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到大理考察时嘱托“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面对洱海水环境治理的严峻形势,云南省委、省政府与2016年11月做出了“采取断然措施、开启抢救模式”的决定,动员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措施,全力实施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2018年大理州持续深入推进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采取系列措施,截污治污工程提前闭合运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全面启动,河长制工作落实见效,各方面管理进一步强化,洱海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有关部委和省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采取一系列组合拳措施,洱海保护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得到了中央、省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
(一)洱海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水质下滑趋势得到遏制
2017年洱海水质总体保持Ⅲ类,其中有6个月达Ⅱ类(1月至5月、12月),其余月份为Ⅲ类、Ⅱ类水质,比2016年增加了1个月。5月全湖水质为Ⅱ类,这是自2006年以来的12年中第3次5月份达Ⅱ类水质(其余两年为2012年、2014年)。2018年洱海水质总体保持Ⅲ类,有7个月达Ⅱ类水质(1月至5月、11月、12月),其余月份为Ⅲ类,Ⅱ类水质月份比2017年增加了1个月。
表7-2 2017年洱海水质监测评价
数据来源于大理州环境保护局官网。(www.xing528.com)
(二)蓝藻水华滋生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科学防藻、技术控藻措施落实到位,2017年在藻类细胞数较高的情况下,湖面局部水域部分湖湾虽出现零星蓝藻聚集,但全湖没有发生规模化蓝藻水华。湖内水生态发生积极变化。主要湖湾水生植物恢复生长较好,全湖水生植被面积达到32平方公里,占湖面的12.7%,为15年来最大面积,近岸水体感观明显好于往年同期。
(三)“十四五”期间洱海保护将由抢救性治理阶段转入到保护性治理阶段
五年多来,大理坚持以洱海保护统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举全州之力,集全民之智,相继实施“七大行动”和“八大攻坚战”,推动洱海保护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洱海水质总体稳定在Ⅲ类,2020年全湖水质实现7个月Ⅱ类,国控284断面水质有望评价为“优”。
“十三五”期间,洱海全湖水质实现32个月Ⅱ类,未发生规模化蓝藻水华,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的水质目标。同时,湖区沉水植被面积恢复到34平方千米,湖体年均透明度上升到2.1米,一度消失的“水质风向标”海菜花又重现洱海。
“十四五”期间,洱海保护将由抢救性治理阶段转入到保护性治理阶段。在今后的工作中,大理将紧紧围绕“洱海流域生态系统健康修复全面加强,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加快转变,洱海总体保持良好湖泊水质”的目标,坚持以改善洱海水质为核心,统筹推进优化区域协同发展、深化流域水环境治理、强化流域水生态修复、统筹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突破流域水污染治理瓶颈、健全流域管理治理体系等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全力推动洱海高水平保护和流域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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