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政策体系,强化资金投入保障,并对扶贫扶志过程中遇到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上下一心,群策群力,攻坚破难。
1.优化扶贫政策环境。结合实际出台了《长兴县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实施意见(2018—2022)》《长兴县结对“双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长兴县社户对接助农增收“十百千万”帮扶行动实施方案》《社户对接助农增收十七条政策意见》《关于全面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及相关配套细则,对帮扶方式、帮扶标准、组织保障、要素保障等予以明确,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力度,确保中央、省委有关扶贫精神在全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强化资金投入保障。建立财政优先保障、资金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例如,从2018年起,三年内县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十百千万”帮扶工程,确保资金惠及村户;三年内县农商银行为发展村集体经济提供贷款10亿元;针对低收入农户出台“兴扶贷”贷款产品,总体授信1亿元的额度,为帮扶农户解决贷款难的问题;县慈善总会在乡镇设立分会,村里建立工作站,对于捐助资金3万元以上的工作站,总会给予一定资金配套,专门资助帮扶村内贫困人口和低收入农户。(www.xing528.com)
3.打破要素流动壁垒。县领导专门召集县农业农村(居)等部门开展调研,召开协调会,出台《关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关事宜协调会议纪要》。村集体可利用工业平台边界外存量建设用地,有条件地发展仓储厂房、农产品加工、农业资源化利用等集体经济增收项目,并遵循“应减尽减、能免尽免、能返尽返”的原则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增收项目。例如,对集体经济增收项目用地免收土地指标费,对涉及的人防异地建设费等规费予以全额免交,对有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增值税等税费给予返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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