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西方国家有着明显的差异,我国是行政主导型体制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我们政治体制的优势,正如政治理论家约翰·德雷克泽所说:“资本主义市场、既得利益和国家官僚机构的结合,意味着政府在处理生态问题时显得彻底无能。”[2]西方“自下而上”的市民社会国家依赖于社会的授权,在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治理中显得极为被动,治理过程显得低效,不能有效保证气候治理目标实现。相比西方国家政治体制而言,我国政治体制在应对气候变化和林业碳汇发展上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一是政府能够制定长远的战略规划。在我国政治体制下的政府比较稳定,其政策具有延续性,不会因为政党竞争和政府更迭而影响气候变化政策和林业碳汇政策的实施,因此可以对减缓气候变化和林业碳汇发展做出近期、中长期的规划和战略目标;二是我国政治体制具有强大的政治力量以保证气候变化政策的实施和监督。我国政治体制下的政府具有强大的政治力量和强大的政治职能,能够对国家进行实质性的宏观调控,甚至制订国家计划,能够调动各主体行动一致,在整个政策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以保障取得应对气候变化和林业碳汇发展取得满意的效果。我国政治体制既可以制定前瞻性计划,又可以动员全社会力量,还具备稳定的政党制度和政府体系。因此,中国在治理气候变化和林业碳汇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发挥我国既有的政治体制优势。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仍然是第一位的,同时全球气候变暖等环境问题也使我们面临巨大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我国的林业发展和林业碳汇交易工作主要是由政府推动发展的,各级政府在林业发展和林业碳汇交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加强政府的环境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抓好配套管理制度建设,提升政府在林业发展和林业碳汇交易中的服务能力,对我国林业发展和林业碳汇交易显得尤为重要。(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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