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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有制为主体,共同发展各种所有制经济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中共十五大第一次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作为国之重器,国有企业控制国家经济命脉,对整个经济发展起着主导作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以公有制为主体,共同发展各种所有制经济

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随着实践的探索不断深化。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根据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情况,改革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中共十五大第一次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都强调要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的提出和逐步完善,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创造性地运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增强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从实践上有力地促进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可以说,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在此基础上,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对于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理论来源于实践,从理论发展来说,在上述实践中所形成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基石。

邓小平曾指出,“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走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坚持公有制,因为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组织生产,是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邓小平总是把公有制占主体地位作为中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的一个根本标志。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并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作出了系统的战略性部署。2016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为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描绘了宏伟蓝图,提出了行动纲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1.坚定不移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习近平曾在一系列讲话中强调,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动摇,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把国有企业做强,要做到企业的资源配置能力强、自主创新能力强、风险管控能力强、人才队伍强;把国有企业做优,要做到企业的经营业绩优、布局结构优、公司治理优、社会形象优;把国有企业做大,要做到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大、市场话语权大、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大、国际影响力大。与此同时,不能忽视其他所有制企业的健康发展,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之间并不是此消彼长、你进我退,而是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

2.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制度体系,明确各类国有资产责任主体,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清理退出一批国有企业,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大力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努力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

3.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真正提升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推动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深入融合。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统一起来,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始终保持正确的前进方向。

综上所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之所以非常重视国有企业,是因为国有企业代表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全部归全体劳动人民所有或部分劳动人民集体所有。从生产关系上看,公有制的建立,意味着生产资料与劳动力可以直接结合起来,而无须通过资本家做中介来实现。公有制使得少数人凭借占有生产资料来压迫和剥削劳动者成为不可能,从而为消灭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现象奠定了基础。这也正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本质区别。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了劳动者之间在生产过程中的平等互助合作关系,决定了在分配过程中消灭了剥削的按劳分配关系。作为公有制的国有企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作为国之重器,国有企业控制国家经济命脉,对整个经济发展起着主导作用。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中坚力量。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既是关系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经济问题,也是关系社会主义制度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国有企业既是支持和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物质基础(经济基础),也是中国共产党能够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是维护国家安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性保障。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完成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始终需要依靠和发挥国有企业的重要作用。

因此,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一定要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在当前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形势下,搞好国有企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是执政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之一。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除了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之外,还需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环境,保证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既然是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那么非公有制经济就是不可或缺的所有制成分,它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最具活力的部分之一,它不仅对发展中国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多样化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而且吸纳了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满足人民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在中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出现和迅猛发展,适应了中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要求。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不仅符合非公有制经济创业者和投资人的自身利益,也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在中国,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居于主体地位,由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能够保障社会主义制度,由于非公有制经济始终受到国家的引导、监督和管理,因此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不仅不会冲击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会动摇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而且还会在与公有制经济的联系、竞争和合作中,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健康运行,巩固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www.xing528.com)

1.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保护

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要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依法严格保护各种产权主体的资产不受侵犯,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保护。

要提高对非公有制经济法律保护的认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没有非公有制经济就没有市场经济,也就没有所谓的公有制经济,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不仅相互竞争,更重要的是两者之间的协作和互补。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保护,有利于良好社会环境和市场秩序的形成。那些市场和行政管理中常见的,随意侵犯投资经营权、久拖债款不还、巧立名目乱摊派等扰乱正常经济秩序的事件和现象,必须加以有效遏制。

在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的平等竞争中,中国政法机关根据法律公正地处理纠纷,有很多好的案例。2016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民事商事典型案例》。其中,中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上海新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联合产权交易股权转让纠纷案,引人注意。(2)

民营企业中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静公司)、国有企业上海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系上海新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的股东,分别持股38.2%、61.8%。2012年2月,新能源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电力公司转让其所持股份,转让价以评估价为依据;中静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5月,新能源公司将股权公开转让材料报送某产权交易所。7月,产权交易所在中静公司未明示放弃优先购买权并提出异议,却未告知交易是否如期进行的情况下,直接将电力公司股权拍卖给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利公司)。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电力公司擅自转让股份侵害了中静公司优先购买权,电力公司与水利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不发生效力,中静公司对电力公司转让给水利公司的61%新能源公司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案是保护民营企业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时,平等对待不同所有制股东,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中静公司的优先购买权。

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应当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主体与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由于混合所有制企业中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的权利体现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股权,故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权利就体现为对其股东权利的保障。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股权的重要内容之一,应依法予以保护。人民法院支持中静公司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张,体现了对混合所有制企业中非公有制股东的平等保护。

2.建立健全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开放制度

这是营造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环境的关键举措。要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要深化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逐步缩小政府定价商品的范围,让价格来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建立信用奖惩机制,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水平。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形成资源自由流动、企业平等竞争的局面。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推出了一大批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平等发展的改革举措,连续出台了一大批相关政策措施,形成了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在,中国各地区各部门都在努力从实际出发,细化、量化政策措施,制定相关配套举措,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

创新经营方式,拓宽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原则,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采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加快制定非公有资本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和污水处理等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以参股、股权合作等混合所有制形式以及BOT、TOT等模式,参与铁路、公路、航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参与农牧业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与国有资本享有同等待遇。

从实际出发,重点解决突出存在的问题。当前重点要解决的问题是:一是要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可靠、高效、便捷的服务。金融业不能只盯着实力强的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要给予政策倾斜,加大扶持力度。二是要着力放开市场准入,鼓励非公有制企业积极进入。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应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凡是中国政府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都应该向国内民间资本开放。这就需要解放思想,大胆实践。三是要着力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建立面向民营企业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积极发展技术市场,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化服务。这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任务之一。四是要着力引导民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要有魄力,努力培育一批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能够参与国际竞争。五是要进一步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规范中间环节、中介组织行为,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简言之就是简政放权,实心实意为企业服务。

3.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制度

中共十八大提出,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一要求突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保护和支持,意味着将有更多的领域、更多生产要素向民营企业开放,对民营企业的发展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指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例如,非公有制经济在生产要素使用中面临着所有制障碍、垄断问题、金融支持薄弱和“玻璃门”“弹簧门”现象。(3)要建立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生产要素市场环境,使生产要素完全在市场的作用下有效得到配置,是中国市场化导向改革面临的重大课题。要以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推进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要打破所有制界限实现多种所有制的广泛、平等参与,打破“玻璃门”,建立规范开放平等的市场,克服垄断,建立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生产要素市场环境,健全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切实改善融资环境。

又例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再例如,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

综上所述,就中国现状来看,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规模实力明显提升,活力进一步增强,主导作用和影响力不断扩大。2014年,全国国有企业(不包含金融类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2.1万亿元,净资产35.6万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5万亿元,上缴税金3.8万亿元,分别是改革开放之初的141倍、73倍、38倍、65倍。进入世界500强的94家大陆企业中,有84家是国有企业。同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60%,税收超过50%,新增就业达到90%,在支撑增长、增加税收、促进创新、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4)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对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中国生产力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迅速增强,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有最基础的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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