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逐步开展农民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有序开展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2.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各类土地确权颁证,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同时逐步对小型水利设施产权、海域滩涂使用权、淡水养殖水面使用权等全部集体资源资产以及农民个人住房所有权进行确权颁证,并明确其权能。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造,将农村集体可经营性资源、资产作股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组建社区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体资产股份公司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实现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结合,形成以产权为纽带的利益共同体,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及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全产业链经营模式。
3.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机制创新。落实各类金融机构支农贷款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规定,分类划定各金融机构支农贷款比例。积极发展社区性、合作制金融组织,鼓励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探索在县级设立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为民间资本进入市场搭建平台。建立和完善政府性农业融资担保机构,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形成省市县三级联通的农业融资担保体系。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发展资金互助社。完善农业保险体系,积极开展互助合作保险,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扩大政策性保险范围,建立政府、金融保险机构、企业、农户共同承担的风险分担机制。扩大农村贷款抵押、担保范围,原则上农村所有不动产均可用于抵押、担保。(https://www.xing528.com)
4.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统筹规划,整合完善供销、交通、邮政等部门农村物流设施,逐步健全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鼓励以农户合作共建、龙头企业自建、园区配套建设等方式,加强气调冷库等田头预处理设施建设;支持优势产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各地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推广农超、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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