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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的确认和计量方法简介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应收票据的概念和分类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二)应收票据的初始计量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过程中收到的各种商业汇票,由于付款期限最长为6 个月,因此其初始计量统一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入账,不需考虑时间价值因素。(三)应收票据的期限及到期日应收票据的期限和到期日应按不同的付款约定方式确定。

应收票据的确认和计量方法简介

(一)应收票据的概念和分类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从广义上说,票据包括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商业汇票等。但在我国会计实务中,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均为见票即付的票据,因此,不需要作为应收票据核算,应收票据核算的仅是商业汇票。

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或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的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这里也是出票人)签发,由承兑银行承兑的票据。企业申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向其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交纳手续费。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前未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二)应收票据的初始计量

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过程中收到的各种商业汇票,由于付款期限最长为6 个月,因此其初始计量统一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入账,不需考虑时间价值因素。

(三)应收票据的期限及到期日

应收票据的期限和到期日应按不同的付款约定方式确定。

票据期限按日表示的定日付款的商业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到期日。票据期限按实际天数计算,票据签发日和到期日“头尾只算一天”。例如,3 月25 日签发的80 天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6 月13 日,计算如下:(www.xing528.com)

3 月份:31-25=6 天(不算3 月25 日)

4 月份:30 天

5 月份:31天

6 月份:13 天(算6 月13 日)

合 计:80 天

票据期限按月表示的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票据到期日一般以到期月份的对日计算,不考虑大月还是小月。如3 月25 日签发的3 个月期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6 月25 日。对于月末日签发的汇票到期日为到期月份的最后一天。如2016 年2 月29 日签发的4 个月期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6 月30 日。

票据期限按月表示的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日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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