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扶贫是斩断贫困恶性循环和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政治价值。一是教育扶贫提升劳动力素质,促使贫困家庭摆脱贫困。教育扶贫通过对贫困家庭成员的知识投资,形成人力资本,使贫困人口从简单劳动向复杂劳动转变,增强劳动竞争力,并借此形成良性循环,改变贫困现状。受教育程度与家庭收入的正相关关系已经被众多学科的大量研究证实。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深化,受教育程度与收入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进一步巩固。二是教育扶贫激发贫困主体脱贫的主动性。教育提升贫困群众的视野,改变贫困群众的观念,成为“治愚”“扶智”的主要抓手,助力克服“等、靠、要”等落后思想,把“要我脱贫”变为“我要脱贫”。只有激发出扶贫对象的主体意识,才能避免在外力扶持下脱贫、失去外力即返贫的问题。三是通过教育扶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通过赋予每个人平等的受教育权,实现个人能力的全面发展、个人需要的全面发展和个人个性的自由发展。四是教育扶贫降低扶贫总体成本。尽管短期来看,教育扶贫需要消耗一定的社会资源,但立足长远,教育扶贫是减少“输血”式投入的有效途径,能够降低减贫所需的总体投入。
在教育促进减贫的实践中存在以下痛点。一是贫困家庭教育投资的积极性不高。教育作为一种人力资本投资,其投入和回报存在时序差异,即投入必须在较长时间之后才能产生回报的现金流。在家庭的当期消费支出类别中,教育的收入支出弹性较高,越是贫困的家庭对教育投入的占比越低。因此,贫困家庭的教育必须由政府主导、以公共服务的形式提供。二是贫困地区教育公共投入能力有限。贫困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落后,自身财力不足,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普遍不足。越是贫困的地区,基础设施越是落后,教育硬件设施的建设成本越高,对教育工作者的吸引力越低,提供的教育服务质量越差。教育质量差导致劳动力知识积累不足,经济发展驱动能力弱,教育服务提供能力进一步恶化,逐步陷入物质贫困与知识贫困逐步累积的恶性循环。三是在教育扶贫实际推进过程中距离“精准”的要求仍有差距。表现为扶贫参与主体对教育扶贫价值的认识尚不全面,教育扶贫制度安排尚不健全,教育扶贫的落实机制仍显粗放,多渠道、多层次的教育扶贫合力尚未形成。(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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