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扶贫是贫困地区实现“内生性”增长的关键,是由“输血”式扶贫转向“造血”式扶贫的重要途径,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随着农村信息化的建设,以农村电商扶贫为主的产业扶贫形式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15年初,国务院扶贫办将电商扶贫工程列为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将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设为专门一节单独列出;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就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作出部署,为电子商务推动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带来历史性机遇。2019年3月,民建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了《发展农村电商助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提案,指出农村电商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对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商贸流通跨越式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和脱贫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开辟了新路径。2020年5月,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印发了《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发挥“互联网+”在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各环节高效协同和产业化运营中的作用,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建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
传统产业扶贫难以帮助贫困地区实现产业发展。一是产业低端化、同质化,传统种养殖产业受市场价格的影响,难以卖出高价,贫困人口增收有限。二是产业帮扶福利化,简单发钱、发物,缺乏技术指导和销售渠道,帮扶效果不明显。三是以政府为主导,产业帮扶的持续性有赖于政府的支持,缺乏内在的产业发展动力。四是民族地区社会、文化、宗教情况多种多样,农村基层治理能力有限的问题在民族地区更加突出。电商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创新模式,通过对贫困地区赋能,为扶贫开发开辟了新路径,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实现弯道超车的有效途径。
2015年11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把实体店与电商有机结合,使实体经济与互联网产生叠加效应,有利于促消费、扩内需,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到2020年,初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农村电子商务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在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带动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11月,为进一步实施电商扶贫工程,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扶贫工作深度融合,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加就业和拓宽增收渠道,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进程,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等16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以832个贫困县、12.8万个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在当地政府的推动下,引导和鼓励第三方电商企业建立电商服务平台,注重农产品上行,促进商品流通,不断提升贫困人口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拓宽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和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渠道,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加快实施电商精准扶贫工程,逐步实现对有条件贫困地区的三重全覆盖。到2020年在贫困村建设电商扶贫站点6万个以上,占全国贫困村50%左右;扶持电商扶贫示范网店4万家以上;贫困县农村电商年销售额比2016年翻两番以上”。2017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出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产品、农资批发市场对接电商平台,积极发展以销定产模式。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着力解决农副产品标准化、物流标准化、冷链仓储建设等关键问题,发展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www.xing528.com)
随着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农村地区网民数量持续增加,电商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为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农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5.91万亿元,其中第三季度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9.72万亿元,同比增长16.3%,全国网络零售额达8.01亿元,同比增长9.7%。实物商品网上销售额达6.6万亿元,同比增长15.3%。2020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1.97万亿元,同比增长8.9%。欧特欧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网络零售总额为3014.5亿元,同比增长26%,贫困县电商发展潜力巨大。
近年来,石门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要求,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2020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313.61亿元,同比增长4.6%;实现财政总收入18.59亿元,同比增长8.2%;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2.57亿元。曾先后荣获“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县”“全国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县”“全国商务综合执法试点县”“湖南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全国绿色农业示范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中国柑橘之乡”“中国早熟蜜橘第一县”“中国名茶之乡”“全国绿茶出口基地县”“全国重点产茶百强县”“世界禅茶之源”“湖南省旅游强县”“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等荣誉。石门县在打造电商扶贫特色品牌方面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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