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推进节能降耗减排工作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伟.大使命,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本文对宁波节能降耗减排情况以及所面临的形势进行了系统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推进结构调整,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围绕节能减排,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完善激励、监督和约束机制;加强节约环保意识,发挥政府带头表率作用等五点对策建议。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又好又快发展,这“好”集中体现在坚持节能降耗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最大限度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十五”期间,宁波经济以年均13.8%的速度保持持续增长,但与此同时,社会也进入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凸显期”,局部地区能源供给、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问题日趋严重。因此,把节能降耗减排作为硬任务来落实,这是全面领会中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当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居环境与个人健康更加关注,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因此,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宁波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两者之间的矛盾,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减排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当前,宁波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的比重依然过高,现有污染排放量已接近了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同时能源供应日趋紧张,但资源环境的市场倒逼机制尚待完善。为了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完成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与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宏伟目标,市委、市政府庄严地承诺,到2010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0%左右,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削减14.9%和47.9%。这对于把临港工业作为支柱产业的宁波来说,具有相当的难度,但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伟大使命。
“十一五”以来,宁波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最佳宜居城市”和“最佳创业城市”等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节能减排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蓝天、碧水、绿色、洁净”四大工程,扎实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抓好发展循环经济“十项行动计划”,加大重点耗能企业和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节能降耗减排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节能降耗工作初见成效[1]
2006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为0.91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61%,高于全省的平均降低率水平(3.52%)约0.09个百分点,基本完成当年预期目标;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0.70,同比下降75.35%。2007年,通过政策引导,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和责任机制,节能降耗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据初步测算,该年前三季度,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为0.88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92%;工业能源利用效率有所提高,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5.18%。预计全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为0.87吨标准煤,同比下降4%左右;预计全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0.68,同比下降2.9%。
2.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先忧后喜
2006年,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5.47万吨,同比上升4.79%;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21.41万吨,同比上升0.37%,污染物排放不降反升的现实给来年的减排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2007年,全市减排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据初步测算,2007年前三季度,全市COD和S02削减量分别为1.07万吨和8.6万吨,在还清2006年欠账的基础上,提前完成了2007年实际需要削减化学需氧量约9800吨和二氧化硫8.5万吨的任务;预计全年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4.66万吨,同比下降15%;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13.29万吨,同比下降38%。
1.传统能源消费继续增长,绿色能源开发规模不断扩大
2006年,宁波市一次能源消费量为4782.98万吨标准煤,比2005年增长10.8%。其中,煤炭消费2723.3万吨,原油消费1961.2万吨,分布比上年增长30.06%和降低0.37%。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达2534.63万吨标准煤,比2005年增长10.2%;能源消费总量按产业划分,第一产业56.7万吨标准煤,增长7.51%;第二产业1898.44万吨标准煤,增长9.82%,其中工业1858.31万吨标准煤,增长10.11%;第三产业387.16万吨标准煤,增长11.51%;居民消费192.33万吨标准煤,增长12.19%。2006年宁波能源消费情况见表1。
表1 2006年宁波能源消费情况
数据来源:2006年度宁波能源报告
在能源供应紧张、火力发电环境问题突出的背景下,宁波市积极开发和利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绿色能源。2006年11月,总投资预算6.1亿元的慈溪风力发电场动工兴建,设计能力为4.95万千瓦,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发电量近1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4.15万吨标准煤,减少排放温室效应气体9479吨。全市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已超过38万平方米,比2005年增长14%以上,相当于利用绿色能源5.7万吨标准煤。此外,宁波市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建设,2006年镇海垃圾发电项目竣工运行,日处理垃圾600吨.年发电1亿千瓦时。
2.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
2006年以来,宁波市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先后编制出台了《宁波市节能、清洁生产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产品)导向目录》、'《宁波市工业投资导向目录》、《宁波市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和《宁波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2006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万元增加值能耗为1.66吨标准煤(按现价计算),比2005年同比下降14.4%,工业能源利用效率继2002年之后第二次实现较大提升;2006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万元增加值电耗为2048.82千瓦时(按现价计算),比2005年同比下降14.5%,自“十五”以来首次出现下降趋势。2007年1-9月,关停小火电、小砖瓦、小化工、小冶炼、小造纸、小建材、小电解铝和小食品企业53家,其中小火电关停约30万千瓦,相当于少消费48万吨标准煤。2000-2006年宁波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电耗(按现价计算)见图1。
3.各县市区的工业能效水平差异显著,节能减排任务繁重不一
2006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耗达1851.29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0.28%,实现工业增加值1113.15亿元,同比增长28.72%,能源消耗弹性系数0.36。其中,北仑区消费了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30.93%,而实现的工业增加值只占15.09%,能源消费量与产出贡献率不成比例。虽然北仑区的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了20.61%,但作为宁波临港大工业生产基地,产业提升尚需时日,节能减排任务较重;鄞州区则用7.36%的能源消费量,创造了20.55%的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但是单位增加值能耗略有回升。2006年,市所辖各大县市区中,除了螂州区、宁海县和象山县夕卜,其余各县市规上工业企业的增加值能耗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象山县和宁海县由于新上的电厂项目,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上升了313.96%和346.17%。虽然宁海国华电厂和象山大唐乌沙山电厂采用了先进的发电设备,但由于生产成本上升较快而上网电价上涨受限,直接导致两县的工业增加值能耗大幅飙升。2006年宁波各县市区规上工业企业的能源消费与能效水平(按现价)见表2。
表2 2006年宁波各县市区规上工业企业的能源消费与能效水平
数据来源:2006-2007年宁波统计年鉴
4.高耗能行业仍是节能工作重点,行业间能效提高水平存在差异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纺织业、造纸及纸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十大高耗能行业仍是宁波市节能工作重点。2006年,十大高耗能行业规上工业企业的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670.32万吨,同比增长10.66%,占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能耗的90.2%,其产值贡献率为53.5%。十大行业中.有九个行业的增加值能耗均有下降,唯有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能耗同比提高了9.62%。远高于全市的平均水平,该行业消耗了近五成的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只贡献了6.3%的产值,究其原因,2006年煤炭价格上浮导致电厂成本大幅上升,而上网电价仍然偏低,使得该行业增加值增长远不及用能增长快速;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这三个行业实现了能源消耗量与增加值能耗的双降低,其中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达54.71%,能效水平较高。2006年宁波规上工业企业产能情况(按现价)见表3。
表3 2006年宁波规上工业企业产能情况
数据来源:2006-2007年宁波统计年鉴
5.农业用电继续下降,公共机构和居民生活用电增长较快
2006年,全市社会用电量313.55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6.78%。按产业划分,第一产业用电1.72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0.55%,比上年下降10.07%,降幅比去年提高了约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用电252.71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80.06%,比上年增长17.80%;第三产业用电28.92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22%,比上年增长12.42%,其中公共事业与管理组织的用电量10.27亿千瓦时,较上年增长了12.24%;居民生活用电30.21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63%,比上年增长14.73%,其中乡村居民的用电量增长较快,增幅高于城市居民用电约5个百分点。随着乡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力度加大,乡村居民生活用电将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保持增长势头。2005-2006年宁波全社会用电结构见表4。
表4 2005-2006年宁波全社会用电结构
数据来源:2006-2007年宁波统计年鉴
6.减排设施建设加快,环境执法力度加强
2006年,宁波市组织实施甬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城市内河污染治理工程,并开展印染行业专项整治和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整治,全市大中型湖库基本保持中营养,东钱湖从轻度富营养减轻为中营养,水质明显改善。2007年,宁波市加大减排设施建设和环境执法力度,减排工作取得实效。该年前三季度,全市新建加上扩建的共计8座污水处理厂投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73.6%;开展“绿剑”系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00余件;镇海电厂油改气等列入省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的14个重点项目进展顺利,新投产18套火电锅炉脱硫设施,北仑电厂脱硫工程提前完成。贯彻落实《消洁生产促进法》,通过评审和政策扶持.已有72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年节约综合能源消耗近4万吨标准煤.减少SO2气体排放近3000吨,减少COD排放近500吨。
1.认知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从政府层面看,由于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部分县市和乡镇在地区发展上仍然比较重视经济增长速度,对落实节能降耗减排的工作责任不够明确,措施也不够具体。比如在事关节能降耗减排的工程、项目上,工作力度不大。从企业层面看,一是由于一些企业和企业主没能正确处理好眼前与长远、投入与产出的辩证关系,认为节能降耗减排对企业效益来说得不偿失,采用节能降耗减排改造技术的积极性不高,节能降耗减排投入相对不足;二是由于严格的监督管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企业和企业主主动按照节能降耗减排要求进行生产经营的积极性还不高。从广大群众层面看,节能降耗减排意识还有待进一步真正提高。
2.技术支撑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宁波市科研教育事业和企业研发机构尚处于发展培育阶段,一方面对促进宁波市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能力不强,经济发展方式仍处于转型阶段,从而使节能降耗减排工作的成效还不十分显著;另一方面,导致广大中小企业应用和转化先进节能降耗减排技术的能力提高不快,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宁波市节能降耗减排目标的实现。
3.设施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一是节能降耗减排重点设施建设滞后。由于能源、电力等项目的建成投产,二氧化硫减排设施建设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率低下,城市内河和平原河网大多受到严重的有机污染,全市污水、固废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及处理设施建设仍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而且设施建设水平存在区域不平衡问题。二是工业园区项目重审批、轻管理的问题依然存在,园区内的公用设施建设水平和环保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全市污染减排途径有待拓宽,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还缺乏相应的设施保障。
4.制度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一是激励政策不完善,鼓励研发、生产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以及抑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的财政税收政策还不完善,影响节能环保技术、设备、产品的研发和推广;二是价格机制不健全,一些资源性产品的价格不能充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三是统计和管理机制还有一定欠缺,产业管理方面缺乏能效准入标准,计量统计方面缺乏科学统一的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环保监管方面存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缺位。
随着全世界范围内资源能源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节能降耗减排,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一个联合行动目标。近年来,针对我国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突出矛盾,国家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地将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列为宏观调控的重点,与此同时,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以及《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有关节能环保和结'构调整的重大决策,为“十一五”期间的节能降耗减排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原则、确定了目标,也为各地、各部门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又在近期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加紧编制《循环经济法》,为节能降耗减排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近两年来,中央采取的宏观调控和节能减排各项政策正在逐渐发挥作用,全国节能降耗形势逐渐趋好。2006年,全国万元GDP能耗出现了2003年以来的首次下降,到2007年该指标保持连续四个季度下降,下降幅度也逐渐增大,良好势头得以保持。这也为宁波节能降耗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环境。
从服务业发展来看,进入WTO以后,国际产业转移力度加大,全球直接投资流向中国服务业的比重逐渐提高。随着对世贸组织服务业开放承诺的兑现,以及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和整体服务功能的不断提升,宁波市的服务业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近年来,宁波市的服务业,尤其是会展酒店、物业管理、中介咨询、仓储物流、金融保险和会计审计事务所等现代服务业得到了长足发展。2004年至2006年,宁波市累计批准服务业外商投资项目469个,合同利用外资21.76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9.87亿美元。其中,2006年全市新批外资服务业项目201个,合同利用外资10.54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4.07亿美元,占全市合同外资、实际外资总额的比重分别达到23.81%和16.75%。截止到2006年底,已有马士基、联邦快递、MSC等国际物流巨头进驻宁波;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三大世界零售巨头均落户宁波市;2007年9月,甬港经济论坛后,恒生、渣打、华侨、东亚等银行分别签订了与宁波的合作协议,计划落户宁波。服务业的快速提升和发展,将极大地促进宁波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目标的实现。
作为华东地区重要能源基地和重化工业基地,宁波市工业仍占三次产业比重的一半以上,而重化工业依然在工业内部占绝对比重。2006年,工业能源消费占全市能源消费的73%左右,其中能源工业占到三分之一;工业的S02排放运占总排放量的98%,其中能源工业占了四分之三左右。2007年上半年工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达55%;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中,重工业占67.4%。工业,尤其是能源工业是宁波市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主力。“十一五”时期是宁波市重化工业大项目竣工和产能集中释放的关键阶段,许多作为能耗和排放主力的能源工业项目将建成投产,据估测,2010年宁波临港大项目建成投产按等价值计算的能源消费总量将达到996.31万吨标准煤,这将为宁波节能减排带来巨大而又不可回避的压力。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宁波市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2007年前三季度,市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172元,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9424元,同比分别增长12.5%和12.8%。相应地,消费结构从以衣食为主的生存性需求向追求生活质量的享受性、发展性需求转变,人均居住面积快速提高,家用汽车、家用电器和家用电脑等用能产品已经成为居民消费的主流。因此,社会用能和资源消费仍将呈现刚性持续增长,而与此相对应的污染物排放量也将不断增加,这无疑将使宁波市节能降耗减排的任务更为艰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按照“控上、压下、抓主、促好、减效、建设和增本”的方针,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意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到2010年,宁波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节能降耗减排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降耗减排工作格局。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0%,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尤分别削减14.9%和47.9%。2010年宁波市节能降耗减排目标指标值见表5。
表5 2010年宁波节能降耗减排目标指标值
数据来源:宁波市“十一五”规划纲要
1.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明确落后产能的淘汰重点。根据国家、浙江省制订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备和产品目录,结合宁波产业分布,重点淘汰电力、钢铁、水泥、造纸、铜、铁合金、铸造、化工、印染、食品、纺织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制订分地区、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关停一批能耗高、污染大的小铸造、小冶炼、小化工、小电镀、小造纸、小建材、小食品、小热电、小火电、小砖瓦等企业。
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强制措施。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省、市安排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
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安排专项资金,引导被淘汰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落后产能转产,妥善安置好被关停企业人员的出路。(www.xing528.com)
2.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
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市场准入。进一步完善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必须符合产业与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六项必要条件”。控制火电、冶炼、染、造纸、食品、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建设,提高这些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建立高耗能、高污染新上项目与各县(市)、区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相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遏制地方政府对这类项目的引资冲动。
制定和落实防止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的各项政策。认真清理和纠正各县市区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行的违规优惠政策,提高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差别电价标准。落实国家调整出口退税、加征出口关税、削减出口配额、部分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等导向性措施,减少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产品出口。
3.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积极发展低能耗第三产业。围绕港口资源,大力发展国际贸易、金融结算、现代物流(包括船货代)、会展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围绕临港大工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教育培训、市场代理、信息咨询等新型服务业;挖掘宁波的文化内涵和自然资源潜力,发展文化娱乐、休闲旅游、动漫产业等生活服务业,不断提高节能环保型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加快建立节能环保特征工业体系。培养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产业,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和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优势产业,不断提高宁波在金属、食品、冶炼、模具、化工、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等传统制造业方面的能源利用效率和环保水平。
4.合理调整能源结构
逐步调整能源供应结构,引导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树立能源开发利用战略眼光,努力构建生产和输出能源消耗资源低、消费和利用能源效率高的规划导向、政策体系和能源分配布局。当前,要强化能源的资源调查评价,抓紧出台和实施宁波市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不断拓展太阳能使用范围,加快建设杭州湾风力发电,稳步进行垃圾焚烧发电,推进大型商业设施地热能利用,因地制宜开发水电资源,发展农村户用沼气。通过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应中的比重,逐步减少能源生产对煤炭、石油等一次资源的过度依赖。
1.推动节能减排技术开发
培育节能减排创新主体。优化创新政策环境,培养一批高水平的节能减排研发机构和人才队伍,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体系。一要引进或共建以节能减排为主要研究内容的高水平研发机构,针对宁波行业性节能技术、区域性环境治理,开展前沿性创新探究,推出一批理论水平高、操作性强、实施效果可观的节能减排研究成果,使之成为宁波节能减排的动力引擎。二要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大中型企业成立工程技术中心,围绕生产环节节能减排开展技术创新,成长为宁波节能减排的主要力量,为企业节能经济效益和环保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发挥直接作用。
组织节能减排重点领域科技攻关。进一步加强新型照明、节能空调、建筑保温等领域节能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奠定宁波这些节能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引进和研究能量梯级利用技术、热电冷分布式能源配置系统、终端能源消费减量技术、废弃物减垃化和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探索构建适合宁波能源消费与环境保护实际的技术支撑体系。
2.促进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
构建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制订引导节能减排服务技术、服务机构集聚发展的具体指导意见,构筑宁波市节能降耗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促进节能减排技术向中小民营企业推广和传播。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和污染治理市场,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能源管理中发挥中坚作用;推进环境服务产业化,支持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探索环保产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确定节能减排产业化的重点行业和示范区。吸纳宁波本地和国内外科技研究最新成果,积极实施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产业化,重点在石化、钢铁、造纸、电力、造船、冶炼、印染、铸造、建筑、化工、食品等行业.对接一批先进实用的节能减排技术。加快建设节能减排产业化示范载体,选择沿海、沿湾、沿路的“13+1”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中的若干区域,率先建成节能减排产业化示范典型,带动全市节能减排产业快速发展。
实施一批节能减排产业化重大专项。以中国节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为指南,推广变频调速、热电或热电冷联产、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机动车船节油、绿色照明产品、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开发、锅炉窑炉节能改造、中央空调节能改造、节电省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农业节水节肥节药等一批节能减排专项技术,推广环境污染整治的先进实用技术。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强化政府节能减排职能。加强政府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合理界定市节能办、减排办、循环力、、生态办等机构在节能减排中的各自职能和责权,杜绝职能缺位或重复现象,完善各部门、各地区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特别在跨区域环境保护等问题上要发挥政府的主导协调作用。合理定位政府与市场在节能减排中的角色,加强政府在法律法规、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总结推广、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功能。
完善政府考核机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坚决实行节能减排“一票否决”制和工作问责制。
健全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节能减排统计,建立涵盖农业、规模以下工业和服务业在内的全社会能源生产、消费、利用效率等调查统计指标体系,实施单位能耗指标季度核算、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制度,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和数据库建设。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建立企业节能减排责任制。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督促企业遵守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认真落实与政府签订的节能减排目标,承担起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硬性责任。实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与节能减排完成情况相挂钩的考核制度,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
提高企业节能减排自觉意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制度,培养节能减排企业文化,引导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和自觉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主动建设和运行节能减排设施,取得节能减排的更好效果。
3.加强节能减排重点管理
抓好重点行业企业节能减排管理。对300多家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事业单位,实行能源管理制度、能源审计制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公告制度。各县市区将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分解落实到主要排污单位,排污单位要及时编制和实施减排方案,环境部门对其减排进度进行跟踪管理。
推进宁波市重点节能工程。细化节能目标和工作方案,加强节能资金保障,着力抓好电力生产与输配系统节能、产业结构调整节能、交通运输和农渔业机械节能、建筑及附属设施节能、照明节能、工业和生活锅炉节能、电机系统节能、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节能监管与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节能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节能工程。
大力实施37个减排重点工程,加快完成减排重点项目。完成宁海国华电厂、北仑电厂三期、镇海电厂油改气、镇海炼化大乙烯工程等10项重点脱硫工程,推进集中供热项目进程,到“十一五”期末形成削减二氧化硫31.31万吨的能力。新建和扩建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将全市中心镇的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系统,形成COD有效削减约36000吨的能力。完善垃圾处理网络,建设中心城和城郊乡镇垃圾处理中心。
1.健全法律法规,积极贯彻实施
针对相关法律法规缺失,相关标准不够明确的现状,一方面,加快起草审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尽快研究、制定并出台《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宁波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加快起草、审核、修订或依据法律、法规起草、审核、修订涉及民用建筑节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电网调度管理、节能监察管理、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节约用电管理等内容的政府规章。另一方面,积极贯彻实施已有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2.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违法成本
针对目前“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一是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市重点用能单位(企业)和215家市级环境保护重点减排监管企业为核心,加强对耗能单位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取缔各种违法设立的排污企业,有效遏制超标排污和偷排漏排现象的发生。二是建立公众监督平台,开设宁波市节能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及网站,畅通环境违法行为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三是建立执法部门工作约束机制,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3.完善价格机制,发挥市场作用
一方面,建立反映资源能源供求状况和稀缺程度、促进节能的价格形成机制,完善资源类产品价格联动和传导机制。加大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力度,科学合理提高能源价格,按照产业政策实施差别化能源价格。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办法,降低小火电价格,实施有利于烟气脱硫的电价政策。通过市场作用,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利用余热余压和城市垃圾发电。另一方面,制定反映污染治理成本、促进减排的排污收费标准。大幅提高印染、化工、电镀、食品、造纸等重污染行业的水价,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COD排污费标准及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同时,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杜绝“协议收费”和“定额收费”。
4.完善财政政策,支持节能减排
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通过补助、奖励、服务采购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促进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环保新机制推广,提高节能减排管理能力等。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开展跨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研究建立高能耗农业机械和渔船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同时,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
1.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民节约环保意识
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制订节能减排宣传方案,通过企事业单位活动、领导及公务员培训、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借助媒体、各类年度宣传周(日)及节能环保宣传教育基地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通过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和环保意识;同时,通过宣传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及节能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激发全社会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的局面。另一方面,建立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状况、跨行政区交接断面水质状况、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状况和重点企业的污染物减排进展情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涉及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大决策和开发建设项目。
2.加强机关节能建设,发挥政府表率作用
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定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通过抓好政府机构办公设施和设备节能、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完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制度等方式,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节能示范单位的创建,同时完善相关的评审体系、监督制度、评价考核制度,推进能源计量和监测,实施能耗公布制度,实行节奖超罚。除此之外,通过加强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推进大中小学、各类医院、卫生机构、体育场馆、群艺馆、书店、网吧等场所的节能工作。
3.建立奖惩制度,营造良好氛围
组织媒体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宣传节能先进典型,并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结合省“绿色学校”等创建工作的开展,继续实施六个“环保模范单位”的创建,规范组织环境行为,营造全社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1]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宁波环境状况公报(2006)》,2007.6
[2]宁波市经济委员会、宁波市统计局.《2006年度宁波能源公报》,2007.10
[3]宁波市统计局.《长江三角洲区域能源问题研究报告集》,2007.9
[4]宁波市统计局.《今年前三季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析》,2007.10
[5]宁波市发展改革和委员会.《关于今年以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明年工作初步思路的汇报》,2007.11
[6]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能源白皮书》,2006.12
[7]宁波市统计局.《2007年宁波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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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数据来源:2006年宁波环境状况公报、2006年宇波能源公报、2007年宁波统计年鉴、2007年宁波市发改委季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析报告、2007年长江三角洲区域能源问题研究报告集等,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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