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是脱贫攻坚确定的精准扶贫方略在健康扶贫工程的具体体现,是践行“靶向治疗”的一项具体举措。2017—2020年,对核实核准的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下同),县、乡、村建立健康扶贫工作台账,摸清底子,确定帮扶的对象,确保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并实行动态管理。石门县建立健康扶贫工作台账的具体工作步骤如下:第一,做好精准识别工作。石门县组织乡镇卫生院、村医和村计生专干,对因病致贫人员进行逐一走访,反复排查,摸清患病人数,细化病种分类,一户一档,精准识别。第二,做好健康扶贫信息录入和动态管理工作。为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性、精准性、时效性,各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了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专职人员,并认真细致地开展入户调查,核实核准,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健康扶贫动态信息数据的采集、录入和审核上报工作。精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工作台账为全面掌握健康扶贫工作成果提供了信息支撑。
为了帮助患者解除病痛,尽快恢复生产生活能力,摆脱因病致贫、因贫病重的恶性循环困境,石门县根据“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行动计划实施分类分批救治、分类管理,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大病集中救治一批
按照“三定两加强”原则,石门县开展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真正使大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尽可能恢复其劳动能力。首先,石门县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确定大病集中救治定点医院。其次,石门县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进一步细化诊疗措施,制订个性化的诊疗方案。再次,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石门县遵循“有激励、有约束”的原则,制定病种收费标准。最后,石门县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要求,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不断加强大病分类救治管理,规范农村贫困人口中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等9种大病集中救治工作。除此之外,石门县还全面开展贫困地区重性精神病、农民工尘肺病、肺结核病、艾滋病和血吸虫病晚期患者等专项救治工作。
2.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www.xing528.com)
石门县积极开展慢病患者健康管理,对患有慢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签约健康管理。第一,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石门县为每位农村贫困人口发放一张健康卡,植入健康状况和患病信息,与健康管理数据库保持同步更新。第二,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石门县组织乡镇卫生院医生或村医与农村贫困家庭进行签约,鼓励县医院医生与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组成医生团队与贫困家庭签约。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县级医院指导下,根据农村贫困家庭慢性病患者病情安排个性化健康管理,按管理规范安排面对面随访,询问病情,检查并评估心率、血糖和血压等基础性健康指标,在饮食、运动、心理等方面提供健康指导。签约医生和团队做好随访记录。2020年,慢病签约服务1381人,签约率100%;共救治九种大病808人次,救治率达97.8%;共救治重病3648人次,救治率90.5%。
3.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石门县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首先,石门县积极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降低起付线70%,提高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90%。其次,石门县不断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民政医疗救助范围,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再次,石门县建立健全健康扶贫保障机制,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保障措施,实行联动报销,加强综合保障,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受益水平。最后,石门县扎实落实“一站式”结算,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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