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模式按照进出口方向,可以分为跨境电商进口和跨境电商出口;按交易主体类型,可以分为跨境B2B、跨境B2C、跨境C2C三大类。在上述分类之上,可以再将跨境电商按照开发与运营主体分为第三方平台电商(或称为“平台型”)和自营型。在实际运营中,很多平台从单一的平台型或自营型逐步向两种模式的混合型发展,以满足更多的客户需求,并获取更多的利润。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分类如图1-1所示。
图1-1 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分类
资料来源:秦良娟,等.跨境电子商务理论与实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
1.跨境B2B电子商务平台
B2B是Business-to-Business的缩写,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网络进行数据信息的交换、传递,开展交易活动的商业模式。B2B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卖方企业与买方企业,基于电子商务信息平台或交易平台完成的跨境贸易活动。B2B跨境电商平台中具有代表性的是阿里巴巴国际站(见图1-2)、大龙网等。
图1-2 阿里巴巴国际站首页(www.xing528.com)
图片来源:阿里巴巴国际站。截取日期:2019-12-20。
2.跨境B2C电子商务平台
B2C是Business-to-Consumer的缩写,是指企业直接面向个体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零售模式。B2C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卖方企业与个体消费者之间,基于电子商务信息平台或交易平台实现的产品或服务的跨境贸易活动。目前,B2C平台在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中所占据的交易额不大,但也处于不断上升的状态,未来有可能会得到大规模的增长,代表性平台有全球速卖通(简称速卖通,英文AliExpress)、兰亭集势、亚马逊(Amazon)、DX、易贝(eBay)、Wish、小红书、网易考拉海购等,图1-3为亚马逊首页。
图1-3 亚马逊首页
图片来源:亚马逊官网。截取日期:2019-12-20。
3.跨境C2C电子商务平台
C2C是Consumer-to-Consumer的缩写,是指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个人对个人的电子交易活动。跨境C2C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个人卖方对个人买方开展在线销售产品和服务,由个人卖家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发布产品和服务信息、价格等内容,个人买方进行筛选,最终通过电商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与跨境B2B、B2C电子商务平台不同的是,跨境C2C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主体和最终客户都是个人。跨境C2C电子商务平台正在逐渐发展,且在中国整体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中的占比不断升高。代表性平台有淘世界、美丽说、海蜜、易贝、微信商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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