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小华
摘要:2007年,宁波社会各界对社会和谐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加深,政府解决社会矛盾问题、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自觉性、能动性进一步提高,改善民生成为社会发展的突出主题,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科技、体育、新农村建设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社会发展水平的科学监测存在困难与不足,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需进一步调整和理顺,城乡统筹发展面临新的态势,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任重道远,社会自组织能力成长缓慢。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2008年宁波社会建设有望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并在政策创新方面取得新突破。
2006年12月宁波市委作出《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施意见》,为2007年宁波社会建设各项工作确定了基调。一年来,全市上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实施“六大联动”战略,全面推进“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各级政府以深化新农村建设为抓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以实施市域发展战略为重点,统筹区域联动发展;以推进“解难创优”为载体,促进社会和谐;以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改善民生,是2007年宁波社会发展的突出主题。市政府在年初提出的有关民生的十方面实事得到全面落实。(1)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帮助数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零就业家庭”基本消除;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明显增加;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在大多数社区实质性开展;出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办法,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2)卫生方面,城区按照每1000-2000名服务人口配1名社区责任医生的要求实现全覆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显增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有效医疗费用补偿水平有所提高。(3)教育方面,继续落实"两免一补”和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免费的对象和项目进一步扩大,困难学生助学制度更加健全。(4)住房方面,廉租房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经济适用房建设、老小区整治改造按计划进行。(5)出行方面,农村联网公路和配套港湾式停靠站建设加快,城区人均道路面积继续增加。(6)相对欠发达地区帮扶方面,措施具体,力度加大。(7)环保方面,全面完成三个市级环保重点监管区域污染整治任务,建成全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和甬江流域交界断面地表水自动监测站。(8)农村建设方面,村庄环境整治普遍进行,农村文化生活单一、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有所改善。(9)外来农民工服务方面,,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出台实施优秀外来农民工落户宁波的制度和政策。(10)公共安全方面,食品药品监管、社会治安管理进一步加强,群众安全感提高。
为更加清晰、准确地了解我市社会发展现状、趋势和问题,2007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社会发展评估报告制度。根据该制度要求,市发改委主要负责评估工作的协调和对社会发展状况的综合分析,市统计局负资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和统计分析,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统计指标数据和相关资料,办助起草社会发展专题报告,最终的年度评估报告由市发改委和市统计局联合发布。社会发展评估报告制度的建立,是社会发展理念普及和深化的结果,是科学制订各项社会政策的基础,必将有利于社会各类组织和人民群众对我市社会发展状况的了解,有利于全面协调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进步。
2007年市民普遍关注的宁波社会热点,与往年有许多类似,但也有不少新内容。楼市、车市、基金股市持续升温,市民消费、投资意识不断增强;免费义务教育、高校招考、医疗服务等频见于新闻媒体,说明社会公共事业领域变革频繁,不少关系尚未完全理顺;黄金周、农家乐持续火爆,以及公众对法定节假日调整的关注,是人民群众的文化休闲需求不断增氏的反映;业主与小区物业管理矛盾新闻不少,城市基层群众的自治机制有待改进健全。2007年宁波各媒体中出现的高频率字词,除举国上下共同关心的“党的十七大”外,“新宁波人”、“徐义胜”让人印象深刻。媒体以“新宁波人”取代“农民工”、“外来务工者”等称谓,体现了宁波城开明友好的气度;“徐义胜”奋不顾身火海救人的义举,及相关机构与市民群众的应对,共同诠释了宁波人所崇尚的社会道义。因此,这两个热点概念,可以作为年度宁波社会开放、进步、文明的象征。
2007年宁波社会发展的成就得到市内外群众的广泛认同。年初,人民网开展的“市民最满意城市”评选揭晓,宁波被评为全国10个“市民最满意城市”之一。该项评选活动对象主要是副省级市和地级市(除港、澳、台地区),由网民综合考量一个城市的经济、文体娱乐、交通、医疗、教育、环境、社会治安、政务环境等八个方面进行投票。最终评出的“市民最满意城市”除宁波夕卜,其他九个分别是泉州、青岛、厦门、杭州、大连、哈尔滨、苏州、济南、昆明。有专家说:这些年,宁波经济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改善民生问题,培育城市文明形象,城市生活环境越来越好,爱心故事层出不穷,被评为10个“市民最满意城市”之一,属情理之中。
2007年底,一个规模更大、权威性更高的城市声誉评选活动“首届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揭晓,宁波荣列其中。该项评选活动由《瞭望东方周刊》、中国市长协会、《中国城市发展报告》工作委员会、中国社会经济调查所、幸福工程组织工作委员会联合主办。主办方对全国269个地级以上城市依照国际公认的城市评价体系,以国家统计局2006年公布的相关数据和各地政府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筛选后产生35个候选城市;继而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规模问卷调查,由群众通过短信投票、填写纸质选票和网上投票选举自己心目中的最具幸福感城市,最终产生10个“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甬城市民以很高的热情投入到本次评选活动中,组委会统计,有超过50万人次的宁波市民参加了投票。揭晓仪式上宣读的对宁波市的赞语是:“一座活力四射的现代商都,一个爰心洋溢的文明城市,博纳兼容,充满活力,创业创新的理想之地,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感受幸福,,宁波:开放、共富、平安、和谐。”
2007年宁波所展示的社会发展总体态势是:社会各界对社会和谐的认识不断加深,政府解决社会矛盾问题,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自觉性、能动性进一步提高,目标更加明确,相关政策措施更加切实有效,社会组织及市民群众的社会道德觉悟与党和政府领导社会建设的能力协同进步。在党的十七大所强调的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宁波社会必将更加繁荣、平安、和谐。
1.教育事业与人才状况
市政府下发《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按照“明确各级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全市城乡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各级政府职责明确、负担合理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此举强化了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有效促进了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建设。
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年内市政府还颁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的若干规定》,规定要求: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域民办教育发展实际,按规定的资助项目和标准在年度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安排。对实施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民办学校,按本市户籍学生人数,给予不少于相对应的公办学校生均教育事业经费1/4的补助;对全日制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学校承担部分,给予不少于1/2的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在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除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标准的杂费;每两年对为民办教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该规定同时还进一步明确了民办学校设立风险保证金制度的具体内容。
市政府《关于“十一五”时期完善高等教育发展体制推进服务型教育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七条:明确发展方针,完善发展体制,加快构建服务型教育体系;调整发展方向,稳定高等教育事业规模,建立并不断完善高等教育宏观调控体制;调整完善高校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建立高校发展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优化支出结构,完善高校经费使用管理;建立政府与各高校的双向责任制,有效化解债务,防范高校财务风险;倡导开源节流,建立开放型、服务型的高校发展体制,积极开展节约型学校建设;落实各级各部门的保障服务责任,营造高校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意见》同时指出,鼓励支持本市行业企业依托地方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利用高校办学成果,有效提升生产方式。全市各高校认真落实《意见》要求,服务地方的意识增强,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联系更加紧密。
在人才引进与培养方面,年内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快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意见》,五年内此项工作的具体目标是:(1)完成企业的人才“百千万工程”。以企业的各类研发、经营管理机构为主体,引导完成百名创新拔尖人才、千名海外留学人才、万名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培养任务。(2)完成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倍增目标。以高校为主,全市达到直接为宁波服务的两院院士和省特级专家20名,力争正式引进或自主培养院士实现零的突破;支持宁波各类大中型企业引进海外留学人才和外国专家1500名,博士、博士后1500名,硕士1.5万名,高级职称人才3万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6万名,高技能人才6万名,首席工人500名,其他领域高层次紧缺人才分别增加一倍以上。(3)基本实现人才开放港、自由港、创业港建设目标。逐步把我市建设成人才优势城市、区域创新型人才高地。
2.医疗卫生保健事业
年内制定的《宁波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提出了四条基本原则:(1)广覆盖。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外的城镇居民纳入保障范围。(2)基本保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重点保障城镇居民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待遇水平。(3)多方筹资。建立个人(家庭)缴费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鼓励用人单位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补助。(4)属地管理。实行市、区分级管理,以区为主组织实施,在市区范围内实行保障对象、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支付结算办法四统一。此办法使我市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得到健全。
2003年底,我市制定和实施了《宁波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4年-2006年)》,经过三年来的努力,该计划顺利完成。宁波作为重要的沿海开放城市,近年来国内外交往日益频繁,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明显增加,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经成为危害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重大传染病的防治任务依然艰巨。为此,2007年又颁布了《宁波市第二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07年-2010年)》。计划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建成覆盖全市、功能完善、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公共卫生体系,形成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长效机制,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达到国内同类城市先进水平。
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已进入巩固提高阶段。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补偿机制、运行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率超过90%,合作医疗筹资额到2008年,各县(市)、区年人均有望达到上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5%以上。
为强化政府责任,增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促进公立医疗机构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缓解群众“就医难”问题,市政府发文对完善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经济补助政策提出了实施意见。意见强调:坚持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切实合理地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规划先导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定项补助和购买服务相结合,对中医、精神病和传染病等专科医院的补助给予适当照顾;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建立廉价药物制度,对县以上医院实行考核,控制医药费用,减轻群众负担。
为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全面实施社区健康促进工程,提出了《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意见所设定的工作目标是:争取到2010年,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覆盖率达100%;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总量的60%以上;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满意率达85%以上。基本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新格局。
3.科技、体育事业
2007年宁波科技事业在去年被列为首批国家火炬创新试验城市的基础上,围绕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目标,取得不少突破进展。年初,经国务院批准,宁波高新区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这是自1997年后,时隔十年国务院批准的唯——家国家级高新区。根据科技部公布的2006、2007年国家级科技奖项,我市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一项,是我市在科技进步方面首次获得的国家级奖项。年初顺利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考核验收,全市专利申请量列副省级城市前列。总占地面积450亩,总投资30亿元,集研发、创新、集聚、转化、辐射、示范六大功能于一体的研发园区建设顺利进行。科技合作取得新突破,全社会科技投入大幅度增加。
在今年7月份召开的“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会议”上,市委书记提出创新型城市建设破解九大问题的任务:第一,进一步明确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定位。第二,进一步调动和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第三,进一步加强产学研资结合。第四,进一步加快创新平台建设。第五,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第六,进一步推进文化创新。第七,进一步强化创新人才支撑。第八,进一步推进创新环境建设。第九,进一步在扩大开放中推进创新。到目前为止,我市已建成23个科技园区(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2个、市级5个、县市区级15个),16家科研院所,68个科技基地,36个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365家高新技术企业等。目标:到2015年进入创新型城市行列,到2020年,建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机制完善的开放型区域自主创新体系。
2007年,我市加快体育强市建设步伐,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成功举办市第十五届运动会。以创建成立八一富邦(宁波)男篮俱乐部为契机,广泛开展群众性篮球运动,争创全国篮球城市。参加全国第六届城市运动会,取得好成绩。成立奥运争光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重点队员档案,想方设法为重点队员解除后顾之忧。
群众体育方面,按照全市统一布局、市县联动的要求,加大各级财政在全民健身工程中的投入,拓宽警资渠道,实施“市民健身工程”和“农村小康体育工程”,统筹城乡体育协调发展。在普建村落健身路径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建设篮球场、门球场等体育健身场所,使70%以上行政村拥有身边的健身设施。按照“二场一室一路径”的标准开展体育特色村创建,推动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围绕“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主题开展欢乐中国年和社区行等系列活动,举办首届民营企业运动会,继续举办外资企业、中小学生运动会和三人制篮球、四人制排球、五人制足球等特色群体赛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及体育人口比例有所增加。开展“百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探索学校体育资源向社会开放的长效机制,结合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探索创办社区健身俱乐部。
高质量承办中国女排北仑主场赛、“八一”男篮宁波主场赛和八一女篮鄞州主场赛。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协会承办、社会参与”原则拓宽办大赛路子。2007年全市承办各类体育赛事20项以上,满足群众欣赏高水平体育比赛的需要,扩大了宁波的影响力。总结游泳健身中心体育服务认证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市体育健身市场普遍推广体育服务认证工作,提高我市健身服务业水平。加强体育彩票宣传,扩大体彩发行市场。中国女排宁波北仑训练基地建设按计划进行,宁波网球中心、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万人体育馆、市蓝天游泳健身中心、市体育中心综合健身楼和篮球俱乐部训练基地、慈溪体育馆等体育场馆建设正在紧张筹建,有的已动工建设。
区域发展平衡、新农村建设两大主题,在2007年重点落实为对欠发达区域的扶持。市政府年内作出《关于加快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扶持欠发达镇乡村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此作了具体布置,各项工作逐渐得到落实。
确定余姚市大岚镇等16个镇乡为市级重点扶持的欠发达镇乡;同时,根据2006年农民人均收入和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状况,在16个镇乡和余姚市东南街道茭湖片、宁海县跃龙街道水车片和黄坛镇双峰片中,确定200个左右的村作为市级重点扶持的欠发达村,并按照比例划定万户低收入农户,作为“十一五”期间市级重点扶持的低收入农户。主要措施包括:(1)完善低收入农户帮扶机制。实施生产型低收入农户帮扶计划、实施低收入农户危房改造工程、因病致贫低收入农户困难救助、实施低收入农户子女入学援助。(2)引导欠发达地区发掘优势、重组资源。,鼓励和支持欠发达地区依托山海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加快土地有序流转,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和绿色农业,逐步推进农业产业化。鼓励和支持欠发达镇、乡、村利用山水资源、历史文化等优势,发展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和农业观光休闲旅游,经营各具特色的“农家乐”。努力在壮大集体经济上有新突破,以项目形式通过开发利用现有资源、盘活存量资产和开发整理土地等途径,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空间,不断培育和壮大集体经济。(3)山区贫困人口实施梯度转移,从根本上解决脱贫问题。鼓励高山(深山)、海岛及自然条件恶劣区域的农民向外搬迁。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适当补助”的原则,完善移民安置政策,在下山移民时逐步实施生产资料的有偿转让,对一次性整体搬迁有难度的村,根据其规模,按照“整体规划、分年实施”的办法,允许在规定时限内分批次迁移并享受下山移民政策。完善下山移民户宅基地整理费补助政策,保证移民“搬得下、稳得住、富得起”。(4)加大力度支持欠发达镇、乡、村建设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和就业服务机构。各地农民培训和就业扶持资金向搬迁移民户倾斜,同时,制定企业安置搬迁移民就业的扶持政策,鼓励移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5)深化结对帮扶,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程度。继续实行市县两级机关结对帮扶欠发达镇乡村制度。
城市外来务工者待遇问题,是以公平正义价值观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焦点问题,近年来得到中央到地方以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
2007年,宁波着力解决外来务工者问题,市政府连续出台数个有关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及待遇的文件,涉及外来务工人员身份待遇、职业安全健康权益等内容,不少举措为宁波首创,被统称为“农民工问题的宁波解法”。
我市独创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的外来务工人员“社保套餐”,外来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不掏一分钱,就能享受工伤、大病医疗、养老、失业和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解决了外来工因流动性强而一直游离于城市社保安全网外的难题。此外,还有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包括:
1.《宁波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户籍登记管理办法》,规定获得国家、本省、本市及县(市)、区级党委或政府奖励,国家、本省、本市有关部门、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
2.《关于进一步维护外来务工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权益的意见》,目的在于保证外来务工人员能充分实际地享有《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权益。意见要求:各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规定配置职业安全卫生防护设施设备,,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在职工大会上报告安全生产事项,向新上岗的外来务工人员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事项;依法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外来务工人员的健康体检;对职业病多发行业和从事可能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务工人员依法进行定期健康检查,保障职业病病人的权益;建立群众性职业安全健康民主监督网络,维护外来务工人员职业安全卫生的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控告权、拒绝权和紧急避险权,使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的民主监督管理落到实处。
3.《关于加强和改进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培训工作的通知》,规定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或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要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每介绍成功1人予以2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采取政府补助形式,对外来务工人员免费进行就业服务与劳动保障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知识、城市生活交通等教育培训;对企业在岗外来务工人员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培训证书的,分别给予每人300元和150元的培训经费补助;各级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要配备专人负责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管理服务工作,外来务工人员数量较多的行政村也要建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2009年底,全市基本实现村级劳动保障服务平台联网。
4.《关于进一步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深化企业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和信用通报制度(简称“一网络、两制度”)建设,建筑业企业推行维权指示牌、工资卡和考勤卡的“一牌二卡"制度。外来务工人员正常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不得利用提高劳动定额变相压低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水平。该通知还对外来务工者的法定工作时间、劳动定额和计价报酬标准、休息休假、加班工资、工资增长机制、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作了详细规定。
5.《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要求将外来务工人员和非公有制企业作为重点实施对象,至2008年底,实现各类企业(包括其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合同中必须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时、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方面内容,不得篡改或去除部分必备条款以规避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定义务。
6.《关于全面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外来务工人员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子女的免疫规划、职业病防治、医疗卫生服务、妇幼保健、卫生安全、健康教育、环境整治等工作,根据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常住人数,增加相应的卫生服务资源的配备,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7.《关于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对外来务工人员中的计划生育家庭,在就业、就医、子女入托入学、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优先、优惠服务,积极探索对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措施,通过保护性和激励性兼备的社会机制,引导外来务工人员依法实行计划生育。
8.《关于充分发挥社区在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中作用的意见》,要求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社区服务与管理的范围,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全面的社区公共服务。包括: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和援助;为外来务工人员接受社区教育提供教育平台;优化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把生活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社区帮扶的对象,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社区文化的组织体系,重视多样文化的交流融合,促进文化认同;组织发动外来务工人员共同参与基层群防群治,引导和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参与社区自我管理;按照流动党员管理的要求,建立外来务工党员流出地党组织与流入地党组织的经常性联系制度;引导和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社区自治组织和各类学习型、服务型、文体型、安全自治型、公益志愿型等居民互助性的社区民间组织;吸纳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成为社区自治组织的成员;增强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居民的融合度等等。
1.慈善事业
从全国范围来看,宁波的慈善事业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群众参与度高,并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宁波的慈善事业走在全国前列。宁波市慈善总会,2007年将支出1.045亿元善款用于困难群众助医、助学、助困、赈灾、扶持社会福利和公益项目等,其中助医2740万元,助学1836万元,助困4107万元,扶持社会福利和公益项目1101万元,赈灾和机动资金672万元。
2006年“慈善一日捐”活动中,经过广大市民与社会各界的热心参与,宁波市两级慈善机构共募集善款2.45亿元(其中单位捐款13791.8万元,个人捐款3310.2万元,冠名慈善基金到位资金7398万元),与2005年相比增75%。
2007年救助对象主要是享受低保、低收入扶助政策以外的社会困难家庭。这些家庭指经济收入虽略高于低保标准,但因天灾人祸、意外事故或急病大病、子女求学等造成生活困难。对享受低保但由于大病治疗自负部分或子女上大学等方面原因仍有较大困难的家庭,也给予适当的扶助。在实施救助中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在救助对象上,重点扶助贫困地区,尤其是贫困山区、海岛和革命老区。二是在助医方面,重点扶助社会困难家庭中主要劳动力患重大疾病者。三是在助学方面,重点扶助贫困高中(职高)生和贫困大学生、在校生。
2.民间组织
民间组织呈现出数量快速增长、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明显提高的良性发展态势,截止2007年7月,全市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民间组织共有5580个,其中社会团体187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45个、社区民间组织1748个、建金会11个,比2002年底增长了一倍多,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有别、覆盖广泛的民间组织体系,在经济、教育、科技、卫生、文化艺术等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民间组织管理稳步推进,建立健全民间组织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民间组织发展的政策环境,重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注重民间组织监督管理,在全国率先建立起行业协会评估指标,制定了评估办法,并在经委系统主管的行业协会全面推广,严格执行民间组织重大活动申报制度,依法处理了“农民维权协会"、"绿色情缘"、“韩国人会”等非法组织。加强民间组织自身能力建设,民间组织自律和诚信水平有所提高。(https://www.xing528.com)
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较快,到2006年末,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84.0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93%,其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达到11.57万人。预测到2010年,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接近100万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老年群体对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等方面的需求也日益增长。我市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保障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工作环节,提出了“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辅助,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协调发展,多种养老方式相互补充,老年用品和服务市场配套齐全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正在快速形成。
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将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养老院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优先纳入规划,落实建设用地或提供相应的场所。
2007年,政府着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以社区为依托,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在社区建设老年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向老年人提供定点服务和上门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和拓展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家政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应急救援等服务机构和服务业务,加大对以护理康复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行业的扶持力度;支持医疗机构发挥优势,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
养老服务机构按其性质分为福利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三种。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养对象在充分保障农村五保、城镇“三无”老人集中供养的基础上,重点向生活自理困难且家庭难以照料老人、独居(空巢)高龄老人倾斜。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养对象由投资者根据市场需求自行决定。对经调查评估城区经济和生活自理困难且家庭难以照料的重点优抚对象、独居(空巢)高龄及其他有特殊困难的老年居民,根据其生活自理状况及意愿确定养老方式,由政府提供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或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补贴,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同级财政承担,市财政酌情给予适当补助。减免养老服务机构的有关税费。所有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均须参加上岗前培训,培训经费由县(市)、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截至9月底,全市实质性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社区达280个,比去年底增加了一倍多,已建立并开展运作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7个,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达6万多名。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正逐步向农村推进,按市民政部门的计划,力争到2008年底全市有5%的行政村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2010年底达到30%以上。
1.社会救助
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实行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实现了“应保尽保,“城乡低保对象74842人,占居民人口的1.37%;建立了城乡一体、标准有别的医疗救助制度和多元化的助医格局,有效地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3.6%和99.6%,提前实现了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慈善事业发展,连续8年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历年累计募集善款8.63亿元,受助群众32.55万人次。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司法等救助工作也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几年来,全市不断完善救助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搭建起了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社会救助服务网络,初步建立了以低保为基础,各项专项救助为配套,社会帮扶和经常性捐赠为补充,租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2.社会福利事业
不断加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实施“老年星光计划”,建设了一批街道、社区为老人服务的设施和敬老院、福利院;采取“民办公助”等形式,引导社会资金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认真做好孤儿养育、医疗、教育等服务工作,全面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抓好残疾人集中就业工作,切实维护好残疾职工合法权益;全力推进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发行量由2002年的700余万元增长到2006年的3.42亿元,筹集公益资金上亿元,资助福利项目500多个。福利事业的发展,使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利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3.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努力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初步建立了符合宁波实际,具有宁波特色的养老保险体系。但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覆盖范围不够广、有关政策不尽合理等问题,为此政府作出《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通知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是:继续巩固确保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成果,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切实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积极稳妥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通知要求,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作为参保重点,按规定将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努力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养老保险基本全覆盖;进一步完善职工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个到位的要求,落实工作条件,充实专业人员,推进街道(乡镇)社区的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平台建设。
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应,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等也作了调整完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对流动人员养老保险管理、受到刑事处罚人员养老保险管理、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年度补偿制度、非事业单位人员参保管理四类问题做了细化完善。《关于调整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有关政策的意见》,对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及相关待遇,养老保险关系衔接、转移、终止等相关政策作了调整,更好地促进了外来务工人员、大龄职工参保问题的解决。
4.其他保障制度
2007年,我市还对失业保险金标准、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作了调整。从2007年9月1日起,全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95元;医疗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未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每人每月30元,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单独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每人每月60元;同时相应提高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从2007年9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850元,750元两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7.2元、6.4元两档。
为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条件,年内还出台了《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宁波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三个文件,健全以廉租住房为重点、经济适用住房和经济租赁住房为辅助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相关文件还提出,要多途径、多方式推进非成套房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基本完成城区老小区整治;力争“十一五”期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做到应保尽保,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2006年,我市顺利通过了全省平安建设年度考核,首次跨入了“浙江省平安市”行列,江东、海曙、镇海、奉化、北仑、江北、鄞州、慈溪、象山、宁海等10个县(市)区在考评中达标,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县(市)区”。2007年,平安宁波建设各项工作继续有效进行,社会安定有序的局面继续保持,我市和嘉兴市、舟山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荣誉称号。
健全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拓展和畅通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个别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应急管理工作水平逐渐提高,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组织体系、资源保障体系和危机预警机制等。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反映突出的各类治安问题得到重点解决,群众安全感增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成效,强化基层,使平安建设基础更加扎实,村、社区、企业单位综治工作室,逐渐成为基层的民情收集中心、矛盾调处中心、群防群治中心、普法教育中心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加强食品、药品质贵市场监管,完善市、县(市)、区、镇乡(街道)三级监督执法网络,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领域整治,安全生产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继续保持下降趋势。标本兼治,着力研究探索根本性、长远性的治本措施,确保长治久安。
2007年,宁波市政府社会管理制度改革举措,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电子政务全面推进,二是政府工作规范化建设。从总体看,我市电子政务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整体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信息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机制尚未有效建立;部门间、地区间电子政务发展不平衡,应用水平不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市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意见》,以推进电子政府实现以下四个转变:从以网络建设为主转变为进一步深化业务应用为主;从政府信息上网为主转变为政府服务上网为主;从政府内部管理为主转变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主;从以行业、部门纵向电子政务建设为主转变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横向联网系统建设为主。电子政务改革发展目标是:通过"十一五”时期的建设,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电子政务网络和应用平台,并且在我市政务日常运行业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各个政府部门内部信息化应用水平显著提高,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其他市级机关部门信息化协调发展;涉及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跨部门的综合性系统整合和业务协同取得重大进展;基础性、战略性数据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或基本建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以及政务信息的公益性开发利用程度显著提高;电子政务标准法规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管理运行模式逐步完善,服务对象和服务模式更加多样化;电子政务对于以软件开发为主的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推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市电子政务建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到2010年,100%的局、委、办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0%的局、委、办应用机关内部办公业务系统,100%的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可在网上查询,100%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状态和结果可在网上查询,90%的政务机关提供网上为民服务。与上述意见相配套的还有《宁波市电子政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宁波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007年政府工作规范化建设方面,值得关注的是《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制订和公开发布。该工作规则就市政府组成人员的职责、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行政监督、会议制度、公文审批制度、作风纪律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在创新社会管理方面,上述规则要求: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创新,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逐步形成能够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建立健全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强化公共服务,完善公共政策,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市场化运作模式,努力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建立健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监管和绩效评估制度,简化程序、降低成本、讲求质量、提高效益。政府工作规则在政府网上向全社会公开颁布,对于社会各界群众了解政府工作,行使监督权利,推进服务型、法制型政府建设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特别是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来,宁波的社会建设取得了突出成绩,社会事业整体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不少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得到推广。成绩固然可喜,矛盾和问题也不容忽视。
毛光烈市长在上半年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所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是:经济结构性矛盾还很突出,三次产业结构和投资、消费的比例不合理;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节能、降耗和减排形势比较严峻;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任务艰巨,农村发展相对缓慢,农民持续增收渠道不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对相对欠发达地区、困难群体的帮扶任务很重;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不协调;缓解看病贵、住房难、出行难和优化就学环境等尚需加大力度;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矛盾还没有完全解决;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劳资关系等领域的形势依然严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索还比较多;政府职能转变步伐有待加快,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统筹协调能力迫切需要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部门和少数工作人员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消极腐败等现象依然存在。
这些不足与问题所包含的,既有全国性的普遍情况,也有宁波率先发展所遇到的特殊情况。如何深入认识对待这些矛盾问题,是对新形势下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也是对全体宁波人智慧和觉悟的考验。
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建设不同的是,社会进步尚无成熟的类似于经济增长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经济指标的监测,我们尚可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借鉴其合理经验。而建立在公平正义价值观基础上的社会建设,从根本上说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们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已概括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如何就这些目标概念具体化操作化,并建立可量化的监测指标体系,需要深入研究和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积累经验,逐渐形成完善。
社会进步水平监测的困难,不仅在于现行的国家统计体系原本着重于经济领域,一时还难以适应社会建设的需要,而且社会是否和谐进步更多地依赖于价值判断而非事实判断,与经济增长相比,本质上难以明确量化。或者说,可统计指标只是社会发展某些局部或某个层面情况的反映而已,如:医院、学校、公园、绿化面积等公共设施的供给量是可以有数字的,甚至可细化到病床数、医生数、接待门诊数、学校的招生毕业人数等。这些当然反映了社会事业发展的状况。但发展医疗事业的目的是保障人民的健康,公民的健康观念、就医习惯、医疗水平、医患关系等是其实质指标;发展教育事业的宗旨是传承知识、开智启德,因而教育理念、教学效果、师生关系等是其核心内涵;公园、绿化是为改善人居环境的,除了人均面积,关键还在于其美观舒适程度等,这就不是简单的多还是少的问题,而是该不该、好不好的问题。统计监测这样的问题需要更复杂的社会调查技术,而且往往数字的多并非就是好。
同样,社会政策的评估也存在类似的困难。政府经济政策的好坏通常可由招商引资、GDP增长等数字来衡量,社会公共政策的成效高低、适当与否,评估起来就更复杂。也正因为如此,社会政策评估就显得更加重要。近年来,不管是决策前、决策中还是决策后的政策评估,都已引起关注,但实际评估活动的规范性、科学性还远未达到应有的要求,特别是这些评估通常只是政策制订机关自行组织的或只是职能部门的工作总结,相对独立于政府之外,能真正对政策决策起到监督作用的评估机制尚未能很好地建立起来。决策反馈及评估机制的欠缺,必然带来社会政策的盲目性,影响其有效性。中国特色的社会政策评估机制,是中国特色社会建没有待探索和加强的基础性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对党和政府处理好与社会的关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决定了党和政府处理与社会的关系的重要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决定了这一关系的复杂性,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决定了它的不断变化的特点。
事实告诫我们,只有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才是可持续的以人为本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取得今天的成就,是因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一理论不仅适合于经济建设,同样适合于社会建设;理性提醒我们,社会建设有其,不同于经济建设的规律。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我们在经济建设中取得了世人公认的巨大成绩,在此过程中,自然形成了与之相应的思想习惯、行为方式、价值标准、工作方法。这些习惯、方式、标准、方法,一方面是我们推进社会建设的宝贵财富,如:加强党的领导,保持正确方向;政府主导有所为有所不为等。如同抓经济建设,政府的主要作用在于扩大经济主体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培育市场、引导产业调整、规范交易秩序;抓社会建设,同样需要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重在扩大社会自律、培育社会自组织、引导社会舆论、规范社会活动秩序。另一方面,以往的经验也可能阻碍我们发现社会建设新的独特规律。经济建设的目标对象与社会建设的目标对象不尽相同,社会事业的公益性决定了政府应承担更多的责任;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依赖性更强;对社会工作者的道德索质要求更全面、更高;社会管理过程中价值判断往往优先于事实判断,社会建设也有数量更多、增长更快的目标(如社会公共基础设施),但根本的目标是更好、更合理、更健康、更和谐。我们对社会建设独特规律和要求的认识还远不够深刻,因此社会管理方面的制度创新任务艰巨。
随着现代化的推进,所谓“农村”已越来越明显地分化为各不同类型。将“农村”作为整体给出的所有具体判断及结论,很大程度上只能反映某一类型的农村现实;据此所制定的政策,也可能只能在某些村庄贯彻落实,或对某类村庄是有效的。诚然,农村一直是各不相同的,可以根据其地理、物产、文化等“风土人情”的差异区分不同类型;农村政策也一直对不同性质的农村有所区别。而现代化、城市化已将几乎所有的传统乡土元素都进行了洗刷与重组。对新形势下不同类型农村的问题及前景的区分认识,是制定有效的农村发展政策的前提。
宁波现有的农民聚居生活区,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1)城中村。除被征地农民集中安置新村外,也包括“农民”身份的务工者聚居区,他们在空间上与城市实现了零距离融合,生产方式已彻底非农化。不同城中村的共同问题:从管理制度看,是组建居委会(务工者集中居住区)或村改居(难点是原集体资产的管理分配);从新市民自身看,是提高素质适应城市就业条件、适应城市生活要求;从政府角度看,是帮助促进农民市民化,落实公平的市民待遇。(2)城郊村:城郊村处在城市边缘,与城市有交通(时)、通讯(空)便利,有物资、信息、教育卫生、休闲娱乐、生态环境等共享互补功能。城郊村各有差异,一部分村民已完成非农化,与市民没有两样;也有一些不仅没能充分利用与城市接壤的优势,反而因靠近城市而受害,成为城市“藏污纳垢”之所。城郊村面临的问题是:在城市与乡村之间何去何从?拿什么去与城市协调?城郊村与城市关系的理想境界应该是“和而不同”,互补共生。(3)远郊村:城市文明的辐射力与城乡空间距离成反比,远郊村是那些因空间的不便而不容易靠城市文明直接带动发展的农村。远郊村可能是自然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胜区、传统物产特产区等。不是所有的农村都可能变成城镇,快节奏、高消费的城市文明并非人类通向幸福生活的单行道。(4)空壳村:远离城市的山村,发展机会缺失,青壮年自然大量出走谋生,村民家庭成为“空巢”,村庄社区成为“空壳”。根据其地理环境特点和周围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大致有以下四种前景:一是自然消失;二是整体搬迁入镇;三是村民就地转成国家的“生态工人”;四是村民迁出而希望回归自然的城里人迁入。
长期以来的城市发展优先政策,自然形成了城市偏好、城市扩张冲动、城市文明崇拜等等社会价值观。这种价值倾向导致我们习惯于忽视农村与城市的互补性优势,忽视乡土文化的保护与发掘,忽视农民所具有的知识技能特长。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人们将越来越多地认识到城市的界限。相对闭塞、进步缓慢的乡村需要城市注入开放活力,城市快节奏、高效率、高消费、人为化、新奇刺激、繁杂浮躁的生活需要平和自然的乡土气息的抚慰得以休养平衡。城市与乡村,各有“高低”本无“贵贱”,应协调相处、和谐共生。
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政治主张。改革开放新时期,为了摆脱贫穷,打破平均主义,倡导一部分社会成员通过合法努力先富起来,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相对富裕的阶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占有越来越多的优势,而另一部分人则因各种原因成为弱势群体。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明确提出要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强调以人为本、公平正义。宁波市委、市政府在2007年推出了一系列旨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举措,包括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大对欠发达镇(乡)村的扶持力度、提高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健全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策、促进就业、推广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改善外来务工者待遇等等。这些政策从目前来看,是先进的,同时也大多是局部性的,政策所起到的效果也是阶段性、补救性、保障性的。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许多根源性的问题尚未有明显的改变,如:贫富差距仍在继续扩大;高收入阶层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政策缺陷尚未克服;改革既得利益群体自觉回报社会的行为还不够普遍;见利忘义、以富欺贫、贪赃枉法等社会不良现象还时而出现。
追求社会公平正义,是一个艰难而长久的历史过程,是整个社会主义阶段的任务,不仅需要制度的不断完善,而且需要人民群众觉悟的提升。
以经济增长、城市扩张为主要标志的高速社会变革,导致社会分层加剧,社会竞争激化,社会心理压力增大,社会成员普遍存在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人际关系疏离化、陌生化。有的社会学家甚至用“断裂”一词来形容现阶段的社会危机。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在这个背景下重寻社会凝聚力量,实现新的社会整合。经济建设需耍无数有自主能力的经济实体的成长,社会建设同样需要无数有自律能力的社会组织的成长。长期以来,我国的非政府性质的社会组织,大多带有政府化色彩,自律能力十分欠缺,因此在社会管理事务不断增多的压力下,政府不得不继续充当“包办代替”的角色。在这样的条件下,政府在社会领域的角色转换尤其显得困难,同时也尤其显得重耍。社会自组织能力的成长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和根本标志。
不管是共青团、妇联、残联、工会、行业协会、老年协会、研究会、慈善基金会等社会团体,还是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从事服务、咨询、培训、研究、交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农村合作组织、各类志愿服务组织、业主委员会、车友会、网络虚拟社区等新社会组织,都需要一大批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高素质管理者和从业者,需要调整、健全组织目标,完善组织机制,因此,政府的培育、培训、服务、管理任务繁重。现有的在民政部门设立的民间组织管理机构,其力量大体只能应对部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年检等简单管理事务,远不能满足社会建设形势的需要。在推进社会盲组织能力成长这个社会建设根本问题上,迫切期待领导机关、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胆子更大一些、步子更快一些、点子更多一些。
党的十七大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方法是统筹兼顾。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我们有理由相信2008年宁波经济社会必将继续又快又好发展。以下几方面应是2008年的社会发展主题。
继续实行低保标准正常调整和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制度;对低保家庭实施分层分类救助;逐步扩大城乡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范围,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和救助限额;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将供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范围,逐步提高供养标准,健全五保供养标准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挂钩的增长机制;不断完善各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对农村低保对象等困难家庭进行危旧住房改造和救助;开展“爱心帮扶”活动和“365关爱”行动。总的来说,即进一步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基本建成以国办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各种所有制形式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落实孤儿的养育、教育、医疗、康复、住房、就业等各项政策。
以建设民主法治型社区、服务型社区、学习型社区、平安型社区和生态型社区为载体,在城市全面建设现代化和谐社区。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社区组织体系,调动群众建设和喈社区的积极性,全面推广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完善居民自治;按照所有社区配齐“三室三站两中心一校一场所,,的要求,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劳动、综治等服务进社区工作,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市场化步伐,规范社区服务质量标准,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积极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完善社区“十分钟服务圈”;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行“选聘分离”的社区管理体制,建立能进能出的选拔、录用、评估制度;健全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开展社会工作者资格培训。
随同新农村建设,将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的理念引入农村社区,按照“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生态文明、服务健全、文化丰富、管理民主、生活舒适”的农村新社区建设目标,不断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引导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农民群众迫切需要的社会公共事业进农村社区;探索农村志愿服务形式;通过新一轮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促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
对民间组织继续贯彻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市民政部门计划在2008年,着力提高民间组织内部管理水平及服务社会能力,重点培育100个组织健全、自律规范、实力雄厚、作用突出的示范型民间组织,逐步实现我市民间组织“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作用明显”的发展目标。
培育具有较强行业代表性的新型行业协会(商会),形成与我市产业结构、市场体系、区域经济相适应的行业协会(商会)体系;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探索政府向行业协会购买服务的方式、途径,促进行业协会实行政会分离,支持行业协会行使独立法人权利,在实施产业政策、行业规划、行业自律中发挥作用。在农村,按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培育一批有区域特色、辐射面广、市场竞争力强、示范导向作用明显的涉农民间组织。在城市,依照“重在培育发展、逐步规范完善”的原则,鼓励支持个人和机构,举办公益性的非企业单位,减轻政府发展社会事业的负担;鼓励支持社区居民,在热心公益的人带动下组织起来,集中社情民意,丰富业余生活,参与群众自治,充当政府与市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帮助政府管理社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新形势下社会建设的诸多新课题,要求政府职能转变,紧随其后的是政府社会管理方式的转变。在复杂繁重的社会建设事务面前,“包办代替”式,单纯依律行政手段的“全能型”政府当然是不能胜在的。2008年,政府与社会关系将探索多种可能性,政府补贴、向社会组织或个人购买服务等形式继续完善;其他如单一事务合同合作关系、场所出租承租关系、扶持性投入关系等也都可能进行更广泛的实验探索。2008年的社会管理政策,将更多触及社会公平的根源性环节,如对高收入阶层的征税,种类增加,执法力度加强。在理顺医疗服务关系、非学历教育、创新型城市建设等方面将会有更多新政策出台。
为提高社会发展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前瞻性,社会发展水平监测指标体系的完善不可欠缺,对近年来宁波社会发展实践的总结反思,使社会政策评估机制的建立健全成为普遍的期待。2008年,政府统计部门、调查机构将有更详细的社会指标统计数据、调查报告向公众发布,由此也会引起社会公众对社会发展更加热切的关注。
当人民群众有可能获得足够真实具体的公共社会信息时,政府的责任心与群众的能动性都将被激发,政府主导的宁波社会建设事业,将同时成为全体宁波人共同的事业。
(作者单位:宁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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