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课堂:应收票据的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票据的取得、票据收回等经济业务,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账户进行核算。借方登记取得的应收票据的面值;贷方登记到期收回或到期前背书转让或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该账户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为加强应收票据的管理,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应收票据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一)收到商业汇票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开出并承兑的商业汇票时,按票面金额,借记“应收票据”账户,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账户,按应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账户。如因债务人抵偿前欠货款而取得的应收票据,借记“应收票据”账户,贷记“应收账款”账户。
【例3-4】 甲公司6 月18 日向C 公司销售产品一批,货款为180 000 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6%。收到C 公司开出的面值208 800 元,期限3 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会计分录如下:
(二)商业汇票到期收款
票据到期收回款项时,借记 “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 “应收票据”账户。如果企业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企业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则按票面金额将到期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借记“应收账款”账户,贷记“应收票据”账户。
【例3-5】 承[例3-4], 9 月18 日,收到银行收款通知,甲公司上述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票面金额208 800 元。会计分录如下:
【例3-6】 假如上述汇票到期,C 公司因无力付款,甲公司根据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等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三)应收票据的背书转让
会计实务中,企业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签字人称为背书人(即转让票据的人),背书人对票据的到期付款负有连带责任。
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 “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账户;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账户;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 “应收票据”账户,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例3-7】 承[例3-4],假定甲公司7 月15 日将上述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生产经营所需M 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价款为188 000 元,增值税款为30 080 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差额当即以银行存款支付。会计分录如下:
(四)应收票据的贴现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临时资金短缺等原因,企业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经过背书后向银行申请贴现。票据贴现是指企业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银行,由银行按票据的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将余额付给企业的融资行为。
在应收票据贴现中,企业支付给银行的利息称为贴现利息,计算贴现利息采用的利率称为贴现率,企业收到银行实际支付的款项称为贴现净额。
1. 贴现净额的计算
应收票据的贴现利息及贴现净额计算如下:
(1)贴现利息
上述公式中的贴现期是指从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时间间隔。贴现期一般按实际天数计算,首尾只算一天。承兑人在异地的另加3 天的划款日期。
(2)贴现净额(www.xing528.com)
【例3-8】 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 月20 日向D 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价款为86 000 元,增值税13 760 元,收到D 公司开出的票面金额99 760 元、期限4 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5 月17 日,企业因急需流动资金,经与银行协商,将此票据贴现给银行,贴现利率为6%。贴现净额计算如下:
贴现利息=99 760×6% ×64÷360=1 064.11(元)
贴现净额=99 760-1 064.11=98 695.89(元)
2. 应收票据贴现的账务处理
(1)银行附有追索权的贴现。银行附有追索权的贴现,是指企业将商业汇票质押给银行,票据到期时如果票据承兑人无力向贴现银行支付票款,则申请贴现企业应负偿还票据金额的连带责任,通常适用于贴现票据为商业承兑汇票时。
其会计处理为:贴现时,企业应按实收的贴现净额,借记 “银行存款”账户,按贴现息借记“财务费用”,按应收票据的面值,贷记 “短期借款”账户;票据到期,承兑人按期付款时,按应收票据的面值,借记 “短期借款”账户,贷记 “应收票据”账户;票据到期,承兑人无力付款时,申请贴现的企业根据银行退回的商业汇票和支款通知,借记 “应收账款”账户,贷记 “应收票据”账户,同时申请贴现企业向银行承付款项,借记 “短期借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若贴现企业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则作为逾期贷款处理。
【例3-9】 承[例3-8],银行扣除贴现利息后,将贴现款支付给甲公司, 同时甲公司对此票据的如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银行附有追索权)。
贴现时,会计分录如下:
票据到期,若承兑人按期付款,会计分录如下:
票据到期,若承兑人无力付款,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同时, 申请贴现企业承付款项。会计分录如下:
若申请贴现企业“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仅有80 000 元,会计分录如下:
其余作为逾期贷款处理。
(2)银行无追索权的贴现。 银行无追索权的贴现,是指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中规定,贴现的票据到期时,如果票据承兑人无力向贴现银行支付票款,申请贴现的企业不负有任何偿还责任。该贴现行为应视同应收债权的出售,通常适用于银行承兑汇票。
其会计处理为:贴现时,企业应按实收的贴现净额,借记 “银行存款”账户,按贴现息借记“财务费用”账户,按商业汇票的面值,贷记“应收票据”账户。
【例3-10】 4 月28 日,甲公司将持有的出票日为4 月13 日、60 天到期、票面金额为30 000 元的E 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贴现率为6%。
由于贴现的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则视为银行无追索权。贴现净额计算如下:
贴现期=60-15=45(天)
贴现利息=30 000×6% ×45÷360=225(元)
贴现净额=30 000-225=29 775(元)
贴现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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