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计内容的主要方面
审计机关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应当遵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①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②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度情况;③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④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⑤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⑥组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收、管理、使用以及项目运行情况;⑦应当履行的其他相关责任情况。
2.确定审计重点应当考虑的因素
研究认为,审计机关确定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点应当考虑四个方面因素:一是在领导干部任期内行政区域自然资源资产禀赋及其重大变化幅度、趋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发展趋势、保护要求;二是在领导干部任期内行政区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受到国家职能部门行政处理处罚情况、整改情况;三是领导干部任期时间长短、分管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或者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大小;四是有关方面提供的线索、举报情况。(www.xing528.com)
3.确定审计重点要把握的原则
研究认为,确定审计重点要把握如下原则: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任职行政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等,针对不同类别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区域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分别确定审计内容,突出各自领域审计重点。
在审计实务中,着重结合领导干部任职行政区域内的资源和环境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把握底线思维、法治思维,根据审计资源、审计目标等确定审计重点。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①国有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健全与否、资源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②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管运行状况;③资源安全、保护、储备情况;④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收入的规模、来源和构成情况;⑤区域、流域内的生态修复情况;⑥环境保护资金的管理、使用与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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