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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在农村贫困治理中的资源承接路径

更新时间:2025-01-06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尽管社会组织农村贫困治理的合法性问题在认识上有所淡化,但是在实践层面仍是一个必要环节,难以绕开。根据社会组织性质的差异,社会组织与社区直接合作的资源承接有公共治理资源承接路径和市场领域资源承接路径。前者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在参与农村贫困治理中,在政府默许下,依托社区精英力量推动社区组织化,实现目标群体的扶贫资源承接。

相对于政府的农村贫困治理而言,社会组织扶贫资源下沉到贫困村和贫困户具有一个“合法性”的问题。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深入推进和公民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包括农村贫困治理)的合法性问题日益得到包括政府在内的各界的积极肯定。尽管社会组织农村贫困治理的合法性问题在认识上有所淡化,但是在实践层面仍是一个必要环节,难以绕开。从实践来看,社会组织参与农村贫困治理的“合法性”体现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与政府机构(包括中央、省、市、县、乡等各层级政府)合作来获得;二是直接与农村贫困社区或者说社区内一定类型的贫困人口合作,这种直接的合作得到了政府的默许。

另外,扶贫资源(不论是政府组织的资源,还是非政府组织的资源)属于公共性的资源(相对于私人资源),具有公共资源特征。因而,扶贫资源的承接在农村贫困社区不允许出现某个或某几个人独享的状况。扶贫资源在农村贫困社区的承接,往往会形成社区性组织,推动贫困人口的组织化。从社会组织参与农村贫困治理的合法性获得来看,社会组织扶贫资源在农村贫困社区的承接主要有两条路径:一是与政府(包括中央、省、市、县、乡等各层级政府机构)合作,实现贫困村社区组织化,实现目标群体对扶贫资源的承接;二是在政府的默许下,直接与农村贫困社区或社区中的部分贫困人口合作,通过社区精英(社会组织更愿意将其称为社区带头人)的作用推动社区组织化,实现目标群体对扶贫资源传递的承接。

(一)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的资源承接

作为公共治理的主导力量,中国政府组织包括中央、省(区、市)、市、县、乡五级科层体制,并且每个层级都有相应的农业、水利、扶贫、医疗卫生、教育、计生等部门或组织机构。社会组织可以选择某一层级的组织机构进行合作,将扶贫资源传递到目标群体。从中国政府的行政特点来看,不论选择哪一个层级的政府部门,乡(镇)的相关部门都会参与其中,只是存在参与程度的差异。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传递扶贫资源,除了具有多层级政府机构参与的特点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社区贫困人口的组织化。

在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的扶贫资源承接实践中,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参与汶川地震贫困村灾后重建是其中一个典型的案例。2008年5月,汶川地震发生后,地震灾区与贫困地区高度重合,主要受灾区域(四川、甘肃、陕西)的51个重灾县中41个县为贫困县。汶川地震发生后不久,国务院扶贫办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设立专门机构,编制《汶川地震贫困村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分批开展贫困村灾后恢复重建试点,并按照相关要求和指导,协调、帮助灾区扶贫系统整合资源,推进国家重建规划区内的贫困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在贫困村灾后重建资源整合中,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成为为数不多的与政府合作开展贫困村灾后重建的社会组织之一。2008年10月,国务院扶贫办、商务部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签署“中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暨灾害风险管理项目”合作协议。该项目从2008年9月开始,为期两年,总投资536万美元,用于19个试点贫困村的灾后整体恢复重建,涉及内容包括社区重建、生计和就业恢复、环境改善、清洁能源利用等项目。由于贫困村灾后恢复重建的复杂性和多层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了国务院扶贫办、商务部、科学技术部、民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法学会等多个政府部门和国际组织以及国内外相关企业,搭建了一个多方联动、共同支援的工作平台。[28]这样,将多方资源整合起来,在灾区形成集合效应,有效实现了贫困村灾后快速恢复和重建。

(二)社会组织与社区直接合作的资源承接

除了与政府机构建立正式合作关系实现扶贫资源承接外,一些社会组织依靠与政府官员或是贫困村社区精英的私人关系在政府默许的情况下,借助社区精英权威和动员能力,实现社区组织化以建立扶贫资源承接平台。根据社会组织性质的差异,社会组织与社区直接合作的资源承接有公共治理资源承接路径和市场领域资源承接路径。前者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在参与农村贫困治理中,在政府默许下,依托社区精英力量推动社区组织化,实现目标群体的扶贫资源承接。后者是具有企业性质的社会组织(即社会企业)通过市场机制方式,实现社会组织与目标群体的合作与利益联结,建立扶贫资源承接平台。(www.xing528.com)

绿色流域在云南省丽江市拉市乡南尧村波多罗村民小组的项目实施,属于通过与社区建立私人关系、在政府默许下直接与社区合作的资源承接方式。波多罗村位于云南省西北部高寒山区的横断山深处山坳里,地形呈东高西低之势,平均海拔3200米,最高海拔4200米。年均降水量为800—1000毫米,年平均气温为11.8℃,最高气温18℃,最低气温-3.9℃。村庄距云南省昆明市约530千米,距丽江市区约30千米,距玉龙县城23千米,距乡政府所在地13千米。波多罗村位于玉龙雪山西北,南依长江第一湾,北靠虎跳峡,与中甸的“香格里拉”仅一江之隔。旧时的茶马古道经由波多罗通向中甸。波多罗茂密的原始森林较为完整,生物多样性丰富,有1200多种植物种类,其中300多种有药用价值,还有上百亩的杜鹃群落和高山草甸。波多罗是彝语,在彝语中是“第一”的意思,意为“天下最美丽的山谷”。然而,在残酷的现实中波多罗村却是整个拉市乡海拔最高、最偏远,甚至是最穷的村寨。全村共有32户102人(2013年),全部为彝族。全村耕地面积340亩,人均耕地面积3亩多。除了个别村干部外,村中仅有少数年轻人会用汉语交流,绝大部分成年人没有上过学。

绿色流域机构负责人于小刚(音译)在21世纪初期开展拉市海流域管理项目过程中与波多罗社区精英逐渐建立了友好私人关系,获得了在社区实施扶贫项目的认可,并得到当地政府的默许。波多罗作为彝族贫困村落,是一个家族式村落。全村同属于一个彝族人刘曼达的后代。村民的团结意识高、社会凝聚力强。在刘政伟(音译)、刘闻昆等社区带头人的组织协调下,形成了流域管理小组、生态旅游合作社、社区灾害管理小组等社区性组织。借助于这些组织,波多罗村民在绿色流域项目实施过程中参与性高、行动能力强。社区发展也取得了积极成效。绿色流域在波多罗的项目目标主要是减贫、生计发展和生态保护。围绕这些目标,绿色流域对波多罗实施了近10年的农村贫困治理。这些资源和项目内容见表4-1。

表4-1 社会组织(绿色流域)在波多罗的发展项目

续表

企业形态的社会组织扶贫资源的承接主要依靠市场路径。例如一些社会企业与贫困村农户结成产销合作关系等。比较典型的是民乐村的合作者社会企业。民乐村是汶川地震受灾贫困村,隶属四川省绵竹市土门镇。在贫困村灾后重建中,中国扶贫基金会在民乐村投入531万元重建资金,其中30%用于支持农房重建,20%用于能力和文化建设,50%用于生计发展。中国扶贫基金会推动成立民乐中央专业合作社,生计发展资金量化为农户股份,由中央专业合作社集中管理和使用。中国扶贫基金会作为捐赠方派1人作为合作社特殊的社员代表并自动进入理事会,在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中拥有一票否决权(不享受受益权)。合作社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投资项目,面向社会招聘职业经理人,注册成立了民富现代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展香菇等食用菌、养鹅、花生等农业产业。资源承接的减贫效益体现在:一是提供本地就业机会。厂房建设、食用菌生产过程中的装袋等工作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为村民提供了就业机会。二是实现土地流转增值和农产品循环利用。三是农民从分红中获益。合作社下属产业公司开始盈利之后,利润在提取相关经营管理人员奖金后按股份比例在合作社和职业经理人之间分红,村民可以根据自己在合作社所占股份从企业中得到红利。四是促进能力建设。农户通过参与合作社管理、到产业公司上班等途径得到能力上的提升。五是推动村庄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产业公司不仅直接促进农户收入和能力的提高,而且改善了村庄生产生活条件。如公司盈利中设置有不低于10%的公益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农田水利整治、村庄卫生整治等村庄公共事务。[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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