决诉讼、有奖销售等作为店铺的或有负债应当合理估计,列入费用。另外,店铺一旦发现盘亏资产,应立即办理报批手续,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租入固定资产,不必一次投入大笔资金,可以解决资金不足或举债困难的情况,或者可以保留大量资金,以利于寻找有利的投资机会。而且租入固定资产,可以立即取得使用权,实现无本盈利或小本盈利。租入固定资产,更重要的是租金可以计入当期费用,冲减利润,从而节约所得税支出。租赁固定资产包括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经营性租赁是一种临时租赁,由租入方支付租金,期满将设备退还给出租方,租金按月预提到期一次性列为费用比租赁方式更为有利,能实现相对节税;融资租赁是一种将借钱与借物相结合的长期租赁方式,对于出租方来说,能按时收回本息,按资风险小,对于租入方来说,租入设备视同自有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没付款就冲减利润,可以节约所得税支出。

综上所述,节税是店铺现代理财新思路。现代市场下的店铺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过程中,一方面,要遵纪守法,合规经营,照章纳税,为国家建设积累资金。另一方面,应注重节税,开展纳税筹划,节约现金支出,不断增加店铺财富,实现店铺效益最大化。

在遵纪守法、合规经营、照章纳税的同时,作为纳税人应注重节税,节约现金支出,不断增加财富。细节决定成败,下面四招就是从细节处入手节流的好方法。

流转税是在商品流转环节缴纳的,不管是盈利还是亏损,只要有交易行为就要缴税。如果店铺同其原材料供应商联合,组成企业集团,同一地区集团内部商品转移,不需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不同地区集团内部商品转移,可以按成本价开具发票,内部转让环节不需要承担税费,而且通过集团内部费用合理分配,还可以节约所得税支出。

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分,选择不同的采购对象,店铺负担的流转税额会有所区别。例如,当购买者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在其购买一般纳税人的货物后,可按销项税额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缴纳增值税;如果其购买了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又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将不能抵扣,税收负担就较前者重。

企业销售商品时,给予购买方的折扣额,一定要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列明,这样,可以按折扣后的净额计算增值税,否则按销售全额计税,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都可以冲减销项税额,但必须按增值税有关规定取得所需证明或发票。发生以上情况,按规定办理,可以节约增值税支出,否则就要多支出增值税。

对经常发生兼营行为的店铺,应办理兼营执照,分别计税(增值税为17%或6%,营业税为5%或3%)。因为兼营不同消费税率消费品的,兼营不同营业税税目的,税法规定应分别核算,分别计税,未分别核算时,从高适用税率。因此,店铺一定要分别核算,节约税金支出。

除了上面所说从细节处入手的筹划方式外,还有从公式入手的方案。除特殊委托加工和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外均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基本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因此,我们可以从该公式入手,对一般纳税人当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分别进行筹划。

销项税额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就销售额依照规定的税率计算所销货物或应税劳务和税额。销项税额是价外税,即据其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销项税额节税的关键在于:第一,销售额节税;第二,税率节税。一般来说,销售额节税可能性较大,税率节税余地不大。就销售额而言存在下列节税策略:

①实现销售收入时,采用特殊的结算方式,延长入账时间,延续税款缴纳。

②随同货物销售的包装物,单独处理,不要计入销售收入。

③销售货物后加价收入或价外补贴收入,不计入销售收入。

④将销售过程中的折扣冲减销售收入。

⑤商品性货物用于本店铺专项工程或福利设施,本应视同销售,但需采取低估价、次品折扣方式降低销售额。

⑥以物换物。

⑦为职工搞福利或发放奖励性纪念品,低价出售,或奖励分配商品性货物。

⑧为公关将合格品列为残次品,销给对方或送给对方。

⑨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销货退回或折让发生的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进项税额是指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已纳的增值税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税款抵扣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和购进免税农产品的价格中所含增值税税额。因此进项税额节税策略包括:

①在价格同等的情况下,购买具有增值税发票的货物。

②纳税人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不仅需要向对方索要专用的增值税发票,更要向销方取得增值税款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税额。

③纳税人委托加工货物时,不仅向委托方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要努力争取使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尽可能地大。

④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向海关收取增值税完税凭证,并注明增值税税额。

⑤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价格中所含增值税税额,按购货发票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据上注明的价格,依照10%的扣除税率,获得10%的抵扣。

⑥为了顺利获得抵扣,节税者应当特别注意下列情况,并防止它发生:第一,购进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委托加工货物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扣税凭证;第二,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未有购货发票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证;第三,购进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委托加工货物的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或者所注税额其他有关事项不符合规定。

⑦在采购固定资产时,将部分固定资产附属件作为原材料购进,并获得进项税额抵扣。

⑧采用兼营手段,缩小不得抵扣部分的比例。

以上两大类节税手段,从本质上说可归纳为:一是争取缩小销项税额;二是争取扩大进项税额,其效果是从两个方向压缩应缴税额。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从事营业税规定的应税项目与从事增值税、消费税规定的应税项目在价格的确定上有所不同。前者多是双方面议价格,后者多是明码标价。这种双方面议的方式就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以较低的价格申报营业税、少缴营业税提供了可能。店主可依据自己小店的类型参照如下几种节税方案。

单独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直接用转让收入乘以税率计算。随着销售货物转让无形资产的,应划分清楚货物销售额和无形资产销售额。一般技术方面的图纸资料费、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属于转让收入,为设备的安装使用收取的设计费和设备制造、维修、图纸的收费并入货物销售额。如果仅从缴纳营业税的角度出发,店铺对该项业务进行纳税筹划,可将技术转让费隐藏在设备价款中,多收设备费,少收技术转让费,则可节省部分营业税。

单独出售建筑物或土地附着物时,直接用营业额乘以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新建建筑物出售时,其自建行为按建筑业税率3%计算营业税,出售建筑物按5%税率计征,两税率相差2%,了解该项政策对店铺进行纳税筹划是有帮助的。因此,如果店铺以个人名义进行自建,或以承包工程的形式开发房地产,则适用3%的税率。

消费税的纳税人,在合法的期限内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同样是合法纳税,时间上的差异却对纳税有着不一样的利弊。因此,所说纳税期限节税策略是指纳税人尽可能利用消费税纳税期限的有关规定,为节税服务。一般的策略在于:在纳税期内尽可能推迟纳税,在欠税挂账有利的情况下,尽可能欠税挂账。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纳税环节是应税消费品生产、消费过程中应缴纳消费税的环节。利用纳税环节节税就是尽可能避开或推迟纳税环节的出现,从而获得这方面的利益。(www.xing528.com)

具体地讲:第一,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于销售时纳税,但店铺可以低价销售,搞“物物交换”少缴消费税,也可以改变和选择某种对店铺有利的结算方式推迟缴税;第二,由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店铺可以利用此项规定做出有利于节税的安排;第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店铺可根据此项规定,采取与受托方联营的方式,改变受托与委托关系节省此项消费税。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应税行为性质和结算方式分别按下列方式确定对店铺节税有利:第一,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以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第二,以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的,为应税消费品发出当天。第三,以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证的当天。第四,以其他结算方式销售的,为收讫销售额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证当天。第五,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当天。第六,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第七,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①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款在纳税人核算地和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②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省(市)的,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所属分局批准,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③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款,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④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款,由进口人或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有两大类,其一是实行从价定率法征收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价外费用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补费用。但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存在节税的机会:

①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确定,在确定时,按偏低一点的价格确定就能节省消费税,在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从节税角度看,应当缩小成本和利润,有利于节税。

②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销售额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委托方可协同受托方在确定价格时获取节税的机会,将价格确定作为节税手段加以运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在以上组成计税价格中,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具有节税机会,委托方可取得受托方的协助,将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压缩,从而节省消费税。

③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在上面公式中,关税和消费税税率没有节税机会,但关税的完税价格具有很强的弹性,因而具有节税的机会,一般来说,关税完税价格越小,越对节税有利,因此,要求节税者尽可能降低抵岸价格以及其他组成关税完税价格的因素并获取海关认可。

④纳税人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应换算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

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上面公式中有两点值得节税者思考:一是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二是没经过节税策划将本可压缩的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直接通过公式换算。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店铺节省消费税。

纳税人以外汇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应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人民币销售额后,再按公式计算应纳税额,从店铺的节税角度看,人民币折合率既可以采用结算当天国家外汇牌价,也可以采用当日国家外汇牌价,因此,就有比较选择的可能,这种选择是以节税为依据的。

一般来说,外汇市场波动越大,比较选择节税必要性也越强。越是以较低的人民币汇率计算应纳税额,越有利于节税。

例如,某纳税人2月5日取得100万美元销售额。如果采用当天汇率(假设为1美元=6.20元人民币),则折合人民币为620万元;如果采用2月1日汇率(假设为1美元=6.15元人民币),则折合成人民币为615万元。因此,当税率为30%时,后者比前者节税[(50000×30%)=15000元]1.5万元整。

实行从价定率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如何处理,均应并入销售额中计算消费税税额。因此,店铺如果想在包装物上节约消费税,关键是包装物不能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采取收取“押金”,此“押金”不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额。

根据有关规定,可以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计算消费税。因此,店铺从节税角度看,首先要了解哪些消费品允许扣除,其次要将销售中可扣除的尽可能多扣除,从而减小计税依据。

允许扣除计算的消费品有:

①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②外购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

③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④外购已税护肤护发品生产的护肤护发品。

⑤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⑥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可以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有以下几类消费品:

①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②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酒和酒精为原料生产的酒。

③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④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护肤护发品为原料生产的护肤护发品。

⑤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宝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⑥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有些店铺由于不了解以上委托加工过程中代扣消费税可以在最终加工销售缴纳消费税中扣除,而多缴了消费税。

企业所得税的节税方法大致有两种:一是用好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应用好节税技巧。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节税,就是充分应用国家的各项减免税政策来降低店铺的纳税成本。例如,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减免税政策,如果满足了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就可以合法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如果有几条没有满足——比如科研人员人数不够,那就应调整人员结构,把科研人员的人数调整上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依然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优惠。

对于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有些企业是“坐享其成”的,那些优惠就是冲着他们去的(国家鼓励发展的领域),例如,软件企业,国家明文规定鼓励其发展,政策就把其锁定在高新技术企业的范围。

有些企业是“靠边”的,例如,一个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由于投入的科研经费没有达到政策规定的比例,够不上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因而就也享受不到税收优惠。这就属于“靠边”的企业,也就是离国家政策的要求“差一点”。对于这样的企业,把“差一点”补上,比如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符合规定的比例,满足所有条件,就可以申请为高新技术企业,合法地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

对于税收优惠政策,更多企业是“鞭长莫及”,比如商品流转企业,怎么靠也靠不上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不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减免税优惠。因为国家的税收政策,也不是什么都鼓励的,还有一些税收政策是起限制作用的。

小店铺如果不是高新技术型,靠不上政策的庇护,我们就应用节税技巧,同样可以减轻店铺的纳税成本。

依据目前的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的节税思路有两种:一是提高税前费用扣除的计算基数,增加费用扣除数额;二是合法地增加无限制的费用,在税前扣除。

通俗地说就是:要么提高收入(增加限制费用的扣除计算基数);要么加大费用(无限制费用)。这也是企业所得税最基本的节税思路。

企业所得税的节税技巧很多,我们选择“拆分组织结构”和“利用相关税收政策”这两招来讲解:一是要阐释上述两个节税思路,二是为店铺介绍两个能产生立竿见影节税效果的节税方案。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费用扣除规定了限额,企业超标就要进行纳税调整。

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不超标的贷款利息允许无限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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