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6年洱海第一次出现蓝藻水华开始,大理的各级党委、政府就认识到了洱海保护问题的严重性,连年不断地采取多种手段及措施进行治理与保护。大理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明确提出“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洱海”,采取取消网箱养鱼、取消机动船“双取消”措施,大力开展退鱼塘还湖、退耕还林、退房屋还湿地“三退三还”工作,在流域内实施禁磷、禁白、禁牧“三禁”。2003年洱海再次暴发蓝藻,特别是7月、8月、9月三个月洱海水质急剧恶化,降至历史最低,局部区域水质下降到地表水Ⅴ类。大理州认真总结汲取1996年、2003年洱海两次大规模暴发蓝藻的经验教训,明确提出了“洱海清,大理兴”的理念,把洱海保护治理作为滇西中心城市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全面启动实施科学规划截污治污、入湖河道综合治理、流域生态建设、水资源统筹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流域监管保障“六大工程”,实施“百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程”和“洱源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大理视察并作出“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永驻人间”的重要指示,并一直牵挂着洱海。大理州委、州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以“立此存照”为军令状,扎实开展科学治湖、工程治湖、依法治湖、全民治湖和网格化管理“四治一网”工作,推动洱海保护治理从“一湖之治”到“生态之治”转变,保护方式从“以保护为主”向“防治结合”转变,保护主体从“部门为主”向“全民共治”转变。洱海从早期的湖内保护扩展到流域保护,从专项治理走向综合治理,从州级专业部门管理发展到基层和全民参与,经历了从水污染防治到保护治理两个阶段。
2016年11月30日,云南省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做出“采取断然措施,开启抢救模式,保护好洱海流域水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后,大理州委、州人民政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迅速制定了开启抢救模式全面加强洱海保护治理的实施意见,及时组建了州、县市一线指挥部,派驻了16支乡镇工作队,全面进入战时状态,以“我不上谁上、我不干谁干、我不护谁护”的坚定决心和拼搏奋战,果断冲锋陷阵,全力推进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立即采取系列应急措施,全面打响洱海保护治理攻坚战。
(一)流域“两违”整治行动
按照“管住当前、消化过去、规范未来”的要求,强化源头管控,持续深入开展违章建筑及餐饮客栈违规经营整治工作,实现洱海流域农村建房规范有序、餐饮客栈等服务业得到有效管控。一是坚持规划统领。重新编制《洱海流域空间规划》;大理市完成了318个自然村村庄规划修编评审工作,双廊镇村庄建筑风貌整治初见成效;洱源县完成了《洱源县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县级评审,21个试点自然村村庄规划修编工作已完成。二是加快“三线”划定实施。向社会发布《大理市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方案》《大理市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管理规定(试行)》,划定了洱海生态环境保护蓝线、绿线、红线。截至2018年12月29日,涉及的1806户搬迁户全部完成拆迁工作。加快推进生态廊道建设。三是持续整治违章建筑。2017年以来,洱海流域累计拆除违章建筑1679户20.16万平方米。四是持续整治违规经营。2017年洱海流域共关停餐饮客栈等经营户2498家(大理市1900家、洱源县598家),目前洱海流域餐饮客栈已恢复营业1787家。大理市2017年6月13日发布了《大理市餐饮业管理办法(试行)》《大理市乡村民宿客栈管理办法(试行)》。洱源县出台了《洱源县洱海流域乡村民宿客栈管理办法》《洱源县洱海流域餐饮服务业管理办法》《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餐饮客栈恢复营业核查暂行办法》《洱源县洱海流域六镇乡洗车营业场所核查暂行办法》。
(二)村镇“两污”治理行动
不断健全完善城乡污水和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工作机制,增强“治”的系统性、“管”的有效性,实现洱海流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全覆盖。一是全力整治村镇排污。大理市建成151个红白理事场所污水预处理设施,97所中小学校有93所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洱源县开展农灌沟渠、库塘、湿地大清理大整治行动,流域6镇乡出动2941人次,清理农灌沟133.38千米,清运垃圾216.5吨、淤泥1073吨,清理整治湿地库塘5030.5亩、杂草477.6吨。二是持续开展“三清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洱海流域开展“三清洁”活动累计参加人数129.97万人次,清理河道沟渠1.28万千米,清运生活垃圾37.6万吨。
(三)面源污染减量行动
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阻断、末端消纳”的治理思路,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构建良性农业生态系统,争取把洱海流域建成“国家级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一是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行动。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打造“洱海绿色食品牌”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洱海流域农药经营使用管理办法》《洱海流域化肥销售管理办法》《洱海流域农作物绿色生态种植合同制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办法。大理市修改完善了《大理市生态农业发展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2018—2025年)》,建成1万亩水稻、油菜生态化种植和车厘子等特色水果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基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已完成项目验收,洱海海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主体工程全面完成。洱源县突出转变以大蒜为重点的高污染高耗肥作物种植方式的产业结构调整,完成小春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23万亩,制定了“三禁止、三不准”的用水制度和用水计划时间表,新建生态库塘73个、抽水泵站19个。二是大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划定洱海流域规模化畜禽禁养区、限养区,搬迁禁养区所有规模养殖场,限养区内实行养殖总量控制,推行适度规模化集中养殖,按规定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洱海流域禁养区46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完成关停或搬迁,每年流域16万吨畜禽粪便、1050吨生活垃圾得到资源化利用。(www.xing528.com)
(四)节水治水生态修复行动
实施《洱海生态圈建设方案》,严格水资源管理,开展无序取水整治,增加清水入湖补给量,推进河道生态治理、湿地恢复、造林绿化等生态系统修复,增加水源涵养保持能力,全面推进河湖长制落地见效,促进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一是持续整治无序取水。大理市城乡统筹供水项目建设中,古城三水厂、银桥水厂、喜洲水厂和双廊水厂的二期工程正在进行供水支管铺设和主体工程建设,统筹供水户表改造已完成户表安装58078户;在城市建成区已封堵地下井5831口,封堵了苍山十八溪农业灌溉取水口106个、人饮和绿化施工取水口12个。二是加快实施生态修复。大理州国家储备林建设洱海流域生态质量提升一期工程(海东面山绿化)2018年度实施规模为3.7万亩,已完成3.74万亩,并配套了水利设施。加快洱海主要入湖河道、入湖口、环洱海生态湿地建设,继续推进关停非煤矿山(区)植被恢复工程,加快实施1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严控农业生产用水,推进河(湖)长治湖,建成河长制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三是全力做好蓝藻防控。分级制定州、市藻类水华预警及应急控制处置方案,强化水文气象和水质主要指标监测、预警和研判,于2017年7月5日启动防控预警三级(黄色)应急响应工作,组建了12支220人专业打捞队伍和600人预备应急打捞队伍,在全湖设置14个观测组84个人工观测点,每天分三个时段对洱海藻类进行人工巡查。四是坚持科学治湖。制定印发了《大理州洱海流域水资源调度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洱海流域水资源的调度运行管理。围绕洱海水生态系统的安全和稳定,开展重点湖湾和湖滨岸线水生态现状调查和沉积物风险调查,实施了水生植物繁殖体补充工程、重点湖湾恢复工程、湖心平台试验区水生植物种植工程和水生植物种苗繁育基地建设。
(五)截污治污工程提速行动
按照“目标倒逼、工期倒排、挂图作战”的工作要求,坚持质量为本、安全第一,优化施工安排,明确时间节点,切实做好项目审批、资金筹措等保障工作,持续推进“十三五”规划项目实施,全面实现工程提速目标。一是全力确保截污治污工程运行调试。2018年6月30日,洱海流域截污治污工程体系闭合进入运行调试阶段。洱海流域新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3座,设计日处理7.5万吨,新建及迁建分散式村落污水处理设施82座,设计日处理规模1.12万吨,总日设计处理规模8.62万吨;新建成污水收集管网2221.16公里,化粪池9.03万口,尾水塘库45座,库容104万立方米。二是切实强化项目建后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组织实施洱海流域截污治污工程体系的运行调试和验收前的整改收尾工作,并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对截污治污体系进行评估,评价项目绩效,全面排查隐患,为系统更好地运行提供保障。
(六)流域综合执法监管行动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要求,始终保持洱海流域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洱海流域环境综合执法累计共出动7576人次,对洱海流域的818家企业、客栈、餐饮进行了执法检查,要求整改206家,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45件,处理投诉356件,处罚到账金额共计853.46万元。
(七)全民保护洱海行动
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深化全民参与洱海保护治理,形成主动、和谐、善治的保护治理格局,让绿色、低碳、节能成为社会风尚和全民自觉行动。加大新闻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层层发动,做好社会宣传,持续开展“七大行动”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系列宣讲活动,发布公益广告,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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