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有关精准扶贫的政策建构中,贫困村和贫困户精准帮扶是农村精准扶贫的中间环节和关键环节。它要求“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户和贫困村,深入分析致贫原因,落实帮扶责任人,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计划,集中力量予以扶持”。[1]同时,国家提出“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五个一批”作为农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各贫困地区实施精准扶贫政策的行动指南和主要话语实践。
从本质上看,国家主导的农村贫困治理是一种发展干预行为,即为了一定的发展目标而进行的改变现状的人为努力。[2]其中,扶贫项目建设作为一种典型的制度性发展干预形式,也是目前中国贫困治理领域普遍采用的一种治理方式和治理手段。与研究者的有关发展干预“政策提出—实施—结果”的执行过程设计不同,以扶贫项目为代表的农村发展干预实践,往往表现出非线性的执行过程,即项目实施的过程和结果,取决于各类行动者及其互动关系,而非政策提出者的设计和预期目标。就乡村社会而言,贫困及反贫困既是国家政策话语的制度性建构及其干预行动实践,同时也是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农民个体及其家庭生存发展的生活日常。一方面,作为国家精准扶贫政策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扶贫项目的运作实施旨在促进地区经济开发、实现贫困人口脱贫发展,这与农民利用发展机会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另一方面,国家与农民在扶贫工作中具有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但这并不代表扶贫项目运作的简单线性过程。项目进村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发展干预政策话语、形象、资金以及物品的转化过程,不同层面的行动者都将对上述内容产生相应的解释和价值取向,而这些又与行动者自身的社会关系和活动一起,对其行为和决策产生影响。[3]
按照西方街头官僚理论,街头官僚主导的政策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会选择特定的场景或特定的顾客进行互动,以实现对顾客或政策对象的有效管理,同时降低政策过程中出现的不确定性结果。在乡村这一国家政策执行的实践空间和最终场域,乡村干部所面对的不仅仅是宏观指向的国家、非人格化的科层组织结构以及强调技术理性、线性思维和简化模式的发展干预逻辑,同时也面对着共同体意义上的、非程式化的、充满偶然性和随机性的、复杂流变的乡村经验世界。扶贫项目在村庄执行运作中充满了一系列琐碎、复杂甚至冲突对立的互动、场景、事件和过程,而非理论研究当中有关“基层政治动员过程”“竞争性项目运作”或“双轨治理机制”等宏观性描述和概括。乡村干部不仅要面临村庄项目的向上争取、向下分配乃至上级和国家层面的评估考核,也面临项目实施过程中分散的、多元的、具有不同利益的农民个体。其精准扶贫政策的顺利执行、项目的有效推进需要遵从正式制度安排的行动规则,争取和实现村庄集体的支持、理解和配合,亦需要采取选择性执行、利益诱导甚至强制手段等非正式的行动策略和方式。因此,从街头官僚的视角出发,特定场景的生产再造亦是乡村干部有效推进政策执行的重要工具或手段。(www.xing528.com)
因此,在基层精准扶贫的政策执行过程中,乡村干部无论是作为政策执行一线和现场的街头官僚,还是作为与乡村共同体单元具有密切关联的个体行动者,他们与政策对象的村民之间始终处于一种面对面的、直接性的接触和互动场景当中。场景为我们提供了观察乡村干部政策执行行动的窗口或空间,甚至其本身也构成乡村干部政策执行行动的一部分。乡村干部在推进村庄扶贫项目运作过程中,一方面将尽可能遵从上级政府有关扶贫项目运作的规则和要求,另一方面也会充分利用其街头官僚的身份属性和政策执行特征,产生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作、变通执行等灵活性的政策执行方式。因此,本章从精准扶贫政策执行中扶贫项目的村级实施运作出发,基于岩村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实施产生的一系列事件和过程,探讨乡村干部如何基于街头官僚的身份、政策执行空间以及与政策对象的互动关系,通过相应场景的生产,形成一系列乡土化的行动策略和行为方式,以推进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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