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宁夏镇在防区内常驻军队,总镇下设卫所,根据“分地守御”的原则,负责境内边墙、城堡和墩台的修筑,在划定的范围内,形成一套防御体系。嘉靖时宁夏镇有屯堡九十个和烽堠四百八十五个。[5]明代每千户所一千一百二十人,宁夏全镇三十八所,原额应有军士四万二千五百六十人。
二、宁夏镇及其卫所分布
宁夏地区北部,明初一度设过宁夏府,洪武五年废,九年立宁夏卫,后升为镇(镇治即今宁夏银川市),归中央右军都督府管辖。宁夏镇在防区内常驻军队,总镇下设卫所,根据“分地守御”的原则,负责境内边墙、城堡和墩台的修筑,在划定的范围内,形成一套防御体系。
宁夏总镇,除直辖镇城的宁夏卫、宁夏前卫、左屯卫、右屯卫和中屯卫外,辖地又分五路,即南路邵岗堡(今属永宁县)、北路平虏城(今平罗县),中路灵州(今灵武市)、西路中卫(今中卫市)及东路后卫(即花马池,今盐池县)。合计七个卫。每卫各五个千户所,含有百户所、总旗、小旗(按明代军事编制:五千六百人为卫,一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一百一十二人为百户所,五十人为总旗,十人为小旗)。外加灵州和兴武营(今盐池县高沙窝乡)两个守御千户所,及宁夏群牧千户所(在今同心县韦州),共有三十八个千户所。卫所之下,又设屯堡和烽堠,如宁夏卫领潘昶、金贵等十一个堡寨,镇宁、望远等四十二个烽堠。嘉靖时宁夏镇有屯堡九十个和烽堠四百八十五个。从总镇到烽堠构成一套边塞军事建制,设有镇守、守备等军官,卫所军士直接担负着分守疆土的重任,(www.xing528.com)
总兵官及所属将官,皆有明确分工:“总兵官总镇军为正兵,副总兵分统三千为骑兵,游击分领三千往来防御为游兵,参将分守各路东西策应为援兵,营堡墩台分极冲、次冲,为设军多寡。”[5]明代每千户所一千一百二十人,宁夏全镇三十八所,原额应有军士四万二千五百六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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