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20年代,欧美等资本主义国家对于有关无形资产的性质的问题研究成果显著,但理论上对于无形资产的内涵和特点没有明确规定,对于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问题也没有具体准则的要求,而且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无形资产的相关估价问题。
面对这些种种的问题和缺陷,会计界开始广泛关注商誉等无形资产。经过漫长的一个世纪的研究,会计界围绕无形资产问题的讨论,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对于外购的无形资产在取得后如何处理,比如商誉;另一方面,自创的商誉是否应该得到确认。对于上述两个方面的争论是深远持久的。许多著名的会计学者也加入到这场争论中,比如早期的迪克西、皮克斯利、蒙哥马利、坎宁、哈特菲尔德、佩顿和利特尔顿,以后的亨德里克森和钱伯斯等,他们对于无形资产等相关问题都有深刻的见解,并且在他们的论著中,我们可以发现这些会计大咖都针对这些问题发表过类似却不同的看法。
然而,由于无形资产的复杂性,这些会计届的智者们最终没有给出准确的答案,因为在他们的研究中,理论与实际差距过大,现实与理想的矛盾过深。而且,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理论体系的支撑,我们更需要现实世界的实践。只有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无形资产的相关问题。(www.xing528.com)
于是,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杨汝梅先生发表了轰动整个会计届的《商誉及无形资产》(后改名为《无形资产论》)一书。他在这本书中系统地分析、总结了当时西方会计界对于无形资产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全面、完整地阐述了无形资产的性质和特点,提出了有关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无形资产论》一书问世后,不仅受到中国会计学者的关注,而且在整个世界会计领域影响深远。1934年,《立信会计季刊》以连载形式刊发此书。1936年,该书列入当时由潘序伦主编、施仁夫先生翻译的《立信会计丛书》并出版,定名为《无形资产论》。从此,国人对于无形资产问题的解决有了规范性的参照。
杨汝梅先生的《无形资产论》出版已经将近一个世纪了,随着时代的进步,有些理论可能过时了,但大部分是有参考价值的。对后世我们研究无形资产等问题仍有非比寻常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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