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所得税费用核算区分大小企业实行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一是应付税款法;二是纳税影响会计法。
(一)应付税款法
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会计利润(利润总额)与应税利润(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所造成的纳税影响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适用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型企业单位。应付税款法下,本期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即为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可用公式表示为:
企业应通过 “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及其结转情况。期末,将所得税费用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小企业期末计算本期应交所得税额时,借记 “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将所得税费用结转本年利润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科目。结转之后,“本年利润”科目余额即为当年累积的净利润或净亏损。
【例13-11】 承[例13-10],假定乙公司为小型企业单位,2018 年计算和结转所得税费用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二)纳税影响会计法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所造成的影响纳税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大中型企业单位。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本期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为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之和,可用公式表示为:
递延所得税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当期发生额的综合结果,但不包括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的所得税影响。(www.xing528.com)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在资产负债表日,通过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对于未来应交所得税的影响所确定的。
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所得税费用核算涉及的科目有“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四个科目。
【例13-12】 承[例13-9],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为400 000 元,年末数为500 000 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为250 000 元,年末数为200 000 元。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甲公司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如下:
递延所得税=(500 000-400 000)-(200 000-250 000) = 150 000(元)
所得税费用= 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 5 000 000 + 150 000 = 5 150 000(元)
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