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所规范的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票据。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所谓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票据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票据法》中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票据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本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三)确定的金额。(www.xing528.com)
(四)收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本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本票无效。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其中,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专门用于转账的,可以另行制作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票据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要求汇票、本票、支票的格式应当统一。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在票据规定的期限内,持票人或收款人可向出票人或指定付款人无条件地支取确定金额的货币;它们都属于反映一定债权债务关系的、可流通的、代表一定数量货币请求权的有价证券。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和债券等。
出售方在收取收付款项后必须开具相应的付款凭证,通常称为付款单,也即发票,它是纳税人在经济活动中重要的商事凭证。所谓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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