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载力原为一个物理量,指物体在不产生任何破坏时所能承受的最大负荷。后被生态学借用,指一定环境条件下某种生物个体可以存活的最大数量。社会科学中的承载力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马尔萨斯,他在其《人口原理》中阐述了环境因子对人口增长过程的限制作用,为承载力的概念赋予了现代性内涵,并产生了深远影响。1921年,美国学者帕克(Park)和伯吉斯(Burgess)将承载力一词用于人类生态学领域,认为可根据某一地区的食物资源来确定该区的人口容量,并由此带动了土地承载力领域的研究。
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人口、资源和环境问题日趋严重,承载力的概念有了进一步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提出了“资源承载力”的概念:“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资源承载力是指在可以预见到的期间内,利用本地能源及其自然资源和智力、技术等条件,在保证符合其社会文化准则的物质生活条件下,该国家或地区能持续供养的人口数量。”目前有关资源承载力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领域,其中又以土地资源承载力的研究开展的历史最长。水资源承载力是继土地资源承载力之后,研究的比较多的一部分。[1]1990年后环境承载力概念在我国得以提出,在环境科学方向又独立发展起了水环境承载力这一研究方向,不过其概念和量化方法与水资源承载力大抵相同。[2](www.xing528.com)
目前学术界一般把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力分别加以研究。水资源承载力通常更关注水资源的数量对地区发展的满足程度,水环境承载力研究通常更关注现有水体的质量对生产、生活、生态的支撑程度。我们认为,水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具有数量和质量两种属性,应该把对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力的研究整合成一个水系统承载力的研究,从而完整地包含水的数量和质量两方面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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