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衡三角
明初,太祖朱元璋废除三省制、丞相制而将国家大权全部抓在自己手中,对于像他这样文治武功的皇帝尚可应付一时,但日子一久,就是整天废寝忘食地批答奏章,还是忙不过来。而遇到重大问题时,也没有了可以商量的人。于是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仿效宋朝制度,设置了殿阁大学士,来帮助自己处理一些文字事务。但这些大学士不过是五品小官,他们只是帮助皇帝阅看各部门送来的奏章,再根据皇帝的意图草拟处理意见,既不能参与重大政务的研究,又不能独自处理什么问题。这就是后来内阁制的雏形。
明成祖朱棣登基后,感到有必要修正其父手订的这种辅政体制,要达到既牢牢掌控皇权,又不致使皇帝苦于奏折之中的统治方式。聪明的成祖,画了一个三角形,高高居于顶端的当然是皇帝,而三角形底边的两端分别是内阁和司礼监。这两个辅政机构作为三角形的两条边,互相牵制,此长彼消。而孰长孰短,孰强孰弱,完全视皇帝与其关系的密切和信任程度而定。
首先,成祖朱棣在全国范围内精选了解缙、胡广、黄淮、杨荣、杨士奇、金幼孜、胡俨等七位年轻有才能的士人进入内阁,并对他们放手重用,在诸如有关和战、立储、用人、征调或蠲免赋役等重大军国政务上,都征求他们的意见,有意识地吸收他们参与讨论国家的核心机密。这样,内阁及其大学士的实际职权就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内阁逐渐成为处理机务的实权机构,其中的大学士也成为皇帝左右提供咨询意见的内阁大臣,明朝的内阁制度基本形成。朱棣当政的二十二年中,内阁大学士虽仍然不过是正五品的官阶,但他们经常能参与重大政务的研讨,也可以在御前进行更高层次的审议,以供皇帝参考,实际上加强了皇权的效能。在内阁制度下皇帝将决策权仍牢牢把持在自己手中,只是将议政权分给了内阁,同时将行政权分给了六部。地方上再分三司,分管司法、军事、行政,三司直接对六部负责。这样,在成祖的掌控下,内阁与六部各司其职,国家最高行政命令从紫禁城发出,通过全国1936处驿站,全长143700公里的驿道,就可以层层下发到帝国每一个角落。(www.xing528.com)
但官僚机构权力的增长是绝对不可以威胁到皇权的,成祖朱棣的办法是重用司礼监的宦官以牵制内阁,达到权力制衡。司礼监设立于洪武年间,最初不过是为皇帝生活起居服务的宦官系统的一个管理机构。成祖在夺得皇位时曾得到宦官的大力支持,因此他十分信任宦官,给予了宦官出使、监军、刺探民情等大权。特别当皇帝授权司礼监负责“掌章奏文书,照阁票批朱”后,司礼监就拥有了更大的权力。具体操作方法是:皇帝阅览后的奏章先发交给内阁,由内阁大学士以皇帝名义拟好批答的文字,提出对政事的初步处理意见,并用一张小票贴在奏章上,连同奏章一起交回皇帝,这个步骤叫“票拟”。皇帝如果同意内阁拟定的意见,就亲自或交司礼监太监用朱笔照抄一遍意见后发给各衙门执行,这个步骤又称为“批红”。内阁拥有“票拟”的权力,阁臣通过草拟对各种奏章的处理意见,来掌握处理国家政事的大权,这是阁臣最大的权力所在;而司礼监的宦官因为可以代皇帝“批红”,进而可以监督和制约内阁的权力。
内阁作为皇帝和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辅政机构,起到了弥补废除丞相后皇权统治效能下降这一缺陷;而司礼监代表皇权监督、控制内阁和政府机构的施政活动,发挥了稳定和巩固皇帝独裁统治的重要作用。但这两个最重要的中枢权力机构——内阁和司礼监——都不是行政实体,而仅是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办事机构。司礼监的宦官是皇帝的家奴,内阁大学士多是选自翰林院的进士,更像皇帝的机要秘书或者顾问。在这种权力结构内,谁都无法逸出皇权控制的轨道而发展成为皇权的异己力量,也不可能形成真正危及皇权的“权相”或者“权阉”。成祖就是通过对这两个机构的改革,“收天下之权以归一人”,“纪纲政令一出于天子”,使皇权得以进一步巩固,建立起历史上空前强大的皇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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