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最坏准备
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经济发展造成巨大影响,对汽车产业的影响也将更为显著。这是因为:
第一,汽车产业与宏观经济走势密切相关,汽车产业链宽且长,对国内外相关产业的依赖性很强。
第二,汽车产业发展要依赖大众消费,这次疫情会暂时抑制大众的消费热情,市场恢复常态化需较长时间。
第三,疫情造成的长时间人、财、物及信息流动的停顿,使产业处于较长时间的休克状态,后期复工复产的难度将是巨大的。
第四,汽车企业除了对效率、成本十分敏感外,对资金的需求也是持续的,企业离不开自我造血功能、金融机构及政府财政的支持。尤其是新兴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尚需大量的融资支持。疫情造成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各级政府财力下滑,致使企业复工复产和建设资金压力增大。
第五,2018年汽车产业开始面临产销、利润大幅下滑的逆境,同时新能源汽车全面对外资开放,增加了中国品牌成长的压力,本次疫情的打击更是雪上加霜。
以上足以说明,当前形势给汽车产业发展带来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因素增加,对一些企业的后续发展甚至是致命的,会加速一些企业的消亡过程。尤其是新兴企业,必须做好最坏的准备。
2.争取最好结果
应该看到,此次疫情将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节奏和经营活动,在此影响下,有针对性地调整产业结构(包括供应链体系)势在必行。各种应对措施会促使新的产业形态、发展模式不断涌现,这是中国汽车产业参与国际竞争不可或缺的过程,也不失为企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进行自我调整的一次机遇。
为应对新的发展形势,企业在坚持发展新能源汽车、实现战略转型方向坚定不移的前提下,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做好发展战略调整,将是抓住机遇、应对挑战的关键。可以预见,需要改革及战略调整的企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一些在竞争中发展的企业会加快体制机制的改革,突破传统、封闭的经营发展模式,探求新的发展途径和发展模式,增强品牌竞争力。
第二,一些已取得投资准入资格,虽已建成但始终无力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一些已取得投资准入资格,但尚未竣工或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些尚未取得投资许可或基本已失去参与竞争机会的企业。这些企业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寻求新的出路,调整发展战略,或退出,或重组。
第三,不同企业的基础状况不同,需要调整的重点内容也不同。从短期看,多数企业会以复工复产为前提,需要通过对经营策略、市场目标、产品结构、研发生产模式、人才及资本结构等作出针对性的调整,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提升企业的生存能力。同时需要有衔接未来的长远发展规划。
第四,一些外企借助中国的产业基础和市场,会加强在中国的发展力度。特别是传统车企会加快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新能源汽车的独资、合资企业会继续诞生。
第五,在当前的政策约束下,一些待发展的企业和地方,会“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用更开放的姿态,探求新的发展途径。(www.xing528.com)
可以看出,以上情况基本都孕育着企业间的开放与合作,会给各类企业提供合作发展机遇。此时需要我们有更强的自信和更多的智慧来适应,也需要企业家放低身段,以更宏远的发展战略,与同行们共同应对挑战。同时,也需要社会有更多的正能量推动企业增强竞争意识、创新竞争途径,培育自己的品牌,甚至可以用另一种生存方式延续企业生命,争取最好的结果。
3.开放合作是制胜关键
产业发展永远不是线性的,波折起伏是必然规律。在市场需求旺盛的时候,汽车企业“各自为战,各显其能”,是其竞争发展的特点。而当企业共同面临发展困难的时候,具有互补性的企业间团结合作,共同应对挑战,才是在竞争中制胜的关键。国内外诸多合作共赢的成功先例不胜枚举。
企业间合作的前提是要有共同向好的发展愿景,分别具有可以满足对方需求的优势资源;企业的领军人要有包容、宽厚的气度,有优势资源可开放共享的胸襟,有诚信平等的心态,并尊重市场经济规律,这是企业间成功合作的必要条件。
合作是应对“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竞争法则的手段,目的是共赢;合作不仅仅是一种姿态,更是一种智慧,是企业创业理念的升华,是发展模式的创新;企业间的合作也是重组的初级阶段,当企业在深入合作中,建立了诚信的合作关系和共赢的产业基础,形成了相互依赖提升竞争实力的共同愿景时,将具备进一步重组的条件。
目前,新能源汽车领域存在众多有资金而无技术产品、或有技术产品而无资金的企业,多数已经具备了企业间合作发展的需求及开启合作的条件。若各自为战,不但制约着企业的发展,也严重制约产业竞争力的提升。目前企业至少有五类需求,即资金、成本、自主可控、生产资质和投资准入,可为企业间合作创造机会。具体包括:
第一,有技术和产品但缺乏发展资金的企业,需要与有发展资金的地方、金融机构或缺少产品升级技术的企业合作。
第二,有产品和资金但缺少成本可控的竞争力、缺少进一步开拓市场实力的企业,需要与有产品开发能力,且具有成本控制力的企业合作。
第三,有产品有资质也有完整的供应链,但自主性缺失、成本不可控的企业,需要与自主性强、技术开发能力强且成本可控的企业合作。
第四,有产品和技术,但无独立生产资质的企业,需要与有独立生产资质但研发能力不足的企业合作。
第五,虽已取得国家投资准入许可,但超过两年没开工的投资项目,或建成后无力投产的企业,需要突破政策约束,寻求新的发展出路,未建成可退出,已建成可重组。
第六,当前虽有投资准入政策约束,但一些有发展愿望和一定实力的地方和企业,仍在探求新的发展途径和发展模式。
以上的合作机会需要各级政府、企业家以正能量推进合作关系的形成。只要不突破法律法规和市场道德的底线,外界不应也不能进行干预。一旦促成上述合作,强势企业的困难可迎刃而解,弱势企业可绝处逢生,进而使中国汽车产业结构具有更强的国际竞争力。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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