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与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授权部门根据《会计法》和会计行政法规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具体制度。从2007 年1月1 日起,我国统一施行的会计制度主要是指会计准则体系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财务通则》等。
会计准则是具体组织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讲解与解释公告等组成。其中,基本准则在整个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扮演着概念框架的角色,起着统驭作用;具体准则是在基本准则的基础上,对具体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处理的规范;应用指南是对具体准则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做出的操作性规定;讲解与解释公告是对会计实务中的具体操作所做的说明和例证,以及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就实务中遇到的实施问题而随时对准则做出的具体解释。
我国首项会计准则最早发布于1992 年11 月30 日,于1993 年7 月1 日起在全国所有企业施行。之后,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与国际接轨,财政部对会计准则作了系统性修改,于2006 年2 月发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准则在内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自2007 年1 月起开始施行,适用于大中型企业。2011年10 月又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 自2013 年1月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
为了满足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要求,必须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科学的分类而设置会计科目。会计科目是对各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记录并及时提供会计信息的基础,在会计核算和企业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会计科目在设置时,一般应从会计要素出发。《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科目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类和共同类六大项(表1-1),《小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科目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和损益类五大项(表1-2)。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准则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其他会计科目的编号。
表1-1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大中型企业常用会计科目表
续表
续表
(www.xing528.com)
表1-2 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型企业会计科目表
续表
定制课堂
项目小结
能力训练
考点自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