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审计机关调研结果自述不尽完整、统一,为统一规范口径,保证问题一致,著者在保证原意的基础上适当进了规范。例如,BBU市GZHEN县审计机关在回答“贵单位从什么时间开始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是否开展过审计试点?”时答复:“2018年试点开展过乡镇党委书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课题组将其分解成两个回复:(1) 2018年开展过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开展过审计试点。本部分调查分析,以43个县级审计机关回复的数据信息为基准。
1.县级审计机关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时间及开展审计试点的情况
(1)县级审计机关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最早是在2015年。从调查和研究结果看,43个县级审计机关,最早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是SZHOU市YQIAO区审计局,时间是2015年。2016年,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有4个县级审计机关,包括WHU市WWEI县审计局、SZHOU市DSHAN县审计局、HBEI市SXI县审计局、XCHENG市GDE市审计局。2017年,XCHENG市JXI县审计局、CHUZHOU市QJIAO县审计局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9年,HFEI市CHU市审计局,HBEI市LSHAN区审计局、DJI区审计局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HBEI市XSHAN区审计局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时间不明确。其余32个县级审计机关均在2018年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约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74%。
(2)2/3的县级审计机关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1/3的县级审计机关直接开展了审计。从是否开展审计试点的调研结果看,有27个县级审计机关开展了审计试点,约占有效调研的审计机关总数量的63%。个别县级审计机关未回答此问题。约30%的县级审计机关直接开展了审计。
(3)大部分的县级审计机关2018年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少数县级审计机关于2019年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2.县级审计机关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选择审计对象、执行“党政同责、同责同审”情况, 2018年至调研时为止,开展审计项目数量情况
(1)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是县级审计机关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点审计对象,将县直部门负责人作为审计对象的很少,不足10%。课题组调研结果表明,仅有4个县级审计机关开展同级部门负责人审计,约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9.3%,不足10%;有2个县级审计机关未回答此问题,37个县级审计机关未开展部门负责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2)74%的县级审计机关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贯彻“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原则。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原则是 “党政同责、同责同审”,调研发现,有32个县级审计机关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党政同审,约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74%;9个县级审计机关未能做到“党政同审”,另有2个县级审计机关对此问题的回答不明确。
(3)2018年度,县级审计机关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的平均数量约1.32个,县级审计机关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数量差距很大,有的开展5个项目,有的开展1个项目,有的未开展。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县级以上审计机关2018年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调研结果表明,除2个县级审计机关不明确之外,41个县级审计机关开展的审计项目共有54个,其中,最多的有5 个项目,最少的有1 个项目,平均约为1.32个项目。
3.县级审计机关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组织方式及2018年度审计项目数量情况
(1)立项方式。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现以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合立项为主。有效调研的县级审计机关中,有24个县级审计机关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结合立项,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55.81%。有17个县级审计机关单独立项,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39.53%。CHIZHOU市GCHI区、HBEI市XSHAN区2个县级审计机关未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所以既没有单独立项,也没有与其他审计业务结合立项。
(2)审计项目数量。 32个县级审计机关2018年开展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仅有1个,约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74.4%。另有2个县级审计机关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2个。WHU市WWEI县审计机关对5个乡镇共计1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即5个审计项目。
特别情况说明:①课题组调阅FYANG市YSHANG县审计局2018年工作计划,未显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显示共有12个乡镇科局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详见附录4《YSHANG县2018年审计项目计划》(索引号003183084/201804-00002)。经询问该审计局相关人员,2018年,该审计局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1个。
② 课题组调阅LAN市JZHAI县审计局2018年工作计划,显示有1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而JZHAI县审计局在调研问卷上回答是32个项目。很有可能是该审计局将此问题理解为全年审计项目数量。课题组以JZHAI县审计机关2018年1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进行统计。详见附录5《JZHAI县审计局2018年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安排》(索引号003240683/201812-00007)。
(3)课题组调阅WHU市WWEI县审计局2018年工作总结,并且与该审计局业务科室负责人核对确认,有5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课题组以WWEI县审计机关2018年5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进行统计。详见附录6《WWEI县审计局2018年工作总结》(索引号784943065/201905-01312)。
(4)课题组调阅HSHAN市YXIAN审计局2018年审计工作情况及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新闻发布会公报,显示有1个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经与YXIAN审计局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核对确认,2018年YXIAN审计局没有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因此,课题组以YXIAN审计机关2018年0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进行统计。详见附录7《2018年审计工作情况及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新闻发布会》(索引号003154195/201903-00011)。
4.县级审计机关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点内容及重点领域的覆盖情况
(1)审计的重点内容。县级审计机关开展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内容,大约2/3集中在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森林资源四大领域。19个县级审计机关涉及河长制(湖长制),5个县级审计机关涉及大气污染防治。
(2)是否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截至调研结束时,有效调研的43个县级审计机关中没有一个县级审计机关明确地回答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十大领域[土地资源(耕地保护、土地复垦等)、森林资源(林长制)、矿产资源、水资源、水环境、湿地、大气污染防治、 土壤、 河长制(湖长制)、环境保护]实现了全覆盖。
(3)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覆盖率。有7个县级审计机关未回答审计覆盖率是多少。HBEI市LSHAN区、XSHAN区2个审计机关均未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没有审计覆盖率。22个县级审计机关审计覆盖率超过50%,最高的达80%以上。12个县级审计机关审计覆盖率未达到50%,最低的约为10%。
(4)有的审计机关政治站位很高,认识到位。CHU市审计机关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内容包括: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这彰显了CHU市审计机关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认识十分到位,政治站位较高,已具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深、审透、审实的良好基础。
综上所述,课题组调研的县级审计机关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内容较为集中。同时,审计覆盖率不一,差距较大,有的近于全覆盖,有的仅涉及一两个领域。县级审计机关需要逐步扩大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域,部分县级审计机关可在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污染防治、森林资源等领域审计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矿产资源、湿地保护等领域的审计,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发挥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
5.县级审计机关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采用的主要审计技术方法
(1)传统审计技术仍是县级审计机关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技术。调研发现,共28个县级审计机关采用传统审计技术(如检查、查询、询问、计算、分析、现场查看等),约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65.12%。
(2)高新技术是县级审计机关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瓶颈。调研发现,县级审计机关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使用高新技术的仅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1/3。高新技术包括Google地图、“3S”技术、大数据分析、互联网数据分析等。
(3)特别情况说明。HBEI市LSHAN区、DJI区审计机关对此问题的回答分别是“无”“暂未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党中央、国务院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交给审计机关,这是对审计机关的高度信任,县(区)审计机关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技术方法上面临一定的挑战,吸收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技术是实现科技兴审、科技强审的必然要求,也是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业务的必然要求。
6.县级审计机关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遇到的主要困难,造成这些困难的主要原因,以及解决困难的基本思路
(1)主要困难。
第一,审计主体方面。大约一半的县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人员数量不足,现有审计人员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专业能力不足。
第二,审计对象方面。基础数据不能共享、采集难,部分资料缺失,部分乡镇(街道)没有环境保护、水利、土地等部门,审计相关资料必须要市、县级相关部门配合提供,相关部门提供资料不全面、不及时。
第三,现场取证不易。
第四,自然资源资产存量评估难。数量上,自然资源资产分布广泛,种类多样,无法全面准确将其量化。同时,自然资源资产只有自身价值属性而没有市场价格属性,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绩效评估难。各地的自然禀赋、发展定位、保护理念存在差异,造成地方党委、政府在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和利用上不平衡。
第五,审计评价方面,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体系尚未建立。部分县(区)审计机关提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对大多数自然资源资产增减、处置没有最终决定权和处置权,因此,无法或难以对乡镇党政负责人进行责任界定、做出审计评价。
第六,评价标准缺乏,评价体系不完善,审计评价难,追究责任难。自然资源资产区域界限模糊,例如,河流的跨区域性造成了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不清。自然资源资产变化过程的长期性、持续性与政策的迟滞性之间存在着矛盾。自然资源资产变化过程往往是一个经年累月的过程,领导干部的相关决策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影响存在一定滞后性,自然资源资产重大负面影响显露迹象时,做出重大决策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可能早已调任或离职,甚至在审计过程中自然资源资产状况仍然不断发生着变化。
第七,责任界定难。乡镇政府承担的职能不涉及或较少涉及土地、森林、水、矿产、大气、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的任务基本由县直单位承担,且不通过乡镇政府,发现问题后,责任落实不到乡镇政府。
(2)主要原因。
第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标准不明,且评价体系不完备。审计人员数量不足,技术较弱。在县级审计机关,既懂财务又熟悉计算机、工程造价、自然资源资产等知识的复合型技能人才严重缺乏。近年来,县级审计机关未招进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又没有选派审计人员系统学习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专业技术。学习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业务的审计人员实践不足,缺乏专业性,业务素质、技术能力远未达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要求。
第二,学习内容受限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受到较多制约,例如,有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规范性文件还处于保密阶段,无法进行全文学习、研究。
第三,审计范围受限制。自然资源资产涵盖面较广,难以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位划定界限。
第四,审计对象庞杂。土地资源、水资源、林业资源部分指标仅统计到县级,未进一步细化到乡镇,而且往往未按年度进行统计。很多自然资源资产指标没有分解到乡镇(街道),缺乏细化指标,造成对乡镇(街道)审计缺乏数据来源,无法取证和评价。例如: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的空气监测、交界断面水质监测,乡镇(街道)数据缺失,没有比对指标。林业部门每十年才开展一次二类资源调查,没有乡镇领导干部任职的同步数据。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职大致在2~3年,许多自然资源资产指标未能在短期内得到反映。再加上一些职能部门工作局限,带来了定责的不确定性。
第五,审计环境不佳。审计涉及的指标内容、资料来源、取证渠道等,亟须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由于职能部门不是被审计单位,只是配合单位,大大增加了审计取证难度。同时,对于取证资料,审计人员几乎无法进行全面核实,非常被动。
第六,区域发展理念制约。县域经济发展以及招商引资与自然资源资产保护有时互相冲突。
(3)建议和意见。
第一,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将发展理念贯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五大发展理念”着力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理念不能空对空,发展理念更是为了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第二,审计人员。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成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专家库;强弱项、补短板,提升审计人员素质。建议省、市上级审计部门积极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领域地理信息数据及相关业务等专业培训,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人才库,加大业务和财务等数据收集、挖掘、分析力度,努力推进大数据审计。
第三,建立健全审计人员定期和专项培训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县级审计机关人员培训,并强化培训的针对性,派遣市局级审计业务骨干到县(区)审计机关进行现场授课,抽调县级审计机关的业务骨干到市局级审计参加短期集中培训。统筹安排需要掌握地理信息管理系统的专业人员参与相关审计项目,提升学习效果和审计效果。
第四,建议试点“先审后离”的模式,加大审计整改力度。目前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主要是“先离任、后审计”的模式,若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已升迁,必然会给地方审计机关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带来难度。建议推行“先审计、后离任、再任命”的审计模式,强化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监督,以利于协调单位支持配合,提升审计发现问题及相关部门整改的力度和深度,实现审计效果最大化。
第五,建立健全县级乡镇区域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制度,及时更新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数据。
第六,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国家、省、市、县(区)审计机关数据共享机制,上级审计机关加大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领域地理信息及相关业务、财务等数据收集、挖掘和分析力度,将相关数据和发现的疑点发送各县(区)审计机关,供审计查证使用。由更高层级审计部门集中统一收集数据。建议由市级审计机关牵头,建立统一领导、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的专项审计组,在审计实践中积累经验。对涉及林业、国土、水利、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数据,建议由市级审计机关统一收集,统一分析,对分析出的疑点,再安排到各县(区)进行核实,逐一突破,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七,组织协调。建议省、市、县(区)成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机构,相关单位要按照时间要求和规定格式报送真实、完整的数据信息。
第八,制度建设。建议上级审计机关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模板,制定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细则,便于县级审计机关遵照执行,明晰思路和方法。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经验总结,将成功、成熟的实务上升为制度,并不断优化、完善。
7.县级审计机关已开展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情况以及审计评价等级分布情况
(1)审计结果。2/3的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认为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较好或者达到较好状态。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分为五个等级:好、较好、一般、较差、差。调研结果显示,“较好”的有17个县级审计机关。另有12个县级审计机关认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达到了审计目的,发现了一些问题,促进了审计整改,得到了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导干部的高度认可,促进了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等。
约1/3的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未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或者认为效果一般、未达到预期效果。 其中,6个县级审计机关未回答或者未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4个县级审计机关认为效果一般;4个县级审计机关认为未达到预期效果,问题不少,不太理想。
(2)等级分布。3/4的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评价等级为“较好”和“一般”。其中,评价为“较好”等级的有27个县级审计机关,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62.79%。评价为“一般”等级的共有6个县级审计机关,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13.95%。有6个县级审计机关未明确等级或未回答此问题。2个县级审计机关未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个县级审计机关未明确等级评价。(www.xing528.com)
8.县级审计机关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取得的重要成果
约1/3的县级审计机关未回答此问题,或未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或未取得重要成果。其中,5个县级审计机关尚未取得重要成果,11个县级审计机关未回答此问题或未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3的县级审计机关取得重要成果。
9.为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单位举行专题培训、继续教育、外出学习、交流等方面的情况
(1)约2/3的县级审计机关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专题培训。28个县级审计机关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专题培训,约占65.12%;另外15个县级审计机关未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专题培训。
(2)培训内容。近60%的县级审计机关回复了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审计方案制订、审计重点确定、审计方法运用等;审计内容和审计运用的技术手段(包括遥感、卫片、历史图像以及智图交互运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运用“3S”技术进行卫星遥感定位;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业务流程。近40%的县级审计机关未明确回复培训内容。
(3)自行培训还是上级要求。70%以上的县级审计机关自行安排专题培训或者是应上级审计机关要求进行培训,或者两者同步进行。其中,11个县级审计机关是自行安排专题培训的,12个县级审计机关是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培训的,8个县级审计机关是自行安排和上级要求两者结合。其余12个县级审计机关未回答此问题。
10.县级审计机关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具有的优势资源
有24个县级审计机关认为没有优势,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55.81%,达到一半以上。有12个县级审计机关认为有经费优势,主要是经费保障充分,约占27.91%。有6个县级审计机关认为有人力资源优势,约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13.95%。有3个县级审计机关认为有经验优势。有2个县级审计机关没有回答此问题。有4个县级审计机关认为既有经费优势,又有人力资源优势,约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9.3%。由此可见,县级审计机关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业务没有明显优势,优势仅在经费保障方面。
11.为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同级党委、政府出台专门政策制度的情况
(1)出台专门政策制度的数量。33个县级审计机关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同级党委、政府并未出台专门的政策制度,约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的76.74%。仅有9个县出台了专门的政策制度,约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20.93%。有1个县级审计机关未回答此问题。
(2)出台专门政策制度的主要内容。9个县出台的专门政策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覆盖;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对象范围和计划拟订、工作机制、审计内容、工作要求;协调部门工作衔接;相关法规遵守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任务的完成情况;保护自然资源履职尽责情况;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落实情况等。
(3)审计实践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仅有4个县级审计机关建议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出台有关的政策制度,不足10%。其余39个县级审计机关未回答此问题或者未提出建议,约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90.7%。
12.县级审计机关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所持有的观点
(1)4个县级审计机关未回答此问题。
(2)认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大意义较为到位。全面推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审计服务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服务于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体现,是大势所趋。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增强自身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新要求的能力,努力学习专业的判断标准,提高分析能力,运用专业的分析方法、核查方式,全面准确地反映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职责的状况。客观反映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现状,准确界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增值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中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基础环节。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当代中国生态环境治理的需要,是环境制度创新,是国家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作用的重要方式。作为审计人员,要努力做好这项工作,助推建设绿水青山美好家园。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多、范围广,既为审计人员提供加强学习、提升自我的空间和舞台,同时对审计人员的政治理论、知识储备、专业技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3)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较为中肯,能结合工作实际,值得思考和深入研究。
第一,审计工作的总思路。应该理清“审计谁、审计什么、怎么审计、怎么评价” 的工作思路。
第二,审计范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涉及范围较广,比如河流、空气等,很难以乡镇为界限,建议以县级以上单位为审计对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到县级政府即可,由县级审计机关开展的县直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没有实际意义。
第三,解决审计实践过程中具体问题的思路。加强审计人员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培训,可通过上审下、交叉审、联合审计或以审代训形式开展业务指导,组织审计人员参加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知识讲座、讨论,熟悉各种自然资源的特点、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业务流程、多样的审计方法。通过外部引进,招录具有资源环境专业背景的新生力量、专业人才,或者突破地域限制购买社会服务,引入自然科学、环境保护类的社会专业技术力量参与审计,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类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基层审计机关很难取得各县(区)的基本农田、林业小班、土地复垦、矿权勘界等数据信息,加之基层审计机关计算机运用水平存在一定差异,即使取得相关数据,也很难快速准确发现审计疑点。一方面,乡镇没有完整的自然资源资产数据,数据分散在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执行不同的统计口径,造成“数”出多门,例如林业部门统计的面积比国土部门统计的面积要大很多。加之部分数据不具有连续性,缺乏历史数据或尚未开始统计,难以支撑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工作,审计人员对数据的甄别、取舍可能存在一定误差。另一方面,由于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难以进行审计责任界定。自然资源资产损毁、生态环境破坏的发生及其演变需要一定的过程,难以准确清晰地界定是哪一届党委政府、哪一位领导干部的责任。县级有关职能部门与乡镇的工作职责相互之间存在一定交叉,审计发现的问题涉及乡镇及县环境保护、国土、林业等多个部门,难以准确界定责任。此外,自然资源资产涉及诸多的专业数据、数据分析、标准指标等,对于审计人员来说是一个难题。所以说如何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还需要不断去探索。
第四,强化制度设计规范,加大问责力度。一是完善制度设计,由省级层面出台相关制度政策,特别是相关操作指南及评价体系; 二是加强项目统筹和业务指导,上级审计机关统筹审计力量,采取“上审下”或者“交叉审计”方式组织基层审计机关参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加强业务指导;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审计人员业务胜任能力;四是加强审计机关执法的独立性,没有独立性就没有质量;五是加大问责力度,没有问责,审计质量再高也发挥不了作用。
13.县级审计机关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研究的主要建议及应当重点关注的领域
(1)研究要切合实际,解决实际困难。县级审计机关面临着诸多现实困难和问题,研究应当进一步帮助县级审计机关更好地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这是基本原则。
(2)研究县级审计机关如何开展研究性审计,把握政策内涵,分析问题成因,保证定性、定责依据准确,审计结论客观公正。通过购买服务,引入社会专业人才和技术力量参与到审计工作中来,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综合分析,统筹谋划,对发现的审计疑点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有效沟通。
(3)研究审计组织方式。审计效果最好的方式就是针对同一项目采用上下联动的审计方式,这样才能发挥各地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和主动性,让先进的审计方法尽快地推广,并取得更好的审计效果。
(4)研究上级审计机关如何分类开展审计,自上而下,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有效指导。
(5)研究如何解决县级审计机关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人力资源、资产负债表、审计方法问题,以及对领导干部履行相应责任的评价量化方法和评价体系,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共享,审计结果的利用及责任追究等。
(6)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如何有效结合、有机结合。
(7)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
(8)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要注重省、市、县的差异,上下有别,逐级推进。
(9)重点关注土地资源、水环境、退耕还林、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湿地、森林资源(林长制)、水资源、河长制(湖长制)、环境保护、权力审批、政策落实、审计问题整改等方面。
(10)特别说明。对于此问题,9个县级审计机关未回答,10个县级审计机关答复为无。有明确答复的为24个县级审计机关。
14.2019年度县级审计机关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安排情况,未来审计工作规划情况
(1)2019年项目安排情况。
第一,调研结果显示,4个县级审计机关尚未安排2019年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包括HSHAN、QSHAN、GCHI、LZIHU,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9.3%。
第二,14个县级审计机关计划在2019年度安排1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包括BHE、LYANG、SSHAN、LYA、QMEN、YXIAN、HNING、TCHENG、STAI、HQIU、ZYANG、YAN、JXI、GDE,约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32.56%。
第三,6个县级审计机关计划在2019年度安排2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包括FDONG、CHU、QJIAO、BGONGSHAN、DJI、JXI,约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13.95%。
第四,3个县级审计机关计划在2019年度安排3个及以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约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6.98%。其中,CFENG县审计机关计划安排4个;WWEI市审计机关计划安排5个;YSHANG县审计机关计划安排5个。
第五,有16个县级审计机关2019年度安排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情况不明确或者未回答此问题,包括FXI、JZHAI、LJIANG、YHAI、DTU、XJIAJI、DSHAN、YQIAO、MCHENG、GYANG、JSHOU、SXI、LSHAN、XSHAN、GZHEN、BSHAN,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37.21%。
(2)专项规划情况。
第一,19个县级审计机关尚未制定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专项规划、计划,或者未修正“十三五”审计工作规划,包括LJIANG、BHE、LYANG、CHU、LYA、QJIAO、HSHAN、HNING、QSHAN、STAI、GCHI、JZHAI、HQIU、GYANG、SXI、DJI、GDE、YXIAN、DTU,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44.19%。
第二,11个县级审计机关将制定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专项规划、计划,或者修正“十三五”审计工作规划,包括FDONG、SSHAN、QMEN、TCHENG、BGONGSHAN、YSHANG、LSHAN、BSHAN、YAN、JXI、CFENG,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25.58%。
第三,13个县级审计机关对于是否制定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专项规划、计划,或者是否修正“十三五”审计工作规划不明确,包括FXI、YHAI、WWEI、DSHAN、YQIAO、MCHENG、JSHOU、XSHAN、GZHEN、XJIAJI、LZIHU、ZYANG、JDE,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30.23%。
15.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之前,县级审计机关开展土地资源、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等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1)19个县级审计机关曾开展过土地资源、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等相关审计业务,包括FXI、FDONG、WWEI、QJIAO、HSHAN、DTU、QMEN、QSHAN、STAI、MCHENG、GYANG、YSHANG、SXI、BSHAN、ZYANG、YAN、GDE、JXI、CFENG,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44.19%。
(2)21个县级审计机关未曾开展土地资源、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等相关审计业务,包括BHE、CFENG、LJIANG、YHAI、LYANG、SSHAN、LYA、YXIAN、HNING、TCHENG、GCHI、JZHAI、HQIU、BGONGSHAN、DSHAN、YQIAO、LSHAN、DJI、XSHAN、GZHEN、LZIHU,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48.84%。
(3)有3个县级审计机关未回答此问题,包括CHU、XJIAJI、JSHOU,占有效调研县级审计机关总数量的6.98%。
16.其他方面
其他方面主要有:上级审计机关对县级审计机关业务指导、培训;审计发现的问题审批权限与监管责任不在乡镇,审计处理难以把握;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权限较小,其责任界定困难;构建数据共享平台,提高工作效率、质量。
(1)HFEI市BHE区审计机关提出,希望上级部门能对基层审计部门多指导。
(2)MANSHAN市HSHAN县审计机关提出,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审批权限与监管责任不在乡镇,审计处理难以把握。
(3)FYANG市YSHANG县审计机关提出,县级审计机关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选择面要精准,选择某个专题,从上到下推动,从而增强审计针对性,推动问题的解决。
(4)BBU市LZIHU区审计机关提出,构建自然资源大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是大数据时代下的必然选择。数据共享平台可以提供全面、准确、统一的自然资源信息,不仅可以大量节省审计人员重复收集整理资料的时间,也可以避免相互矛盾的信息难以处理的现象。
(5)BBU市BSHAN区审计机关提出,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审批权限与监管责任不在乡镇,审计处理难以把握。(建议上级部门下发自然资源方面的审计常用软件及开展使用培训。)
(6)XCHENG市JXI县审计机关提出,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审批权限与监管责任不在乡镇,审计处理难以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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