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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确了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前提,有助于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其二,便是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工作,做好乡村振兴战略的谋篇布局。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石门可借鉴脱贫攻坚时建立的领导体制机制,保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定力不动摇。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强化监督职能。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

党的十九大报告正式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前提条件,乡村振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后需要长期实施的国家战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进一步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明确了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前提,有助于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定位表明,未来三十年中国农村地区需要一以贯之,长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是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从全国层面来看,当前正处于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战略转换的重要时间节点。已脱贫退出的贫困县在打赢脱贫攻坚战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方针、政策,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在搭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框架与政策体系过程中如何充分融合吸收脱贫攻坚工作的经验、办法、成果,事关脱贫攻坚工作经验的长期运用,也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四梁八柱”的搭建。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关系来看,两者既有关联,也有明显区别。

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前提。只有打赢脱贫攻坚战,才能解决农村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绝对贫困问题,才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取得决定性胜利。对于贫困地区而言,实现贫困县摘帽、贫困村出列、贫困户退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先决条件,只有解决绝对贫困问题,才能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的发展基础。各贫困县在达到国家标准后先后摘帽退出后,为保持攻坚态势、巩固脱贫成果,需要继续执行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政策。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也存在显著不同。脱贫攻坚关注的是贫困地区,具体包括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农户。脱贫攻坚过程是通过开展建档立卡工作将农村中处于绝对贫困状态的农户精准识别出来,再给予各种有针对性的政策帮扶,最终实现帮助贫困农户脱贫的政策目标。乡村振兴战略则将关注点扩大为整个农村地区和农村居民,政策对象不仅包括脱贫攻坚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攻坚中受益较少的非建档立卡户也是乡村振兴的工作对象,政策对象的不同是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重要不同点。此外,脱贫攻坚的着眼点是帮助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帮助贫困村脱贫出列,帮助贫困县脱贫摘帽,目标标准相对较低。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危房改造政策等均是为了实现贫困村出列和贫困户脱贫这一最终目标而采取的措施。乡村振兴则关注农业、农村、农民的整体发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则集中反映了乡村振兴战略的综合性,既涉及农村产业发展,也包括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还包括农村文化建设、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和农民增收问题。综合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区别来看,实现脱贫攻坚相关目标只是完成了乡村振兴的基础一环,乡村振兴则是在更高的层次与更宏观的视角上推动农村发展,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结合脱贫攻坚阶段的工作内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可以分为制度衔接和政策衔接两个部分,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关键在于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制度衔接与政策衔接,从而为基本形成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奠定基础。

对于石门县而言,全体干部群众在脱贫攻坚的路上付出了艰辛努力和无数心血,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实现贫困县顺利摘帽退出。下一阶段,石门农业农村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两个,其一,如前文所述,巩固现有脱贫成果,帮助脱贫人口继续摆脱增收致富,建立巩固脱贫成果长效机制。其二,便是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工作,做好乡村振兴战略的谋篇布局。作为湖南省首批摘帽县,石门县正处于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战略转换的重要节点,在打赢脱贫攻坚战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方针、政策,这些脱贫攻坚经验办法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能继续发挥作用。

第一,组织保障制度。石门县通过建立指挥部协调各方力量开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签订责任状压实各级责任,定期召开各级别工作会议高位推进落实脱贫攻坚相关工作,切实加强组织保障。总体上看,脱贫攻坚阶段对主体责任的不断强化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提供了坚实保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石门可借鉴脱贫攻坚时建立的领导体制机制,保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定力不动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已对新时期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进度进行定期汇报。这说明当前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采用的农村工作领导机制在实施乡村振兴工作时要进一步沿用,继续强化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保障。

第二,监督激励机制。在脱贫攻坚阶段,石门县坚持内激动力与外严问责两手抓,提拔重用脱贫一线表现突出的干部。坚持示范引领,注重挖掘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根据考评结果、群众认可、工作实绩表彰重用一批扶贫先进典型干部。同时,明确各级包联干部的工作职责与考核内容,对没有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坚决问责。在乡村振兴阶段,战略实施的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落实任务和考核任务均较重,要继续发挥监督激励机制的指挥棒作用。可建立县内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并且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激励广大干部积极投身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强化监督职能。同时要建立容错机制,为敢担当敢干事的干部解决后顾之忧。

第三,社会动员机制。脱贫攻坚阶段,石门县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凝聚各行各业聚力脱贫攻坚,统筹协调各方面的扶贫资源要素与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需求精准对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凝聚了广泛的力量和共识。乡村振兴阶段,政策对象不仅包括脱贫攻坚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关注点扩大为整个农村地区和农村居民,既涉及农村产业发展,也包括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还包括农村文化建设、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和农民增收问题,集中反映了乡村振兴战略的综合性。因此,可进一步沿用脱贫攻坚的社会动员制度,扩大社会各界参与范围,整合各方力量,形成乡村振兴合力。(www.xing528.com)

第四,扶贫政策体系。脱贫攻坚期内,石门县出台了“一揽子”超常规的扶贫政策,政策范围涵盖产业扶贫政策、就业扶贫政策、住房保障政策、教育扶贫政策、健康扶贫政策、兜底保障政策、贫困村提升政策等多个环节,形成了广泛的政策合力,通过不断总结完善,共同构筑了脱贫攻坚的政策体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在乡村振兴阶段,要建立起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的政策体系,这些扶贫政策部分可作用于产业发展与产业扶贫,部分可作用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部分可作用于农村文化建设,部分可作用于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共同致力于改善群众生活水平。总体来看,脱贫攻坚期间的各项政策也有助于实现乡村振兴的各项要求,但由于关注对象的变化、关注范围的扩大,部分政策需要根据现实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从整体上看,石门县在脱贫攻坚阶段开展的各项工作中,有很多工作已经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彻底解决了贫困村的发展难题,有效缓解了非贫困村的发展困境,为乡村振兴提供了良好的行政村级硬件条件,有利于生态宜居与乡村治理建设。产业扶贫与金融扶贫工作,在帮助贫困农户脱贫的同时,也明显推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为乡村振兴阶段实现产业兴旺奠定了扎实的产业基础。驻村工作队的到村履职为村级治理带来了良好的开端,通过工作队多年驻村工作,有效改善了村级组织建设,增强了乡村治理能力。

调研还发现,石门县在脱贫攻坚中采取的部分举措不仅适用于脱贫攻坚阶段,还适用于乡村振兴阶段,并且具有全国性的参考价值。由于脱贫攻坚战略的工作对象、工作方式、工作目标和乡村振兴战略均存在本质不同,无法从总结脱贫攻坚战略中直接得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框架与政策体系,但是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仍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诸多可用的经验借鉴。总体上看,在加快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工作过程中,需要结合乡村振兴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要求,全面审视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各项制度、政策,从脱贫攻坚的制度框架与政策体系中,为搭建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框架与政策体系寻求可借鉴的经验与素材。同时要结合石门本地的财政状况,尊重乡村社会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制订并落实好乡村振兴的各项规划,既能最大化利用脱贫攻坚现有成果,也能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

[1]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

[2]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

[3]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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