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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灾人祸:探讨谁应负主要责任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天灾是主要的,还是人为是主要的?不久,张平化书记在省电话会议上讲整风整社经验,对犯有严重违法乱纪错误、民愤极大的干部逮捕了一批,其中有的是公社书记。我在凤凰县工作多年,工作失误是很多的,但最大的失误是“集训干部”。这严重地挫伤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对战胜灾害、生产自救、恢复生产极为不利。

天灾人祸:探讨谁应负主要责任

1960年粮食减产,是全国较大范围的。由于全国大面积雨水少于1959年,干旱持续时间长,给农业生产带来巨大损失。省委提出了“过苦日子”“低标准(口粮)、瓜菜代”,认为只要干部带头,群众通情达理,是能够渡过难关的。

1960年12月,省委三级干部会议,中南局第二书记王任重作报告。此后,对1960年粮食大减产的主要原因由天灾转变为人为因素,提法有了原则性的变化。“五风”错误是严重的,确实加重了困难。但没有“五风”错误,长期无雨,粮食也要减产。不过,在正常年景下,如风调雨顺,正确的指挥会增产,错误的指挥一定会减产,这也是客观事实,典型例子很多。天灾是主要的,还是人为是主要的?在省委三级干部会议上争论较大。王任重同志讲话中提出强迫命令、瞎指挥是严重的,一些基层干部像伪国民党保甲长那么坏。在会议期间,木江坪公社党委委员刘长斌公然违背省委从整风整社开始就三令五申地宣布不准干部打骂群众的规定,在这个时候打骂群众,经州委领导批示,被立即逮捕。黄勇同志打电话告诉我,我当即向齐寿良书记汇报,省委领导也知道了,这又一次证明了强迫命令错误的严重程度。

省三级干部会议之后,省委书记张平化在湘潭搞点,州委齐寿良书记在永顺县搞点。不久,张平化书记在省电话会议上讲整风整社经验,对犯有严重违法乱纪错误、民愤极大的干部逮捕了一批,其中有的是公社书记。对犯有严重“五风”错误,群众意见大的干部,以县为单位进行集中训练(有人看守)。几天后,齐寿良同志在永顺县也召开了电话会,介绍永顺的做法,各县开始行动起来。凤凰县在调查摸底、索取证据、整理材料等方面做得仔细,故迟迟没有集训干部。州委召开县委书记会议,总结交流整风整社经验,得知有8个县办了集训班,一个县把犯有严重“五风”错误的干部集中到一个水利工地修水库,而凤凰还在摸底排队。齐寿良书记严厉地批评凤凰县认识不上去,行动太慢。坐镇凤凰的州委副书记张英同志在发言中讲到对集中训练干部之事自己有责任,不光是罗雕同志思想认识跟不上。所谓认识不清,是因为总觉得纠正“五风”错误是内部问题,就是有严重错误,也不应当成敌我矛盾看待。我们在会上都作了自我批评,回县后印发了一个表格,要求工作队和公社在几天时间上报,在家县委常委和政法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州委副书记张英同志一起审查了两天,先将犯有严重“五风”错误的干部集中起来之后,又将任正辞等几个干部拘留起来。集训人员集中后,县委决定请县人武部刑旭华政委负责干部集训班的工作。因为他是军人,那几年很少参加地方具体工作,有些话好讲些,而地方干部,几乎不同程度的都有“五风”错误。我也没有像一些县介绍的经验那样去训练班讲话,因为我不知该讲什么才合适,对把这些同志限制自由,当敌我矛盾处理,还没有弄通思想。(www.xing528.com)

我在凤凰县工作多年,工作失误是很多的,但最大的失误是“集训干部”。我想,如果没有来自上面的错误,大家不会犯那么严重的错误,很多干部的错误可以说是上面逼出来的,上面应当承担责任。社队干部在第一线,直接与群众见面,一切问题首当其冲,出了问题应当总结经验教训,应当自我批评。而作为上级也应当爱护干部,保护干部,不应一棍子打死,应当客观地看到一些干部犯“五风”错误,多是在“拔白旗”“反右倾”“破迷信”的情况下犯的,怎么能全推到基层干部头上,甚至当敌我矛盾处理呢?这严重地挫伤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对战胜灾害、生产自救、恢复生产极为不利。

1961年2月(时间可能不准)省委三级干部会议召开,对造成粮食严重减产的原因重新作了分析,认为连续的自然灾害是粮食减产的主要原因,而“五风”错误与上级党委在指挥上的错误有直接原因,应当层层担担子,放包袱。根据这个精神,我在电话中通知黄勇同志将“干部集训班”解散,各自回原工作单位。被拘留的几个同志,还有刘长斌同志也都恢复了自由。这些同志经过多种形式的思想工作,多数能积极工作,也有一些同志的怨气很重,慢慢地消沉下去。但就全局来讲,由于正确分析了粮食减产的主要原因,使广大干部放下包袱,积极工作,这对后来调整人民公社的一系列政策,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加快生产的恢复,都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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