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济困的行动由来已久,以民间结社为主体进行扶贫济困、互助或慈善行动的自治组织在历史上诸多朝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民间参与扶贫济困行动是中华民族慈善观与儒家“仁”和佛家“慈”理念的重要传承。本书主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将减轻贫困问题作为重大目标为时间节点来探讨社会组织参与贫困治理的进程。从计划经济时代到市场化逐步扩大,社会组织经历了政社合一的时代,初始的社会组织基本都是从政府体制内部产生,数量较少且形式种类较为单一,主要是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其中又分为全国性社团和地方性社团。20世纪60年代,全国性社团和地方性社团分别为100多个和6000个左右,到1989年底分别增至1600个和20余万个。[1]尤其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政治环境的变化,经济与社会快速发展,同时也不断涌现出新问题和新挑战,社会组织迅速发展并参与到扶贫行动之中,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从总体上来看,社会组织参与贫困治理有着独特的背景,即在全球化的大趋势中,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的情况下,资源不断从政府领域流向社会,不断促进政府职能改革和社会发展变革,最终不断促进全球化进程。社会组织在外在的环境变化中不断调适角色,在内在发展动力推动下不断扩大参与范围,逐步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地生成和发展起来。社会组织参与到贫困治理是在其自身有一定发展的前提下开展的,这种参与过程经历了由被动参与到主动参与、由物质帮扶到能力提升、由实践探索逐步向制度推动的进程。同时,这种参与的过程演进与社会组织自身发展历程、外部制度环境的变化保持一致。换句话说,社会组织参与贫困治理的历程,就是中国外部制度环境和社会变迁的缩影,也是社会治理和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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