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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正义思想在一般语境中的表现

时间:2026-01-22 理论教育 季夏 版权反馈
【摘要】:只是,不能按照范畴在历史中出现的先后次序来研究空间正义问题,即把对空间正义问题的考察置于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空间批判理论家之后,而应首先梳理马恩的空间正义思想。通过对有代表性理论家空间正义思想的文献综述,抽象出空间正义范畴的共相,并以此作为它的一般内涵。(一)马克思恩格斯的空间正义思想马恩本人并未明确提出过“空间正义”概念。列斐伏尔、哈维和苏贾的空间正义思想最具代表性,同时也对我国城镇建设、社区管理

空间正义,既是资本空间化实践的辩证否定,也是空间批判理论发展的逻辑结果。只是,不能按照范畴在历史中出现的先后次序来研究空间正义问题,即把对空间正义问题的考察置于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空间批判理论家之后,而应首先梳理马恩的空间正义思想。通过对有代表性理论家空间正义思想的文献综述,抽象出空间正义范畴的共相,并以此作为它的一般内涵。如此,该内涵的语境必定具有广泛性、普遍性和一般性,这样的语境不是具体的、特殊的和既定的。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空间正义思想

马恩本人并未明确提出过“空间正义”概念。不过,透过空间批判理论视角,梳理他们空间正义思想的一般旨意是可行的。不同于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空间批判理论家的建构式研究的是,马恩的空间正义思想完全隐藏在资本空间化批判解析中。马恩的空间正义思想不是建构式的,那对“正义”的理解也就不是康德式的(即不属于康德伦理学范畴),而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空间正义不被表述为某种建构性原则,而是对资本空间化运动的历史唯物主义批判。马恩有关资本空间化批判在三个层面展开,即全球化过程中帝国主义与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对抗、城市化过程中城乡间的社会空间断裂、城市内部居住空间的隔离。

首先,马恩对资本空间化的全球化分析就是对资本主义全球地理空间重组和扩张的考察。新兴的资本力量将自身的积累过程同地理殖民、空间并购交织在一起。通过大工业生产和开拓世界市场空间,资本把处于割裂、分散的、前资本主义阶段的人类文明整合起来,打破了地域性的封建力量、冲破了各种地理空间障碍,按照自身面貌和要求开展了世界范围内资本主义工业文明背景下的物理空间和社会空间的变革实践,使空间固有的凝固性、静止性消逝了,并随着资本的全球流动而流动起来。不过,资本空间化的全球扩张并不意味着先进资本主义工业国会带动后进国家地区的资本主义工业化进程。历史上,资本全球化扩张形成了中心与边缘、帝国与殖民地间的二元对抗,哈维的术语叫“不均衡地理发展”。马恩当然批判不平等的全球空间秩序。马恩谈到,借助于生产工具的发展和运输工具的便利,资产阶级把包括野蛮民族在内的一切民族都纳入资本主义的工业文明体系中,任何不想灭亡的民族都被迫采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复制资本主义文明,令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文明国家、农业民族从属资本主义的工业民族、东方从属于西方。[32]马恩批判空间不平等绝非出自道德上的义愤填膺,而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上。马恩认为,那些落后的、古老的文明国家被迫脱离封闭保守的状态,开放大门融入世界历史,使“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33]。同时,这也会使分散于全球空间的无产者褪去自身的民族狭隘性和地域局限性,最终提供了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行动的真实有效性。马恩通过考察全球空间的二元对立格局,并在这个断裂的社会空间中找到了现实可行的改造力量和建立社会制度、社会空间的阶级基础。

其次,城乡间的社会空间断裂。在马恩看来,资本主义工业城市纯粹是人化空间、是工业实践的产物。这些现代城市既是资本积累的重要场所和载体,也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空间化表征。马恩在《共产党宣言》中将现代城市的发展状况视为判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水平的基本标志。因为,现代城市的体系如何、规模怎样、聚集程度的高低等反映了它在促进资本积累、积聚和集中的工业化过程中能够支配的各种生产要素的量,如基础设施、生产空间、消费空间、原料和工具、可供剥削的劳动力数量。所以,现代城市就是为资本主义工业生产提供各种必要条件的“空间集结体、劳动力集中和流动的市场,特定区域内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聚集体”[34]

这些聚集要素的最初来源是农村,现代城市永不停止地吸取农业财富,直至完全消灭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和农业生产关系,使后者彻底沦为工业资本的附属门类或成为一种工业生产,“使农村从属于城市”[35]。资本既然会万里开疆,那为何不剥夺身边的农村资源呢?城市与乡村间的社会空间断裂和二元对立结构同全球空间中帝国与殖民地、中心地区和边缘地区间的从属关系一样。这种相似性随处可见,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城市空间内部的空间栅格等。马恩认为,“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是共同体的首要条件之一”[36],毕竟社会主义的(正义的)空间不可能建立在城乡对立的基础上,它必须统一人与人、人与自然、城市与农村、城市与城市、区域与区域的和谐发展。空间的分裂和对立,尤其是社会空间分裂和对立反映了社会阶级的对立和分裂这一实质。

最后,城市内部的居住空间问题。马恩在《资本论》第一卷、《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和《论住宅问题》中对此分析较多。他们认为,在现代城市空间中,工人居住环境恶劣、居住空间减少并非一般性的住房短缺,而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导致的必然现象,是资本参与现代城市居住空间建设的定然后果。这一切都是为了资本积累这一目的。马恩认为,现代城市把中心地段的价格拉升,拆迁城市工人原先的住房而兴建商店、货栈和其他公共空间,这样,工人从市中心被排挤到市郊,寻求一些又小、又脏、又破、又贵,不但人满为患而且供不应求的房屋居住。[37]恩格斯举例,就连猪圈都能找到租赁者。[38]如此一来,工人阶级可怜的工资转手又回到了资产阶级手中。由于工人急需支付房租,因而又要被资本进一步压低工资。不同于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解决方案,不同于厌恶工业革命的蒲鲁东的反动特征的是,马恩明确断言,没有社会主义的行动方案,这个问题永无解决之可能。马恩是对的。用房产来搞赚钱投机不仅是波拿巴时代搞巴黎城市规划的目的,也是今天整个资本金融化主导的城市空间生产之初衷。

显然,如果我们承认马恩理论存有空间批判的维度,那就必然要承认他们的空间正义思想,只是这种思想是以批判资本主义空间样态的形式出现,而给出的解决方案既非道德控诉,亦非法律规划,而是基于资本逻辑和资本空间化逻辑自身发展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社会主义行动。

(二)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空间批判理论的空间正义思想

空间正义是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空间批判理论家们自觉而系统的建构式思想。列斐伏尔、哈维和苏贾的空间正义思想最具代表性,同时也对我国城镇建设、社区管理、区域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均有重要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1.列斐伏尔的“都市革命”理论

列斐伏尔认为,现代城市空间是资本主义空间生产(即资本空间化)的产物,因而要实现空间正义必须建构一种新的生活的政治空间,一种诗性的都市日常生活文化革命的创造性实践。因此,列氏区分了“城市”和“都市”概念[39]。前者指现存人们的日常生活空间,即资本主义的城市空间;后者同社会革命紧密相连,是社会主义的日常生活空间,一种人们生活的新的共同体理想,是对资本主义城市空间的批判和重构。在此基础上,列氏进一步提出了基于“城市权力”和“差异权力”的“都市革命”理论。所谓“城市权力”也就是人们有控制城市社会生产的权利,有权拒绝外在力量施压的单方面控制,如资本统治、消费主义的技术控制等,没有这一权力的人们也就无法融入城市生活,进而就要逃离充满恐怖主义的城市空间。而“差异权力”是“城市权力”的延伸,是对城市空间同质化的反抗,差异权力就是赋予人们具体的、实质的、有效的“城市权力”,通过差异权力凸显日常生活的多元化、多样化,以此对抗现代资本主义逻辑的同质化、抽象化。这个改造的过程就是都市革命的过程,都市革命的本质是捍卫都市自由权力的斗争过程,不单单是为了居住权、消费权。[40]

都市革命后的都市化的日常生活与“零度空间”相对立,在都市的日常生活中,充满了艺术和活力。创造、艺术和诗性不但是自觉行为,还是一种生活态度。但是,人与自然的融合绝非海德格尔式的诗意地栖居性的乡村农舍的生活气氛,而是建立在一个新的认识高度的、经历了资本主义工业化(城市化)的现代都市空间。这绝非返璞归真,而是经过了如巴黎公社那样的革命激情和政治解放行动后建构起来的新的都市生活的日常状态,这种状态也是“和而不同”的异质性并存的“差异性空间”。所以,《空间的生产》(1974年)的最终目的是一个解放议程和政治策略,是列氏经历了1968年的“五月风暴”后,在晚期资本主义时代提出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政治目标:社会主义社会也必须生产自己的空间。

2.哈维的“空间正义”理想

哈维“空间正义”政治纲领十分强调“正义”概念的核心地位,认为正义是由一系列社会地理构成的信仰、话语和制度[41]。哈维眼中的“正义”在于三点:(https://www.xing528.com)

首先,正义是工人阶级的话语表达权力和政治申诉权力,工人遭受的苦难首先在于工人自身话语表达的困境;其次,正义应该寻求社会普遍主义、本质主义同解构主义、后现代主义两种思潮的结合,即既要有多维度的社会正义的一般内涵又要有多样式的差异的社会正义形式,是一种有限的普遍正义原则;最后,二者的结合源于差异的空间景观,差异空间既适当地集合了各种特殊利益又包含了全部整体,维持了特殊性和普遍性的辩证空间规划。[42]所以,哈维空间正义的解放纲领强调差异和统一、特殊和普遍相结合的原则。他认为《共产党宣言》过分相信了资本空间化全球扩张带来的工人阶级的同质化趋势,而忽略了资本空间化对工人阶级造成的分裂和分立作用。[43]由此,诸如生态主义、女权主义、反种族歧视、性别平等之不同集团的利益诉求也应被纳入空间正义的政治解放行动中。

据此,哈维具体提出了一条政治纲领的替代性方案,即“社区革命”方略。他欣赏柏拉图的城市乌托邦形象,认为“乌托邦梦想的怀旧情绪和在空间上的有限努力重新浮现”[44]。哈维认为,通过立宪、政治政党、工会、地方政府等形式来确定“社区”的范围,维护“社区”的规章制度。由此,“社区”即这些集体空间营造了一种花园城市的乌托邦环境。在这种环境中,塑造了政治人和个人的存在,并使之成为政治人的方式。[45]同时,因为资本破坏了生态,所以“社区”必须有生态功能。人类和自然的共同责任在“社区”中以更加动态的、共同化的方式链接起来:规划城市、修复生态、保护栖息地、利用资源、培植文化、全球性和地方性生存机会的供给等都需要一种联合方式行动起来。[46]就哈维“社区革命”方略的现实性而言,这更像是福柯斜视中的异托邦“飞地”,而非柏拉图形上建构的乌托邦“城市”。

3.苏贾的“空间本体论正义”主张

苏贾在列斐伏尔“时间—空间—社会”三元辩证法的基础上提出了空间本体论的三个层次。“第一空间”指自然物质存在的“容器”或物质形态,强调空间的自然属性和物质属性;[47]“第二空间”强调精神的建构性,无论是经验主观的空间还是先验主观的空间,都属于精神意识建构的空间;[48]“第三空间”是存在于人类生产活动中的辩证实践的空间,既包含了第一空间的自然属性也包含了第二空间的观念属性,是人们生存论意义的空间,是对二元论物质和观念的第一、二空间的重构,“又在范域、实质和意义上超越了这两种空间”[49]。显而易见,苏贾的空间本体论的三个层次是“正—反—合”费希特式的三段论的直观运用。苏贾就是在空间本体论上讨论空间正义问题的。

苏贾在《寻找空间正义》(2010年)中指出,空间正义原则应该承认这样一个客观基础:地理和相应空间发展的不平衡性、不平等性。[50]客观的不平等、不平衡的地理空间组织引起了实证主义地理学的理论反思,成为人类物理空间和社会空间不正义、不平等的重要诱因,它们导致了社会行动和社会制度的不公正。物理(地理)空间不平等的客观性深入到了政治实践领域。苏贾在深度关注了美国政治哲学家Iris Marion Young的《正义与差异政治学》(Justice and the Politics of Difference)后,提出了自己的空间正义主张。

第一,区域正义。苏贾接受了Bleddyn Davies在《社会需要和当地服务资源》一书中第一次提出的,并为哈维在《社会正义和城市》中给予拓展性研究的“区域正义”概念。在苏贾看来,区域正义观点对寻求空间正义思索是有推进功效的。[51]所谓区域正义就是要求社会规划者和政策制定者满足整个社会需求,社会资源空间分配的过程公平和结果公正。第二,城市权力和城市空间。苏贾认为,哈维虽然集中讨论了城市化问题,但都停留于对城市社会空间不正义、不公平的经验描述,没有直接使用“空间正义”,也没有对正义的空间性给予更多讨论,有沦为空间拜物教和空间决定论的可能。[52]所以,应该转向列斐伏尔的“城市权力”:一方面是城市空间资源的分配问题,一方面是城市空间不平等的过程性控制问题。第三,社会精英和资本家居住在生活环境优雅、生活空间舒适、生活方式便捷、生活品位优质的社会空间中,那些高污染、高耗能的社会空间挤满了中下层劳动者,人口众多但分配到的资源最少。苏贾举例,洛杉矶就是这样的城市。[53]第四,全球化。苏贾赞赏了哈特的帝国主义理论和哈维的新帝国主义理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实践全球空间正义的策略性主张:首先,发展中国家联合起来驱迫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承担更多空间正义建设的责任,如生态建设;其次,第三世界国家要抵制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对抗同质化、保护民族经济与文化生态独立性和多样性;最后,发展中国家要努力实现产业升级,力争全球产业链的中上游。美国主导的一元中心世界会被多元中心世界替代。[54]

(三)空间正义的内涵

在马克思主义语境中,空间正义的第一内涵是空间生产正义,第二内涵才是空间分配正义,二者都是社会基本制度层面的正义,而非道德或狭隘的利益分配层面的正义。

如果要追溯“空间正义”思想的历史发生过程,那可以回溯到古希腊的城邦民主时代,而后经历洛克和边沁的近代资本主义时期,再转进到罗尔斯的正义论,又在空想社会主义傅立叶的“法郎吉”和欧文的“共产村”那里获取社会主义的内涵,最终凸显于20世纪60、70年代的现代资本主义城市危机。[55]即便如此,国内外学界目前对空间正义内涵的界定却莫衷一是。

首先,从马恩到苏贾、从国外到国内,都没有一个比较的明确的概念界定。有的学者避开内涵、直接使用这个概念;有的学者从否定角度出发谈空间正义;有的学者用具体事项来描述空间正义,如环境问题、分配不公、城市规划不合理等。不过,明确使用这一概念的是戈登·克里(Gordon H.Pirie)。他在《论空间正义》(On Spatial Justice)(1983年)中分析了“空间正义”的概念化问题。他指出,如果把空间理解为静止不变的容器,那“空间正义”的概念只是“空间中的社会正义”说法的简写[56]。问题在于,这种简写强调的是社会制度分配方面的正义与否,而不是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本身的正义与否。反过来,如果沿袭列斐伏尔“空间是社会关系的产物”的思路,那空间正义就直指社会关系本身,新的“空间正义”的概念化就是可能的。即便戈登·皮里的思想没有全面展开,可他的学理努力方向很有价值。有学者就是按照戈登·皮里委婉批判的那个思路来理解空间正义概念:空间正义,一方面是某种空间形态和空间关系,这种形态和关系是符合伦理精神的;另一方面还是一种生产空间和消费空间的理想状态,即社会主体相对平等而自由地享受空间的状态。[57]这样的观点(戈登·皮里批判的观点)不仅把空间正义化约为空间分配的正义,更将其伦理化和道德化。[58]问题是,如何沿着戈登·皮里的思路超越“空间正义分配论”观念呢?视角还是没有逃出马克思资本批判的基本路径。

列斐伏尔强调从“空间中的生产”转向“空间自身的生产”、从“容器性的空间”转向“社会关系的实践性的空间”透露出马克思的痕迹。也就是说,在根本上考察空间正义应该跳出“正义”概念的法律化(或分配式)和伦理化(或道德式)的理解,把空间正义纳入空间生产方式、生产过程和生产关系的运动中来考察。空间正义的确是对一种不正义形式的批判和对抗,但不仅仅是对这种不正义形式的法律化和伦理化的批判和对抗,而是从生产方式、社会关系和社会基本制度的再生产过程“不正义”的批判和对抗。所以,空间正义强调的本质不是空间本身,而是空间的社会生产过程,即那种压迫性的、剥削性的、支配性的空间生产的“不正义”的因素。若非如此,就很难将一般的“空间正义”概念同马克思恩格斯、列斐伏尔、哈维等的社会主义(具体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空间正义思想内在地衔接起来。如果不能衔接,那与蒲鲁东解决现代资本主义城市工人居住问题有什么质的区别呢?在这里(仅仅是这里!),笔者已经把苏贾空间本体论正义排挤出去了。原因很简单,哈维的空间批判理论虽然有值得商榷的地方[59],但资本批判居于核心地位;列斐伏尔的三元辩证法虽然有空间本体论倾向,可他从未轻言马克思主义经典论述和历史语言已经过时;苏贾则彻底把历史唯物主义视阈下的空间批判理论本体化,直言不均衡地理发展是人类存在方式的不可更改的客观事实和客观环境——哈维都没这么说!——易言之,有关空间正义历史基础即历史唯物主义的生产观已经没有了。空间正义问题首先是社会生产问题。

带着马克思的视角阅读有关论述空间正义的文献会发现:

第一,空间正义应该首先指空间生产的正义,空间正义在理论上的必然性和实践上的可行性都必须建立在社会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可以说是社会主义生产正义在空间维度上的投射。社会主义生产正义在于符合历史发展规律,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内在要求,是一种合理的、开放的、发展的生产方式。第二,空间正义必须包含社会制度公正,这个制度须是过程和结果、形式和内容、机会和分配等方面相统一的制度公正。第三,空间正义需要差异性的统一原则,消除空间歧视和具有道义力量的原则。第四,空间正义的应该广泛涉及政治领域、社会管理、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生态环境、城乡建设等方面。第五,空间正义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应该始终保持自身的开放性、科学性、非剥削性、人民性。

这是笔者对空间正义内涵的基本认识。这一认识如何具体化为我国语境下的具体概念呢?这是下一节要论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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