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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朝征税:光绪十二年度北海关结算

时间:2026-01-22 理论教育 Jonker 版权反馈
【摘要】:廣東巡撫臣吳大瀓、兩廣總督臣張之洞、粤海關監督臣長有跪奏,爲粤海、潮州二關及瓊州、廉州、北海兩新關,第一百六結徵收正稅並船鈔、土貨半稅各銀數,開單奏報,仰祈聖鑒事。所有同治五年二月十六日第二十三結起,至光緒十二年二月初七日第一百五結止,粤海、潮州二關徵解銀數,歷經按結奏報在案。又瓊州、廉州北海兩新關,自光緒十二年十二月初八日起,至十三年三月初七日止,計三箇月,爲第一百六結。

廣東巡撫臣吳大瀓、兩廣總督臣張之洞、粤海關監督臣長有跪奏,爲粤海、潮州二關及瓊州、廉州、北海兩新關,第一百六結徵收正稅並船鈔、土貨半稅各銀數,開單奏報,仰祈聖鑒事。竊照光緒十年四月閒准戶部咨會議,各海關洋稅奏銷,瓊州、北海兩關未據按結奏報,應令遵照定章,一律開單奏報一摺,奉旨依議。欽此。咨行到粤,當經欽遵辦理。查粤海、潮州二關徵收洋稅四成項下銀兩,厯准戶部並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咨,每月撥解陝西協餉銀一萬兩,嗣改爲籌邊軍餉。又每季籌辦內務府造辦處赤金各五百兩。又每結撥解抵還閩省借款銀六千兩,嗣改爲加放俸餉。又應解南北洋經費,嗣准總理海軍事務衙門咨撥歸海軍衙門,作爲常年餉需經費之用。各等因。所有同治五年二月十六日第二十三結起,至光緒十二年二月初七日第一百五結止,粤海、潮州二關徵解銀數,歷經按結奏報在案。茲光緒十二年十二月初八日起,至十三年三月初七日止,計三箇月,爲第一百六結。粤海、潮州二關徵收正稅洋藥稅,共銀四十三萬二千二十四兩四錢八分八釐,核計四成銀一十七萬二千八百九兩七錢九分五釐二毫。除撥解光緒十二年五月、六月、七月籌邊軍餉共銀三萬兩,辦解內務府十三年春季分赤金價銀九千二百五十兩,造辦處十三年春季分赤金價銀九千二百五十兩,抵還閩省借款解京改放俸餉銀六千兩外,實存四成銀一十一萬八千三百九兩七錢九分五釐二毫。又本屆第一百六結期內,粤海、潮州二關徵收洋船船鈔、土貨半稅、招商局輪船貨稅船鈔、土貨半稅,及粤海大關徵收子口稅、潮州新關徵收招商局輪船洋藥稅各項,共銀五萬三千四百一十九兩九錢五分九釐,至粤海大關、招商局輪船洋藥稅、潮州新關子口稅,本屆並無徵收。又瓊州、廉州北海兩新關,自光緒十二年十二月初八日起,至十三年三月初七日止,計三箇月,爲第一百六結。瓊州、北海兩新關,徵收正稅洋藥稅,共銀五萬二千五百八十九兩五錢二釐。又本屆第一百六結,瓊州、廉州北海二新關徵收船鈔、土貨半稅、子口稅各項,共銀二千一百四十八兩九錢九分九釐,至招商局輪船貨稅船鈔、洋藥稅、土貨半稅,本屆並無徵收。所有粤海、潮州二關及瓊州、廉州北海二新關第一百六結徵收正稅及船鈔子口稅、洋藥稅、土貨半稅各緣由,除咨總理衙門曁戶部外,再光緒三年四月閒准戶部咨,瓊州、北海兩關所收洋稅旣無外國扣款,自毋庸再行分別四成、六成報解,合併陳明。臣等謹繕列清單,會同南洋通商大臣、兩江總督臣曾國荃,恭摺具陳。伏祈皇太后、皇上聖鑒。謹奏。

該衙門知道,單併發。(https://www.xing528.com)

光緒十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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