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甘肃省财政厅把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2018年,省政府印发《2018—2020年深入推进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既要整合、更严管理”的原则,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挤占、截留、挪用,防止借整合资金名义变相提高补助标准、面面俱到和“乱作为”现象发生;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和公告公示制度,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充分发挥扶贫、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2019年,按照中央减轻基层负担要求,统筹归并到省委省政府督查检查工作中一并开展)。提请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了《甘肃省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甘脱贫领发〔2019〕11号),按照“谁主管专项、谁分配资金、谁负责监管”“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的原则,从省级到乡村,逐级、逐部门明确涉农整合资金等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职责,规定对资金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58种情形进行问责,构建分工明确、上下联动、协同监管,覆盖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监督问责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月报约谈制度,加强整合资金支出管理。督促贫困县及时报送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支出进度,了解掌握各地的支出情况,适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工作存在问题的县区进行约谈,分析问题原因,研究改进措施,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开始,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聘请第三方机构,采取“五查五看”的办法(即查资金流向,看资金使用是否精准;查资金流量,看资金有无挤占挪用闲置浪费;查资金流速,看资金有无拨付迟缓或以拨代支;查监督管理,看有无违纪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损失浪费;查责任落实,看监管责任有无缺失),对贫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开展中期绩效评价。各试点贫困县制定出台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办法,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实行县级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即脱贫攻坚计划公开、统筹整合资金方案公开、资金安排使用公开、项目实施情况公开,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日常监管和事后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实现了整合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同时,把绩效管理作为提高脱贫质量和实现精准脱贫目标的关键措施,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绩效体系。例如,张家川县对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开展涉农整合资金绩效评价。县财政局负责指导,县扶贫办负责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自评、再评价等,评价结果纳入各部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实绩考核,工作开展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在规划扶贫项目时给予优先支持;对整合成效突出的部门在经费上给予倾斜。对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擅自调整或变更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的,县政府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以整合为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追责。切实筑牢资金的“防火墙”,确保整合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自2016年国家开展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以来,甘肃省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财政部门紧盯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关键环节,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真正把有限资金用在了“刀刃”上,用在了脱贫攻坚的补短板上,用在了老百姓最需要、最期盼、受益最大的项目上。五年来,全省75个贫困县累计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918.92亿元,年均增长29.88%,有力地加快了全省脱贫攻坚进程,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面貌显著改善,产业规模化程度明显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大幅提升。(www.xing528.com)
从“撒胡椒面”到“握指成拳”,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这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甘肃省交出了亮丽的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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