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坚持管理和激励有机结合,促使帮扶力量规范履职、担当作为。一是以制管人。石门县把后盾帮扶单位的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评估考核,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和队员进行单列考核。县里成立5个常态化督查组,每月下到村组农户家中进行督查,将督导情况及时汇总通报。另外定期抽调力量进行专题督查:每天电话抽查10个贫困户、5名驻村干部,对结对帮扶工作进行调查询问;每月随机督查10个村,走访50个农户,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对督查中问题较多的村进行有针对性的回访,确保问题有效整改。此外,石门县实行驻村干部召回制,根据群众测评及抽查等形式,及时召回不能胜任工作、责任心不强或由于身体原因不能继续驻村的干部,保证最有效的驻村安排,如常德市一次督查发现,县统计局的一名驻村扶贫干部面对“村里有多少贫困户”的问题竟然回答不上来,县纪委在一个小时内赶到现场,一天时间立案处理通报,给予这名干部行政记过处分,县统计局当天召回了这名干部,重新换人。雷厉风行的处理,让这支在扶贫一线冲锋陷阵的队伍,保持了高度的警惕,也让数十亿扶贫资金的后盾“粮草”,花在了刀刃上。二是以纪束人。石门县出台《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制定了日常考勤、工作例会、工作报告等管理制度,规定了驻村纪律。明确要求驻村工作队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考勤由村乡两级监督签字盖章;驻村工作队员民情日记每月不少于20篇,由督查组负责抽查;明确驻村干部不能以个别人驻村来代替整个小组驻村,不能以驻在乡镇代替驻村,不能以搞点资金、项目来代替驻村。落实驻村干部不请假私自脱岗的,通报个人;派出单位未经县委同意就把驻村干部召回单位承担责任的,通报派出单位,驻村队员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更换的,由乡镇把关、县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审核,做到驻村工作队服从县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公室、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双重管理;乡镇把驻村干部留用在乡镇的,通报乡镇。三是以奖励人。石门县委派出脱贫攻坚观察员小组,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作风务实、实绩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尤其对在脱贫攻坚一线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石门县还给予驻村干部食宿补助,每月报销交通往返费,定期组织体检,派出单位配备驻村干部必要的办公设备,保障驻村干部安心工作。2015年以来,全县从脱贫攻坚一线提拔重用的干部就达175人,其中包括150名县乡驻村干部;1人被评为全国脱贫攻坚模范,8人被评为全省“最美扶贫人物”,25人被评为全市“最美扶贫人物”,14人被评为全市最佳帮扶干部,150个驻村工作队和300名驻村工作队干部被评为全县先进,在全县干部队伍中形成了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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