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动在“文化大革命”前方向是对的,周恩来所总结的大寨基本经验以及这些经验的推广,曾经起过积极的作用。湖南农业学大寨运动在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和水利建设,改变农业生产条件方面,成绩是巨大的,至今还在发挥作用。从1966年至1973年,全省共兴建大中型水利工程99处,包括能灌溉上百万亩农田的韶山灌区、欧阳海灌区,以及青山水轮泵工程,还有黄石、涔天河、六都寨、大圳、双牌等一批大中型水库,都是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建成的;从1966年到1976年,全省兴修水利累计出工7亿个,完成土石方13亿立方米,完成了一批灌区的配套建设和湖区的电排建设;1977年以后又上马了一批大的水利工程,如湖区的田园化建设,桃源等地的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等。全省还推广了科学种田,特别是推广杂交水稻的种植,促进了粮食的增产,全省晚稻超早稻的基础就是这一时期奠定的;干部参加劳动,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这些,应该实事求是地予以肯定,不能因为大寨在“文革”中成为“左”的典型、湖南推行了大寨的“左”的一套而全盘否定。
2.随着大寨在“文革”中成为执行“左”倾错误路线的典型,学大寨运动对湖南农村工作产生消极的影响。一是在政治上,把“大批促大干”当作农村各项工作的动力,把一些实事求是的领导干部当作“修正主义分子”和“走资派”来批,把一些不是资本主义甚至是社会主义的东西,当作资本主义来批,甚至把社员生活上的一些问题也看作是阶级斗争,搞了阶级斗争扩大化。当时,在许多地方,“大批判开路”几乎成了组织农业生产、推动农村工作的唯一法宝。如主管农业的省委第二书记王延春曾在郴县花坪蹲点,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劳动管理经验,称为“花坪经验”。学大寨运动中,王延春和他总结出来的“花坪经验”都受到了批判。浏阳古港公社联溪大队1971年至1976年批“资本主义”时,共批斗社员19人,点名批判60人。这种不是采取说服教育,而是采取命令主义,乃至强制手段对待农民的错误做法,严重破坏了党和群众的密切关系。二是在生产关系上,受陈永贵力主搞大队核算思想的影响,不顾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盲目追求“一大二公”,搞“穷过渡”。常德地区1969年前有776个大队搞了大队核算,合并了6820个生产队。1978年,湖南虽然过渡到大队核算的只有654个大队,5个公社搞了公社核算,但是这种“越大越公越先进”的思想影响却相当广泛。新田县1968年、1978年两次提出了“两年过渡完”的口号,省里还准备搞一个以县为核算单位的穷过渡。三是在生产经营上否认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的作用,搞“单一化”。受当时大寨“批集体经济内部的资本主义”“割资本主义尾巴”等“左”的思想影响,湖南也宣传了“堵不死资本主义的路,就迈不开社会主义的步”,一些社队把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对立起来,把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等同起来,把社队工副业和多种经营当作“集体经济内部的资本主义”来批,不准劳动力外出,不准“五匠”外出做手艺。常德地区1976年强行收回社队从事副业生产的劳动力4.6万人,收回“五匠”3.8万人。甚至不准社员养母猪,把必要补充的正当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作为“资本主义尾巴”来割。如临湘县文桥公社姜畈大队制定了“六不准”政策:不准社员养母猪;不准私人养鸡只数超过人头数;不准在屋前屋后栽种果树;不准在自留地种植经济作物;不准私人利用工余时间从事编织、木工、缝纫等手工业;不准上山采摘野生药材。由于实行这些“左”的政策,结果私人养猪下降,社员栽的果树几乎砍光,鸡鸭大量被杀,农副产品收购任务完不成,社员收入减少,用钱要靠队上借支,甚至连油盐钱和学生的学费都得靠队上解决,社员非常不满。邵东县鸡笼公社1971年10月21晚上,组织社队干部172人,采取统一行动,对凡是自行经营的铁、木、锯、泥水、理发等个体手工业户和有织布机、缝纫机的人家,不加区别地一律收缴和查封其工具,共收缴94户,收土织布机头40个,缝纫机14台,匠工工具34套。农业学大寨中这套“左”的做法把农民搞得很穷。从1966年到1977年,湖南全省农民人平分配收入从60.4元提高到68.6元,10年间只增加了8元。四是反对体现劳动数量和质量的定额记工,认为这是“工分挂帅”,大力推行大寨大队的“政治记工”和“自报公议”的分配办法,认为按劳分配是“物资刺激”。五是在生产建设上,有时不讲经济效果,违背客观规律,搞形式主义、瞎指挥、一刀切。比如,在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改革耕作制度方面,往往不从实际出发,搞一律化,强调一个要求,一个规格,一个进度。在农田基本建设和水利建设方面,盲目蛮干,也搞了一些形式主义的东西。如在所谓“真学大寨”“想大的,干大的”的口号下,一些地方在农田基本建设中不顾实际情况,在南方也去搞大寨式的“人造平原”。如新田县搞了15处“人造平原”,4000多亩,由于打乱了熟土层,大都效益很差。湘阴县围垦横岭湖30多万亩,没有经过详细调查研究和听取群众意见,盲目上马,先后集中全县10万劳动力,干了一个秋冬,投工1300多万个,花费1450多万元,吃掉粮食3600多万斤,修成不到几个月,由于阻塞洪道,被一场洪水冲垮。
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对一些先进典型也缺乏实事求是的态度,人为地去“保”,助长了弄虚作假的风气。安乡县是湖南农业学大寨的先进单位,在农业生产和农田水利建设方面,做出了重大成绩,为国家也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为了保持粮食高产的荣誉,曾连续两年虚报粮食产量。1975年粮食较上年减产5014万斤,但为了虚名,上报增产12万斤;1976年上报粮食产量时,把国家奖售粮、定销粮又作为自产粮计算,多报2807万斤,两年多报7833万多斤。另一个农业学大寨先进单位新田县1975年为了达到粮食亩产超千斤,也虚报产量400多万斤。(www.xing528.com)
针对农业学大寨运动中的问题,一些中央领导人提出了中肯的批评。李先念提出:“学大寨,第一不要学他的政治评分,第二不要学他的大队核算,第三不要学他没收自留地。”邓颖超指出,学大寨不是中国农业的方向,农业现代化才是方向,对“一平二调”的做法应当禁止。万里说:“我们认定,大寨那一套办法不能够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而是压制了农民的积极性,所以不能继续学大寨那一套,而必须改弦更张,用新的政策、新的办法去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因此,1980年1月的全国农业厅局长会议宣布,今后不再开展大寨县运动,不再评选学大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学大寨运动从此终结。湖南的农业学大寨运动也画上了句号。
(作者刘瑛单位系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院,陈清林系原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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