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族的形成
元代宁夏,不再是一个封闭的割据王国,而成为大元帝国的一片腹地,它不仅是西北移民屯垦的基地,而且是内地与北方、与西北经济文化交流的一条通道。元代宁夏也是多民族互相交往和融合的地区。宁夏地区除原有的汉、党项、蒙古等族居民之外,到元代又增加了新的成员——回回。从回回在我国出现时起,宁夏就是回回的一个重要的活动基地。
早在公元7世纪初,穆罕默德(公元570~632年)在麦加创立了伊斯兰教,随后建立了穆斯林的神权国家。穆罕默德去世后,他的继承者第一任哈里发阿布·伯克尔统治时期(公元632~634年),统一了阿拉伯半岛,并开始向外扩张。在以后的几任哈里发统治时期,继续向外扩张,大约在7世纪中叶征服了波斯;到8世纪中叶,建立了包括阿拉伯半岛、叙利亚、巴勒斯坦、伊拉克、波斯、中亚、亚美尼亚、埃及、北非和西班牙等地的大帝国,横跨亚、非、欧三大洲,伊斯兰教也随之传布各地。由于波斯和中亚地区各族相继信奉伊斯兰教,大批通过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来到中国的使臣、商人、移民,他们不仅把伊斯兰教传入中国,有的还在中国定居、繁衍,他们就是最早的回族先民。中国回族作为民族共同体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大体经过了唐宋、元代、明代三个时期。
(一)唐宋时期:回族先民的初入阶段。
中国穆斯林传说,唐朝贞观年间,穆罕默德的弟子撒哈八·散阿的·斡葛思即作为使者来华,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大食使臣曾到唐都长安。从此双方使臣往来络绎不绝。除使臣外,商业往来更为频繁。他们都是结伴或组团来华,其中有不少“胡商”、“蕃商”留居在中国。玄宗天宝年间,“胡客留长安久者或四十余年,皆有妻子,买田宅,举质取利。安居不欲归”。“有田宅者……凡得四千人”。[44]沿海的商埠聚居的“胡客”、“胡贾”人数更多,肃宗时期,仅扬州“大食、波斯胡贾死者数千人”[45],可知居住在当地的“胡贾”至少得有几万人。唐时在中国落户的阿拉伯、波斯等国的穆斯林,主要集中在都城长安及沿海广州、泉州、扬州及海南岛一带,人口逐渐繁衍,到唐末时不会少于三五十万。[46]定居下来的阿拉伯人和波斯人,建筑清真寺,营造公共墓地,被称为“蕃客”,定居下来后娶妻育子、繁衍生息的,成为“土生蕃客”。到了元代,他们的后裔也都归属于回回,但只是回回中的一小部分。
五代至宋辽金夏时期,中原战争频仍,北方政权林立,交通颇受阻塞;东南为两宋控制之地,海上丝绸之路依然畅通,故阿拉伯、波斯商人和使者来华络绎不绝。由于南海诸国伊斯兰教的传入,“南番回回”(包括途经南海诸国中转的大食人、南海诸国当地的穆斯林和昆仑回回)来华定居的逐渐增多。西夏信奉佛教,伊斯兰教的东渐遇到了阻力,故与阿拉伯、波斯诸国交往不多。宋仁宗乾兴(公元1022年)以前,大食使臣入贡的路线是经过沙州、西夏而抵秦州。“乾兴初,赵德明请道其国中,不许。至天圣元年(公元1033年)来贡,恐为西人抄略,乃诏自今取海路由广州至京师。”[47]
经过唐宋六百多年的发展,回族先民尽管有所繁衍,宗教习俗尽管始终不变,但还远远没有形成民族共同体,他们还缺少同族之间的政治联系,也没有得到必要的政治地位,中国政府对蕃客的政治活动限制也很严格,他们之中一部分人“侨居”观念较浓,在华人眼里他们仍然是“蕃”与“客”。
(二)元代时期:回族共同体形成的过渡阶段。
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后,他和他的继承者多次发动西征,征服了中亚、西亚各国,打通了与西亚交往的通道,大批阿拉伯、波斯和伊斯兰化的突厥人被蒙古军队作为工匠、士兵带入中国,其数量很难估计,大约也有百万之多,大大超过了唐宋时期的“土生蕃客”。元代来华的大批回回人,不仅数量大,且有一定的政治地位,他们在回族形成的过程中,比唐宋时期的回族先民(即“土生蕃客”)占有更重要的地位。
“回回”一词始见于北宋沈括《梦溪笔谈》中,当时主要是指属于高昌、安西一带的回鹘。到了南宋时期,随着成吉思汗的西征,南宋人根据蒙古人对中亚地区的了解,把蒙古语中称信奉伊斯兰教的中亚、西亚的阿拉伯、波斯和突厥各族人为“撒儿塔兀勒”一词译成“回回”,于是把“回回”与“回鹘”区分开来。南宋彭大雅撰、徐霆注的《黑鞑事略》一书中,就是把“撒儿塔兀勒”译成“回回”的。此后,在南宋人的著作中陆续出现了把穆斯林称为“回回”的记载。元代实行四等人制和户籍制度,四等人制是按种族划为四个等级。第二等色目人中即包括回回。“回回”的概念从元初开始又增加了种族的含义。到了元中后期,回回所指的范围已由原来所指的中亚、西亚的花剌子模、阿拉伯国家的穆斯林,扩大为凡信奉伊斯兰教的人都成为广义的回回,“回回”才正式成为信奉伊斯兰教的各色人种的总名称。
元代回回人包括的种族很多,主要有:(www.xing528.com)
1.阿拉伯人、波斯人
包括唐宋时期留居中国的阿拉伯、波斯穆斯林,即作为回族先民的“土生蕃客”,更大量的是蒙元时期来华的军士、工匠、商人以及归附蒙元统治者的官吏、学者、宗教职业者等。蒙古军西征后,把中亚各族人编入探马赤军签发东来。不少回回人被签发到甘肃河西、宁夏、河南、山东和河北一带,以及云南等地。阿拉伯人、波斯人更多的是通过海上丝绸之路到中国沿海城镇定居,从事商业、宗教职业及科技等活动。屯戍和手工业、商业的经营使他们初步形成了共同的经济生活,又由于他们每到一地即建清真寺,并围寺而居,逐步形成了他们的居住特点。
2.伊斯兰化的突厥人
公元6世纪突厥汗国分裂后,突厥人开始了不断西迁的过程,同时也分衍成更多的部落。到12世纪下半叶时,除了东部的回鹘汗国以外,包括北部草原的一些游牧突厥部落几乎都伊斯兰化了,有的用阿拉伯语作为官方语言。根据元代史料可以确指的突厥回回人有哈剌鲁人、阿儿浑人,西辽地面的于阗人、阿力麻里人、别失八里人、康里人、钦察人等。[48]
《明史·西域传》称:“元时回回遍天下,至是居甘肃者尚多。”回回人迁徙至陕甘宁地区13世纪以来日益增多,这些内迁的回回人中还有一些即是中亚突厥诸族的穆斯林。元朝建立后,伊斯兰教在陕甘宁地区得到充分的发展,这与安西王阿难答的皈依伊斯兰教有极大的关系。突厥诸族穆斯林的居地离中原汉地最近,他们向内地渗透即首先占居陕甘宁地区之利。元亦集乃路所在的黑城子(今内蒙古额济纳旗东南)发现的14世纪礼拜寺遗址、波斯文残碑、穆斯林墓葬等,证明当地的回回人一直在进行宗教活动。元时由于陕甘宁地区回回人增多,经常被征调参战或在当地屯垦。《元史·世祖纪》记载: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九月,“甲戌,签西夏回回军”投入南方战争;回回忽撒马丁于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十一月为“管领甘肃陕西等处屯田等户达鲁花赤·督斡端、可失合儿工匠千五十户屯田”。这些记载表明,元初在甘肃(包括宁夏)有大批回回驻军或屯垦。
3.其他种族
除了阿拉伯、波斯人和突厥诸族的穆斯林外,元代回回人不断融合其他种族人,包括阿速人(原居于北高加索的伊郎人)、术忽回回(移居中国开封等地的部分犹太人)、哕哩回回(移居中国的吉普赛人)、黑回回(来自南亚、东南亚的回回)、占城人等。
元代由于大批中亚、波斯信奉伊斯兰教的军士、工匠、商人等不断地来华,新来的回回人与土生的回族先民聚合在一起,在“回回”的称号下形成了一个松散的种族群体,这是回回民族形成过程中质的变化,它意味着一个新的变“客”为“主”的种族群体的出现,在这个新的种族群体中,新迁入的回回人成为元代回回人的主体。这个松散的种族群体在向民族共同体形成的过程中,由于伊斯教的传播大大超过前代,对于回族及其风俗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元代回回人属色目人,是元代四等人中的第二等,这种特殊的政治地位,以及元代对少数民族的宽松政策,都促进了回回人的壮大。元代回回人与唐宋“蕃客”最大的差别在于,元代回回人以中国为家的观念大大增强。元中期后,回回人改用汉姓的逐渐增多,普遍学习汉文、汉语,亦思替非文字(阿拉伯语)和波斯语逐渐成为官方语言和宗教语言。汉语成为回族的共同语言已是不可避免的趋势。元代回回人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都出现过突出的人物,作出过重要的贡献。回回工匠的制香、制药、制革、制炮,以及采矿冶炼上都很著名。回回商人在我国内地同边疆以及我国同亚洲各国的经济文化交流上都起着积极作用。回回学者和科学家在介绍和传播西亚的天文、历算、医药等学术文化方面都有重要成就。回回在元朝立国的九十多年中,担任过朝廷宰相(包括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的有十六人,担任过各行省宰相的多达三十二人。回回赛典赤·赡思丁(公元1211~1279年)是元代著名政治家,曾任中书平章政事,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出任陕西五路西蜀四川行尚书省平章政事,莅官三年,政绩斐然;至元十一年(公元1274年)出任云南行中书省平章政事,主滇六年,云南大治,后被追封为咸阳王。其长于纳速剌丁于至元二十八年(公元1291年),任陕西行省平章政事,亦有政绩,后被迫封为延安王。赛典赤家族世出良吏,显荣累代,与元朝相始终。其后裔有赛、沙、纳、合、撒、闪、忽、丁等姓。据《陕西通志》记载,今日宁夏回族纳家户就是赛典赤·纳速剌丁的后裔。
(三)明代时期:中国回族共同体形成阶段。
入明后,元代回回人向回族共同体形成的过渡阶段基本完成。明代回回人进一步融合了汉、蒙古、维吾尔等族人并不断得到繁衍;回族居住的“大分散、小集中”特点为当代回族的分布奠定了基础,进一步向西北、云南、沿海和大运河两岸集中。当时陕西关中、甘肃河州、宁夏灵州至平凉、固原各州县,回民众多,形成了回回的主要聚居区。由于明代的民族压迫政策,回族向山区、农村迁徙日益明显;汉语作为回族的共同语言成为定局,阿拉伯、波斯语成为经堂教育的内容,共同的宗教信仰和习俗进一步严格化。这个时期,更重要的是回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和民族意识增强。明朝建立后,面对政治地位急剧下降和民族同化及民族歧视的加强,回回人保护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民族意识大大增强,他们一方面开展反对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的斗争,一方面加强宗教活动和对伊斯兰教义的研究,习俗要求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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