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增多,各姓聚居间距缩小,十姓生活生产过程呼应互动频繁,形成了尚村多姓杂居、彼此为邻的社区格局。由于不是一姓一族独大,生产生活、劳作生计中,时常面对着一些宗族矛盾、利益冲突,社会交往中岁时节庆、婚丧嫁娶的礼仪互动,也包括村落公秩维护管控、天灾人祸的共同担当,等等,因此,一种新的乡村管理模式应运而生。
尚村“积谷会”组织成立的最初动机是为了调剂解决一部分姓氏族群缺粮问题,目的是确保各姓村民不因缺粮饥饿而影响整个村庄的稳定。民国二年(1913年),由士绅唐明安、胡子方、许友松等人发起,采取按九姓人口实力摊股出谷,以股享权共管的议事方式。由96位各姓代表共同签约,设立九人委员会。经过30年运行,到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积谷会”这一组织已相当成熟,并制定了16条规约,将这一组织永久固定下来。
在各姓宗族祠堂作用有限的情况下,“积谷会”组织发挥了积极的睦族作用。依托“积谷会”平台,解决村里最紧要的“借粮还粮”问题。随着影响的扩大,“积谷会”实际上成为尚村各姓村民民间共治的重要组织,许多其他需要各姓共商的大事,如传统节庆、济贫扶困、环境共管以及村规禁约执行,也由“积谷会”主导或主持,并对全村所有人有约束力。调查中还发现了两份分别为清光绪、民国年间的“禁约”,内容均为禁盗损五禾的,前后相隔14年,以各姓派代表签名联合发布,是“积谷会”管理模式深入的实证,“积谷会”自治的内涵进一步丰富了。1960年,“积谷会”因自然灾害严重而停止了活动。
2014年12月17日,尚村成立了一个类似的“十姓理事会”,旨在协调村内各姓古屋修缮、山林保护、环境卫生、节庆活动及矛盾调处等工作,亦按姓氏比例推选议事机构。遇村节庆、祭祀、庙会、济贫等大事,由各姓选出代表参加议事,并推选德高望重者担任主持人。这一乡村治理传统模式的延伸,为文脉传承、文化保护、村风发扬光大增添了新的活力,比传统宗族自治又推进了一步。
尚村发展的历史进程,突显了以人的生存为中心。因此,传统村落保护的实质是保护“原居民”。没有原居民,古村落会“空心”;没有原居民,古村落只能是一片荒芜的“文化废墟”;没有原居民,宗族会断根,文脉会中断,文化会断层。
村落文化有一个文化原生态系统。它是一个有机整体,一个完整的社会生态链。村落文化有其历史发展阶段,而尚村的文化特征是保留了明清时期农耕文化中最古朴的部分。村落文化的表现形式,有物质和非物质两种,历史点滴承载蕴含其中,更需要非物质文化的催化激活。
传统村落保护的效果是“原样”。重建农耕体系,恢复“农活”原貌;重整宗祠文化,恢复“礼仪之邦”;重整治理体系,优化“积谷会”自治模式,撤除与传统古村不协调的载体和元素。(www.xing528.com)
传统村落保护不可能完全依赖政府财政支持,而是需要发掘内生动力,打造有颜值有灵魂的美丽乡村。传统村落的灵魂是文化,保护历史文化成为乡村发展的重中之重。
[1]清嘉庆清恺编撰《绩溪县志·舆地志》卷一,第68页,绩溪县方志编纂委员会点校,2007年,黄山书社。
[2]绩溪县地名办.安徽省绩溪县地名录[M],1988:100.
[3]清光绪年周赟编纂《梁安高氏宗谱》,计12卷,木刻版,尚村许广成收藏。
[4]乔金亮.保护传统村落需挖掘内生动力[N].经济日报,20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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