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办社会组织在严格意义上仍处于身份不明晰的状态,在本书中主要代指具有官方背景或者逐步转型从体制内脱离的基金会和协会组织,以与草根社会组织和国际社会组织区分开来。自上而下型官方背景社会组织由于自身处于政府体系之内,属于“准政府”范畴,大部分资源的管理模式和使用分配方式仍然沿袭着政府资金的管理模式。由于这些官方背景的基金会是合法的公募基金,有正规的常态化的筹资渠道,本身不具有资源依赖性,在社会组织参与贫困治理的过程中充当资源的中转方,也是资源的供给方。
(一)项目资金募集
官方背景的社会组织资金募集主要分为常态化募集和临时性募集。常态化募集主要包括一些日常的捐赠活动,来自政府部门、企业、组织或个人的日常捐赠和募捐仪式进行的筹款,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公益性捐赠必须通过规定的限额和规定的渠道,即公募基金和符合税法规定的组织进行捐赠才能获取免税资格。因此,企业针对贫困地区的捐赠大部分是通过光彩促进会、扶贫基金会、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官方背景的社会组织进行中转。以中国扶贫基金会为例,其成立于1989年,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以国务院扶贫办为主管单位的公募基金会,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募集、接受海内外捐赠、扶贫开发、紧急救援、国际合作、培训交流、咨询服务等。临时性募集主要是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故引起的重大损失,如灾害救助和灾后重建生计恢复等。中国扶贫基金会于2003年开始实施经济援助项目,倡导和推动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在灾害救援领域的合作,在汶川地震、西南五省干旱、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南方水灾、芦山地震等重大灾害中,都在第一时间启动紧急救援。
(二)项目资金的使用
总体来讲,中国扶贫基金会作为筹资型基金会,除紧急物资援助之外,不直接参与社区的发展项目,而是作为资源供给者,培育和支持草根社会组织参与到贫困社区发展之中,这种参与是自上而下的,根据贫困地区需求创建公益项目,并将项目按照需求内容分解成专业化分工较为明确的子项目,通过现有社会组织的组织资源选择合作对象,并监督管理合作方的项目实际运作。在四川省社会组织参与贫困治理的调研中发现,中国扶贫基金会在公益项目中将各方的社会组织的资源进行了整合,实现了跨地区的社会组织之间的共同合作,这些组织涵盖生计发展、环境保护、传统文化保护、弱势群体帮扶、医疗教育、培训支持等各个方面,形成一个系统的社会组织在贫困地区的治理网络,草根组织之间各有优势和分工,保留各自的运作模式和接受基金会对财务和资金的审查以及项目的监督。这种方式既从上到下注入资源到社会组织,同时又有利于社会组织自身的发展。将社会组织的发展引导到更加系统和规范的发展道路,社会组织的分工越发明晰,其专业化程度就会相应得到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和口碑也可以得到提升,最终达到社会组织和贫困社区的双重发展。(www.xing528.com)
(三)项目品牌建设
官方背景的社会组织在参与贫困治理中,受到人力资源匮乏等因素的制约,逐步由“操作型”向“筹资型”机构转变,这种转变有利于草根社会组织的孵化和发展,同时也提升了项目实施的效率。在此过程中,为避免项目众多而分散运营,需要树立公益项目品牌,并吸收和运用先进的项目管理和营销模式对项目进行推广。从2005年到2011年,中国扶贫基金会年投入资金约5375万元,资助了128个公益项目,同时提供能力培训。而且,与欧盟合作举办4期“促进公民社会发展——中国NGO能力建设项目”,56家NGO的102人接受了培训。实践过程中,积累了大量草根NGO资源,建立了基金会与草根NGO合作网络,形成了“公开项目评审、组织参与式培训、持续跟进项目进展以及总结项目经验”的连续性管理,逐步探索出以“公益项目”为支点撬动民间公益组织管理能力提升的资助型项目模式。在四川汶川大地震和芦山地震中,针对因灾致贫地区和人群,中国扶贫基金会分别发起并支持了两个公益项目“助力工坊”和“公益同行”。“助力工坊”项目以2011年中国扶贫基金会“NGO 参与汶川地震社区发展”项目中社区项目的 17 个执行机构作为服务对象和研究对象,通过一年的项目陪伴和助力支持,从项目效果、团队人员能力提高、机构发展三个方面,说明助力支持项目模式对公益型 NGO 项目执行和团队成长具有重要影响和作用。通过了解 NGO 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梳理影响 NGO 组织发展、团队成长的内外因素,促进 了NGO 与基金会之间的交流与理解。
2013年8月19日,中国扶贫基金会发布“公益同行——NGO合作社区发展计划”,中国扶贫基金会与加多宝集团和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共同投入2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加多宝1亿元捐赠善款中的1000万元和英特尔为“4·20”芦山地震灾区捐赠的1000万元),携手打造“公益同行——NGO合作社区发展计划”。该计划从社区项目支持、社区能力陪伴、社区人才培养三个层面系统性地支持社会组织,活化社区服务、激发社区活力,凝聚社区创造力和行动力,提出了“改变自我、改变乡村、改变中国”的合作发展理念,探索“中国农村社会治理创新中的社会组织参与机制”及“新时期农村社区综合发展模式”,推动社区产生积极的、可持续的改变。
官办型社会组织的转型和分权,是促进草根社会组织发育的重要推动力量,使草根社会组织在资源来源方面有了更多的机会和选择,同时也促进草根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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